Re: [討論] 從懷孕到生產的合理費用歸屬

作者: TBRF (紅色的鮪魚)   2020-05-24 04:44:32
這篇不知所云,忍不住回一下。
※ 引述《medsunshine (一米陽光)》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單刀直入,個人是在相關行業工作的女生。
: 我們從理性及解剖、生理學角度切入。
這句真的廢到讓我笑。
扯什麼解剖學生理學?
通篇不過提個子宮和 DNA 就是從解剖學生理學切入?
那我每次打砲都不就都在做解剖學研究?
不是講個什麼我相關行業我懂 XX 學就可以讓廢文變得很有道理好嗎?
: 女性:有子宮,需承擔懷孕過程,最差情況懷孕九個月需留職停薪並到醫院產檢。
: 男性:無子宮,不需承擔懷孕,最差情況完全不理女性。
: 1、已婚:
: 男生至少需給付女生九個月至十個月的薪資。
: 假設女生月收4萬,就至少該給她40萬。(無論月子中心多少錢,多貼少補)
: 男生有給錢、懷孕時陪同產檢,那「小孩從父姓」。
: 但若男生工作忙什麼都不陪,也不管自己老婆幹嘛,不幫出錢。
: 那簡單,「小孩從母姓」,離婚及跟男生要一筆贍養費。
說要從解剖學生理學切入的點在哪?
提個有無子宮就是切入?
也沒說明幾個月是怎麼用解剖學算的。
你說 10 個月,
小明說女方公司年薪 20 個月所以要依比例 10x(20/12),
小王又跳出來說不對我還有另一個公式,
到底誰對誰錯?
說好的解剖學分析呢?
結果是用女方在就業市場上的價值來分析。
阿你這樣不是在說低薪女生的生產過程的價值比較低,
所以該拿比較少?
然後又扯跟誰姓的決定權?
生產過程很辛苦,
但跟姓氏決定權的連結在哪裡?
你可以用生理學和解剖學來分析這個連結嗎?
然後啊贍養費在台灣法律上有其定義,
協議離婚的錢不是贍養費。
: 2、未婚:
: 同上,男生需給付女生至少九到十個月的薪資。
: 若是完全不理,想乾脆切乾淨,連婚都不用離了女生小孩帶走從母姓。
: 如果有人疑惑為什麼要給女生九到十個月的薪資?
: 因為是她在生兩個人各半DNA的小孩,DNA是註定各半的。
: 她因為這個過程沒有收入,出另一半DNA的男生不用付嗎?
: 如果完全不理不睬想要女生自行解決,小孩從母姓根本沒人敢吭一聲。
: 然而,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 單親長大的孩子,會永遠恨消失一輩子的親生父親。
: 甚至會想要報仇。
: 這個代價等男生老了,再想到哎呀有個兒子還是女兒可以相認來照顧我。
: 不好意思人家根本不把你當父親,而且有可能女生再婚了,小孩有個好爸爸。
: 做任何決定,請三思。
: 想推卸責任的男生不要把現在的年輕當作無所謂,以後遲早會後悔的。
妳扯了個 DNA 各半也還是沒用解剖學生理學切入來算錢,
也還是用女方在就業市場上的價值來算。
然後扯了一堆腦補八點黨劇情跟費用計算根本無關。
其實整篇可以用一句 "女方在就業市場的損失" 來總結。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0-05-24 05:47:00
別理廢文啦
作者: furuya0106 (阿阿)   2020-05-24 08:48:00
證明相關行業請這種邏輯的員工果然很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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