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跟女友收房租嗎?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20-05-21 17:55:16
沒交代得有點多,所以用猜的
灣區這邊大致分幾種收入
大所律師第一年22萬鎂
矽谷工程師第一年20萬鎂
四大會計師第一年七萬鎂
這邊應該沒投行
一般大學畢業生第一年三萬到五萬鎂
如果你是1.2.我覺得你有點太計較,
而且建議你跟老闆多要點住房跟交通補助,
說實在share house的條件真的很差,
美國房價高到地下室 走廊 客廳都要租出去分擔,
住在走廊地下室客廳的人,要不是抗壓性爆高的阿宅,
人家情緒爆炸我都要建議你多擔待一點,那真的是很狗屎的住所。
三房兩廳的空間,如果是公寓租個五千沒問題,
如果是好的社區,很少聽到有整棟出租的,
不過七千到一萬我覺得沒問題。
在美國老媽的財產不是家裡的財產,
該給的就是該給,不能當家庭的一份子白用。
那下面就大致評價分擔的合理性,
1.2.的話你對自己太摳了,最起碼住分擔3000鎂的分租,
通勤都坐車不曉得是因為補助,還是在要每天爬坡的地方,
這個花費很多餘,建議多鍛鍊自己。
我還是認為你可以試著跟男友住,在外面住你很可能停不起車,
跟男友住你有機會升級為有車一族。
3.4.的話,住公司附近真的方便加班,
早點升職加薪拼個幾年換更好的工作,
如果不打算朝升職努力,男友願意給你住便宜的房子
還算佛心,不過沒有什麼用,不趁年輕時努力,
薪水的天花板已經看得見。
最後,我沒考慮phd博士後或是藥廠之類的RD
這種天賦運氣更重要的工作,應該是全球大搬遷吧,
看你跟你男友誰的前景比較好囉。
比較差的可以跑到好的一方拍馬屁搞後勤。
謝謝
※ 引述《pinky7982 (pinky)》之銘言:
: 原文恕刪 剛好看到標題想問一下大家的想法
: 這件事發生在去年 我本人(女)身上,地點美國灣區,對方台灣人ABC,大我6歲,我剛
: 出社會第一年,兩人年薪差不多,我自己租的地方離我公司大概3公里,他家離我公司15
: 公里。我沒開車,都坐Uber上下班,從我家來回公司一天約$20美金、40分鐘;從他家來
: 回我公司一天約$50美金、1.5小時。我自己租的房間(share house中的一間套房)一個
: 月約1200美金,他的房子(三房兩廳)是媽媽的,一個月給媽媽1000美金。
: 去年我跟男友交往約7、8個月的時候,他問我要不要搬去他家跟他住,然後他會問他媽要
: 跟我收多少房租。說到這裡,我就很不想搬過去,因為我覺得,如果你是因爲愛我,想跟
: 我多相處一點時間,我也因為愛你,多花點時間/錢在通勤上,兩邊都因爲愛而有所得(
: 相處時間)也因為愛有所失(我失去通勤時間,他失去家裡的空間),才是一起住的理由
: 嗎?
: 共同分擔家用我完全ok,但要我付這個房租,我還真不行。但對他而言,我搬過去他收我
: 的房租必低於市價,所以沒有不合理。
: 後來我們也沒有因此吵架,但我也沒搬過去,就跟以前一樣,周末去他家。
: 這種情況大家怎可能看呢?你是男的會收錢嗎?你是女的會付錢嗎?
: 謝謝
作者: goldwings (goldwings)   2020-05-21 17:56:00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0-05-21 18:14:00
沒想到美國會計師薪水也不高
作者: pinky7982 (pinky)   2020-05-22 04:41:00
他是CPA沒錯,但不是四大。我不是軟體工程師,也不是做資訊相關的,薪水唷......我自己的薪水比所在城市medhousehold income中位數少了30%,我真的很節省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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