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情侶同居的感情與成本問題

作者: breath35 ( ddd)   2020-05-21 12:51:00
都說沒有新梗,系列文就不要再回了。
但這系列不斷發現一個疑似奇怪的兩性平權障壁,就是認為「女方搬進男生
住處」,男生失去一半活動空間「沒有任何成本」。
因此恐怕新梗是要釐清一下同居空間的成本概念。
※ 引述《dogalan (Emotion)》之銘言:
: 我個人認為問題可以簡化一下:
: 男生沒有付出任何東西,就每個月得到一萬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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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我的角度來看,除非男生認為跟女生同居損失了一半生活空間很衰,
: 否則跟女生收租金的話會讓這件事情變成一種空手套白狼的感覺。
: 我個人是不認為要跟女生收租金,因為問題的根源並不是不收租金男生會有損失。
: 問題點在於很多人會覺得"憑甚麼女生平白無故省了原本租屋的錢?"。
: 如果男生不跟女生收房租的話,
: 此時男生不賺不賠,但女生每個月淨賺15000元,這部分完全是兩個人同居所省下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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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說,實際情況是因為同居的關係,兩個人可以共同省下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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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希望女生每個月拿出7500元幫忙分攤生活費才是最好的選擇。
估以 dogalan 似乎提出「新解」的簡化方案為例。論點可以再簡化為兩點:
1. 認為 男生自住的房子,讓女生來同居沒有付出任何東西
2. 認為 同居省到的是女生從租屋處搬出省下的 1.5萬。
所以得出這個很多人能接受的 $7500方案。
如果這方案成立,那剛好系列文中,有女生住舊金山灣區,我們假設一下,
如果一個男生本來住一個月1000美金的郊外舊房,每天優步通勤市區費用
$50美金、塞車1.5 小時 。女生住一個月4000美金的市中心觀景華廈,每
天走路3分鐘到漁人碼頭旁上班:通勤0元。
dogalan 會說:男生邀請女生到1000美元的郊外舊房同居,此時男生不賺
不賠,但女生每個月淨賺4000美元,這部分完全是兩個人同居所省下的錢
。簡單說,實際情況是因為同居的關係,兩個人可以共同省下4000美元。
因此希望女生每個月拿出2000美元幫忙分攤生活費才是最好的選擇。
合理嗎?
「傻了吧?」
「居住品質有一樣?」
「每天上下班多塞車3小時不是成本?計程車費不用算?」
「有女生腦包會答應這種條件?」
大家會有以上反應,說明這個公式就存在破綻了。
新北與台北、新屋與舊屋、蛋黃與蛋白、公設的有無、上班通勤的時間距
離,能租2萬7的地方,原來就與租1萬5的空間不是一個等號。
一同生活並不是女方省下自己的租金而已,男生也不是因為自住,就等於
沒任何成本。
否則,前面換成是灣區郊外(租金1000美金)的男生,搬進了女生市中心
4000美元華廈,讓男生貼 500美元如何?
女生邀請男生到4000美元的市中心華廈同居,因為她本來就有在支出這筆
錢,此時女生不賺不賠,但男生每個月淨賺1000美元,這部分完全是兩個
人同居所省下的錢。簡單說,實際情況是因為同居的關係,兩個人可以共
同省下1000美元。
因此希望男生每個月拿出 500美元幫忙分攤生活費才是最好的選擇。
「傻了吧?」
「女生居住品質不會降低?」
「男的只花 $500 就要住到 $4000 的地方?憑什麼?」
「只攤 $500?男生每天省下塞車3小時不是獲利?省到的計程車費不用算?」
「有女生腦包會答應這種條件?」
大家會有以上的反應,就說明你是正常人有正確成本觀念。可奇怪是放在
特殊的性別框架下,很多人就變成什麼都看不見。
為了促進討論,先不繼續往下講。但似乎平權講了這麼久,將女性身體看
作正資產、將男性身體看作負資產的歧視觀念,似乎還是很普遍。
希望個人是錯的,歡迎打臉。
作者: a32905169 (asiadragon)   2020-05-21 12:59:00
不要把事實說出來好嗎 跟你住就要感恩了
作者: JasperChang (PeterChou)   2020-05-21 13:00:00
邏輯: 我去住是愛你的表現 是付出兼犧牲 你要求就是沒那麼愛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21 13:02:00
好 灣區那位女生每月掏兩千鎂出來當生活費吧甚至假如原PO例子女友租屋三萬 省下對半分變一萬五看誰同意巧立名目換個方式要錢能被接受 也只是因為看起來比原本便宜
作者: JasperChang (PeterChou)   2020-05-21 13:07:00
樓上不用跳腳了 最佳解就是男生去女生租處住攤一點水電費 皆大歡喜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21 13:10:00
女的不可能接受男的來還只攤一點水電費啊 本來想省的是房租
作者: dcdc (redflag)   2020-05-21 13:12:00
就算在灣區,有能力也願意單獨住每月4000鎂租金房子的人寥寥無幾吧...
作者: mn6716   2020-05-21 13:39:00
這論點有個大前提就錯了,就是跟女權講邏輯
作者: piging22 (把握當下)   2020-05-21 14:22:00
感覺不好啦
作者: cv120345 (cv120345)   2020-05-21 14:27:00
住房付租金本來就合理的事,假如今天房子條件費用不合意不租便是了,同居當作附加利益也不用情緒勒索
作者: bbbing (無)   2020-05-21 18:41:00
沒有甚麼事情比女生的感覺更重要啦
作者: valinor (valerie)   2020-05-21 20:45:00
問題在現今社會女生的擇偶就是看男生的財力,男生看女生的皮囊加一部分的內在,才會很難打破一部分的社會現象
作者: meeeeruri (米以wei)   2020-05-21 22:05:00
作者: mj2124 (CL)   2020-05-21 22:32:00
複雜死了,自己住自己的不要算計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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