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明明還愛著你,但是卻能同時喜歡上別人。」
男孩跟女孩,是一對在手遊群組認識的朋友,跟大部分的情侶一樣,從一開始的互不相識
,到漸漸的在意彼此,到漸漸的認識彼此,於是男孩告白,於是兩人成為了情侶。
台北到屏東,376.8公里距離,人生第一次的遠距離戀愛,儘管認識時兩人都是窮學生,
儘管沒有辦法常常見面,熱戀的兩個人都覺得這對愛情來說不算是阻礙。
男孩非常喜歡女孩開朗的個性,喜歡開玩笑,宅興趣相近,儘管外表與身材不是男孩心目
中一直以來喜歡的類型,但是笑起來的時候很可愛,對男孩來說,這樣就足夠了,女孩發
呆的側臉就是他一個人的蒙娜麗莎。
雖然大剌剌的有時候會口不擇言,在與人意見不合爭吵時,會讓男孩有點困擾,總要想辦
法幫忙打圓場、安撫女孩,這些也全都是男孩喜歡女孩的原因。
剛開始交往時,女孩會為了見男孩一面,大老遠的從屏東搭夜車到台北,台北轉運站早已
是他們擁抱最多次的地方,為此,男孩始終覺得自己很幸運,也很珍惜女孩給予他的幸福
,「我一定要讓她更更更更更幸福才行!」男孩默默的下定了決心。
不敢吃辣的他,為了愛吃辣的她,總會在點餐時留意菜單中每一道紅通通的佳餚,他一直
都喜歡看女孩股著塞滿食物的臉,露出滿足的表情。
不愛逛街的他,為了愛打扮的她,站在一間間服飾店的試衣間外,等待女孩出來時給她最
好的讚美,他一直都覺得女孩拎著兩件衣服煩惱猶豫的模樣很有趣,儘管最後他都會買給
她。
不常熬夜的他,為了她犧牲睡眠時間,只希望能多些時間陪伴這個夜貓子,度過寂寞無聊
的夜晚,他一直都很享受這專屬於他們的時光。
不會亂買東西的他,為了她的生日,花了大半打工的薪水,寫了卡片、買了一副對錶,想
給女孩最難忘的生日驚喜。
男孩以為,兩人的感情與默契,會像掛在牆上的時鐘一樣,靜靜的、平穩的一直走著。
漸漸的,
女孩開始抱怨見面很累,不想為了約會出門。
漸漸的,
女孩開始花更多時間與其他網友交流,甚至開始喊別人寶貝。
於是,
男孩開始每次見面,都搭著五個小時的客運,只為了見她一面。
於是,
男孩開始花更多心力要知道她捉摸不定的想法,雖然常常吃閉門羹。
於是,
女孩提出了分手。
男孩知道,在他上班以後,少了許多時間陪伴她,延長的寒假後半,女孩幾乎天天都和特
定的對象窩在一塊,一起遊戲、一起嬉鬧,他都知道,但他仍然選擇相信她,仍然選擇相
信他們的感情。
「我覺得比起跟你在一起,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更快樂,所以覺得很諷刺。」信任輕輕鬆
鬆的在一夕之間被摧毀了,男孩無助的想好好找女孩溝通,卻總是被拒於門外,每天映入
眼簾的,總是她與其它人嘻笑的畫面,那是一種撕心裂肺,卻又無力反抗的痛。
「文字終究是沒有溫度的,我們能好好的見面聊聊嗎?」男孩鼓起勇氣約了她,想要好好
見面談談,他想知道,是什麼變了,是什麼東西讓她忽然翻臉變了一個人。
「我覺得明明自己已經有你了,卻還是會對其他人有興趣,這樣對你不公平。」見面後,
女孩哭著告訴男孩。
「是有感情的那種興趣嗎?」
「不是吧,就只是朋友,覺得好玩這樣。」
「那我們講清楚就好了,不是嗎?我對妳是很信任的哦!我對妳的交友不會干涉太多,只
要你跟我說明白就好。」
「嗯!」
儘管男孩看到她手機與他的私訊中,有多少抱怨男孩的話語,有多少曖昧的對話,還是被
當下的不捨沖昏了頭。
如果有時光機,男孩應該會認為當時以為事情順利落幕,可以一起為未來繼續努力的自己
,是個大白癡,
不到一週,女孩告訴男孩,她希望他們的關係,能從愛,先退回喜歡的程度;從情侶,先
退回戀人未滿的程度。
「那樣不就是備胎的感覺嗎?」
「因為我們在分手上面沒辦法達成共識,也只能這樣了。」
儘管卑微,男孩還是接受了女孩的提議,周遭的朋友都沒有辦法理解。
「我只是想,對這段感情負最大的責任,我愛她,所以我願意為了她再努力一下。」男孩
的想法總是十分單純、浪漫,同時也十分的愚蠢。
幾天後,男孩滿心期待的搭著客運到屏東見女孩,儘管經歷那麼多事,他還是很開心能夠
看到她,對他而言,沒有什麼比跟女孩約會更雀躍的事情了。
他們約會、做愛,相處像情侶一樣自然,直到男孩知道,女孩對另一個對象有了不一樣的
情愫。
這次他選擇轉身要走。
女孩緊握著他的手機,拉著他的衣服,哭喊著要他別離開,她再也不會這樣了,他心軟了
,男孩靜靜地抱著她,任她在懷裡哭泣。
「我覺得,我需要一段時間整理,我想好好地跟他講清楚我對他的感情,也想要想清楚自
己到底要的是什麼,在這之後,如果你還沒離開我,我會把你追回來。」痛哭過後,女孩
這樣說道,男孩莞爾,因為他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其實他一直都知道的。
「我比起你,更了解你。」他曾經對女孩這麼說過,他能猜到女孩大部分的喜好、選擇,
以及處事的方式與個性。
所以,他是知道的。
比起細水長流,女孩更渴望的是轟轟烈烈像花火般的愛情。
所以,他是知道的。
這次分開之後,女孩依舊會四處與人嬉鬧,但那個對象不會是自己。
他是知道的。
所以,有了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