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小我五歲,認識對方的時候還不知道他比我小,雙方都不太介意年齡差距,討論過
後才決定交往。
我和前男友非常契合,交往的這段期間非常快樂,有無限的話題可以聊,價值觀也非常相
近,人很溫柔,又對我非常好。
前男友對我提出分手的理由是,因為我們年齡差距的關係,導致我們人生階段的不同,我
即將出社會工作,而他還是學生的身份,無法給我保障,現在的他還沒有在這個社會立足
的根本,他需要努力去達成他的目標,沒有辦法花很多時間陪伴我,加上我們是遠距離,
跨國加上沒有時間經營,長久以往將會分開,長痛不如短痛,分開對彼此都好。
前男友認為我們年齡差距太大,如果我們今天是三十歲和三十五歲的關係,他願意努力。
可是現在的他無法給我承諾,當我到達適婚年齡他可能才要步入社會,如果到時候再跟我
說不能結婚,是在耽誤我,所以希望分開,祝福我找到一個適合我的對象。
我非常難過,可以說不愛就不愛了,曾經說的要一起努力克服的承諾就這麼輕易毀棄了,
無法改變的年齡差讓我痛苦,可以安慰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