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當發現自己好朋友有喜歡的異性,自己覺得那個異性也不錯,會選擇競爭還是直接棄權?
最近遇到一些朋友都是這種情況,偏偏剛好大家都是認識4~5以上的好朋友
案例一
朋友A喜歡上一個女生,介紹女生是他喜歡的人到朋友群裡面,結果另一個朋友私下偷偷跟女生好上啦,等到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朋友才跟A說,我跟那個女生在一起了,朋友
A難過傷心,決定遠離這兩個人,男生朋友卻覺得朋友A這樣很傷友情,要求要恢復友情,那個男生朋友也跟別的朋友喜歡的女生在一起過,他覺得公平競爭
被搶的還是可以跟他們當朋友,有點好奇為什麼可以當作沒事?搶人的不會因為是好朋友喜歡的對象,而搶不下去嗎?那個被搶奪的女生,這樣不尷尬嗎,畢竟跟兩個人都曖昧過?
案例二
一群好朋友A先喜歡女生,兩個人曖昧許久,女生又與B曖昧,之後又跟C曖昧,一陣子跟A過陣子跟B,時間一直輪流交替換來換去,好朋友ABC也都心知肚明,但依舊跟女生曖昧,
各種討好那個女生,女生則是照單全收
試著去訪問當事人,但大家都不肯老實說,只好上來跟大家討論,畢竟我真的很好其三方的心態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