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詐騙的定義?

作者: kevinbar (K門把)   2019-12-30 11:01:16
今年6月,江蘇舒先生在某婚戀網站發布徵婚信息後,網名叫“曉蕾”的女子與他互加微
信好友。 “曉蕾”告訴舒先生,她今年26歲,大學畢業後在武漢一家公司做文秘。兩人
在網上聊了1個多月,7月初,舒先生應邀來武漢與“曉蕾”見面。
兩人簡單聊了下,“曉蕾”便主動提出要為舒先生接風洗塵,不僅搶著買單請他吃飯,還
請他一起看電影。
隨後,便拉著舒先生的手來到江岸區某購物廣場,在一家小服裝店裡,“曉蕾”看中了一
件連衣裙,暗示舒先生自己沒帶那麼多錢。舒先生於是主動刷了688元。沒想到 “曉蕾”
接著又選了幾件衣服和一個包包,單價也從1888元、3888元、5888元一路上漲,舒先生礙
於情面,硬著頭皮買了單。僅僅20多分鐘,他就在這家店刷了1.5萬餘元。從店裡出來後
,“曉蕾”便藉口“有點累”與舒先生分了手。
從此以後,“曉蕾”就不再搭理他,舒先生多次在微信上主動問候,對方都以“工作忙”
推脫。 7月11日,感覺被騙的舒先生到江岸區分局百步亭派出所報案。
與此同時,網安民警發現“曉蕾”這個微信號的真實使用者其實是29歲的湖北仙桃籍男子
文某。
該團伙分為“老闆“、“鍵盤手”、“衣托”、“查號手”、“傳號手”、“保安”等6
個層級。團伙頭目熊某、廖某負責組織策劃、招募人員和分配贓款,有“酒托”詐騙前科

“鍵盤手”以男性為主,負責在各婚戀網站上冒充年輕貌美的女性註冊賬號,專門尋找有
消費能力的單身男性聊天,通過一段時間的網聊博取對方的信任和感情,再以婚戀為名約
其線下見面。
一旦有受害人上鉤,該團伙便派出年輕女性(“衣托”)前往“約會”,將受害人帶至團
伙開設的“服裝店”消費。詐騙成功後,再將衣物交還到“服裝店”。
所以是有團伙的才叫詐騙
個工就不算是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9-12-30 11:18:00
男女點?
作者: jupto (op)   2019-12-30 14:28:00
這麼多人工作這麼久才詐騙1.5萬 這是腦子進水吧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12-30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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