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付房貸女友付管理費水電這樣公平嗎?

作者: qaz840331 (隨插即拔)   2019-11-24 10:23:32
突然想到初戀男友家人也是幫他買了一棟房子 他也自己付貸款
在這之前我都是租房子
當時也沒有結婚的打算
男生沒有叫我出房貸管理費水電都沒有
但我就是會主動負責一些家裡的開銷
沒有付房租的下場就是他跟別人跑了
哈哈
※ 引述《hilda923 ((莊笑維 我討厭你))》之銘言:
: ※ 引述《snakei14702 (已經gg了怎麼?:)》之銘言:
: : 想要請問一下
: : 因為我花了兩千萬買了一間房子
: : 打算未來成家用的(父母只是偶爾一年兩三次上來台北玩會借住)
: : 因為與女友論及婚嫁
: : 想就叫她不要在外面租
: : 搬進來一起住
: 所以,這間房子實際的持有者是你,擁有"處置權"的也是你,自己買的東西,自己付錢

: 這個基本概念,原PO應該是要有的,
: 女友搬進來住,也只是在你的所有物裡擁有"使用權",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
: 原PO女友也是有的。
: : 因為我有房貸壓力
: 那是你出於自願的選擇
: : 她之前在外租屋一個月都一萬多
: 這是她出於自願的選擇
: : 所以請她付管理費和水電大概一個月平均四千
: 老實說,看到這裡,我覺得很好笑,因為在我看起來,
: 你就不僅僅只是為了與女友將來有成家打算的理由,所以才想先與女友同居,
: 起碼不是第一順位的理由,
: 而是為了有一個可以順理成章讓女友幫你分擔金錢壓力的理由,這是第一點。
: 第二,套句滿城盡帶黃金甲周潤發的台詞:朕不給,你不能搶。
: 當然,這只是一個比喻,
: 女友今天想花多少錢、想花在哪裡,管它值不值得,那都是她的"自由",
: 因為,那是她的錢,她對她自身的錢財,有實際上的"處置權",
: 她今天若看到(察覺)你或由原PO告知"有金錢上的壓力",且願意幫原PO減輕壓力,
: 這樣的女孩值得被原PO更珍惜,
: 反之,她若不願,她也並沒有實際上的錯誤,如果原PO會因此產生怨懟的話,
: 我建議你審慎檢視一下雙方之間的關係,是否適合再往下一步進行?
: 說難聽一點,原PO的這個行為,在我看來僅是在算計女友是否能幫忙分擔一些你的壓力

: 只是包著"我為妳好的"糖衣罷了,
: 原PO現在就是事情的發展,沒有往你想像的方向走,而發愁罷了,
: 實在是犯不著扣女友"不會想"這麼大的一頂帽子。
: : 她跟他閨蜜聊天
: : 跑來跟我說對她很不公平
: 我也覺得有失公允
: : 我是想說不講我負擔的房貸
: : 光是兩千萬的利息我一年就少賺二十幾萬
: 不好意思,我對"少賺"這兩個字,特別感冒,離題一下,
: 原PO,你就是那種我審案子,最不喜歡遇到的民眾之一,
: 我真的很不喜歡民眾來說:
: 因為我有房貸,賣方付我的錢,差價扣掉我拿去付房貸的錢就不夠了,
: 哪還有所得?哪裡有賺?......之類的,
: XXX...XXX...XXXXX......,一聽到這種話,我心中就會冒出一堆前面的話語,
: 我這時候只能以"平靜"並"親切"的口吻問民眾:
: 老闆今天因為你認真工作而發你工資,但是,你因與生活雜支相減,小於、等於零時,
: 你會大聲的嗆你老闆:你沒有發我薪水,或是你給我的薪水太少了?
: 這時候,民眾通常都會安靜。
: 好了,回到正題,同理可證,原PO不是"少賺"這二十幾萬,而是把這筆錢另作他用罷了

: 如果原PO是覺得"多支出"這二十幾萬,是會影響到原本的生活品質的話,
: 那原PO大可想辦法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是調整自己對生活品質的要求。
: : 請她一年付個四五萬應該ok吧?
: 原PO自己都打了一個問號,為何還要問呢?
: : 但她的論點是這間房子他幫忙全付水電
: : 其實就是在幫我付貸款的概念
: 的確是阿,不然呢?
: 你不是她的房東,所以犯不著跟她說:妳租房子的錢,不是也在幫房東付房貸嗎?
: 她跟房東的關係僅止於"對價關係"而已,
: 房東把房子出租當做投資,而租客付租金給房東,是一種回收資金的概念,
: 這樣說,原PO會不會比較了解了?
: : 所以應該要一人一半
: : 我不應該要求她付另外一半
: 站在使用者付費的立場下來看,這句話沒錯啊,至少我看不出問題在哪裡,
: 女友也並非不付她使用的這部分啊。
: : 然後我現在買房其實我未來就變手上現金很少
: : 房子是我的但是因為我沒有現金
: 那也是原PO出於自願的選擇,還是原PO買房其實是被逼的?
: : 未來有什麼重大花費變成是他的負擔比例比較高
: 這是原PO單方面的想法?
: 還是在商量"婚後"金錢運用的方式?
: 不管是哪個?都還是要以對方的自由意願為前提。
: : 我是不想跟她吵
: 這到底有啥好吵的?
: : 所以後來我還是決定我付管理費這樣
: 所以,女友願意付所有的水電費。
: : 我想問問一下如果有相同情況大家是怎麼分攤的?
: 我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 東西誰買的就誰負擔,願意幫忙分擔,我心存感激,不願意就算了。
: : 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 : 謝謝!!
: 看人,願意分擔的就不會,不願意分擔的,讓他多付出的就會。
: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19-11-24 10:36:00
同情你,但這兩件事其實邏輯上無關。他要跟人跑並不會因為你有付房租就不跑,這只會讓你們分開的時候財務問題更複雜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9-11-24 10:37:00
沒錯,上下文毫無關聯
作者: qaz840331 (隨插即拔)   2019-11-24 10:38:00
...其實最後只是反諷啦~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19-11-24 10:44:00
所以你有學到教訓嗎,下次會幫繳嗎
作者: spp782002 (3M)   2019-11-24 10:53:00
這種繳了也會跑啦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19-11-24 10:57:00
最好的教訓就是沒結婚別住進別人家
作者: fatfree (keep perfecting)   2019-11-24 11:49:00
出房貸還分手會更嘔吧 你的錢變他的= = 出其他的還合理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9-11-24 12:14:00
你第二段都說在那之前是自己租屋的,如果你沒跟對方同居而是自己在外租屋,整體開銷比跟對方同居時還大吧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19-11-24 16:18:00
會分手原因那麼多,你只需要下次對象討論一下分擔問題,不用覺得這是分手原因自責
作者: firework2 (花火人間)   2019-11-24 16:41:00
因為差點出錢就反諷 那一堆被劈腿的男生變仇女也不奇怪了
作者: tiiyuway (掌控不了的心)   2019-11-24 17:28:00
不知所云,真正分手原因你自己最明白吧。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9-11-26 09:50:00
住人家的不用出錢 啥邏輯 不用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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