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婚姻版,好幾篇都是十幾年、生了二個小孩之後,開始抱怨對方的不是,突然
認清對方的真面目。
我常在想為何是這樣,如果說自己一兩年識人不明就算了,明明這麼久了,開始把對方
嫌到一無是處時,那個心態是怎麼樣呢?
退十萬步講,那你還跟他生兩個小孩?生一個也該認清了。如果她這麼不堪,還要幹下
去,還是要生。我有時候都會想這是不是早就外遇了,還是最少精神外遇了呢?或是,
鋪陳自己外遇的正當性。
擺明不離婚就是這樣子了,那我覺得根本是沒有愛了吧!唉,有的男人功成名就,生活
安定之後,反而覺得少了什麼。
我不知道,也許對方真的很多缺點。可是一路不也這樣走來了,突然變成沒有什麼優點
的時候,可能是愛情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