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不用一對一啊!
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同意要怎麼發展都看當事人意願
我之前就同時有兩段交往關係
他們雙方從一開始就完全知情同意
之後分手他們還是朋友(他們的後來我就沒參與到了)
※ 引述《liveforhappy (水戶洋平)》之銘言:
: 為什麼男女朋友只能一對一?
: 法律只有規定重婚問題
: 但在結婚之前
: 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規範
: 說穿了
: 男女朋友要一個對一個
: 只是從以前流傳下來的舊時觀念
: 如果以新一代較進步的觀點去思考
: 並沒有這樣的問題
: 況且就算一個人同時交往五個甚至更多另一半
: 也是合乎法律規定
: 以上一點觀念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