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劈腿或腳踏多條船有違反法律嗎?

作者: joj4211 (小學弟)   2019-05-25 23:53:18
你這樣的假設 將婚姻與感情切割成毫不相關的兩件事
於是以你的觀點來說 婚姻受限於法律 故而不能劈腿
感情不受限於法律 故而可以劈腿 我認為是不適合的
感情 以我的理解 就是小婚姻
提前磨合 提前適應 比起倉促婚後產生各種摩擦 不如在結婚前先交往一段時間 提早面對
各種問題
不適合提早滾蛋 適合就一起走向結局 是個十分有效率的作法
婚姻是感情的結局 感情是婚姻的模擬
那麼既然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 那作為婚前的模擬 感情又怎能容許多男一女或多女一
男的互動呢
在我看來 婚姻與感情 大概就像商品與試用品的關係
既然商品的使用方法是這樣 難道你拿了試用品 就不按照使用方法來操作了嗎
你總不會因為是試用品的面膜 就把它拿去敷在腳上吧 我不這麼認為
當然 我上面討論的都是我自己對感情的認知 或許也是部分人對感情的認知 屬於我自身
對于感情的期待與理解
假設說情侶間 有經過實際討論 願意對劈腿採取寬容的作法 那當我沒說
假設說情侶間 有經過實際討論 不願意容許劈腿的行為 那我更不必多說了
騙騙批幣 有感而發 QQ
※ 引述《liveforhappy (水戶洋平)》之銘言:
: 很好奇一件事
: 台灣婚姻依法是一夫一妻制
: 但在婚姻之前的男女朋友雙方交往階段
: 並沒有明文規定一男一女雙方
: 不能夠有同時多個交往對象的規定
: 換言之,腳踏多條船雖然大家常常抨擊
: 但實際上並沒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 那這就想請問那些看到所謂劈腿會抨擊的人
: 為什麼沒有違反法律的行為
: 卻得受到這麼大的壓力呢?
: 有人能分析或分享一下想法嗎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05-26 00:07:00
這篇原文原po真的是個智障
作者: bird123450 (山姆四七)   2019-05-26 00:42:00
社會規範又不只法律,法律只是底線
作者: erhumm (Lykkie)   2019-05-26 02:44:00
呃可是保養品比喻不恰當 我會拿臉部美白精華擦身體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9-05-26 02:59:00
樓上示範了不按照使用方法來操作XD男女朋友劈腿不違法但不代表合法,法律並沒有說明男友朋友劈腿是合乎法律的。法律不過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之外是靠道德在約束的。原原po要嗎不是道德意識偏差,不然就是法學緒論沒學好
作者: pttccpcman (123)   2019-05-26 08:30:00
噓一下樓上 先說我不支持劈腿 我知道你想炫自己懂法學緒論但你好像搞錯了什麼 不違法就是合法 什麼劈腿不合法 笑死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9-05-26 10:01:00
書讀到狗身上
作者: heavenheart (( ΦωΦ)   2019-05-26 10:05:00
不違法是合法。這種觀念其實不是源於東亞。像是荷蘭人覺得吸毒非常low,但是國家可以發展吸毒觀光賺錢。當地人不會隨便吸毒。如果接受這種法律觀,也許就改培養劈腿非常low的一般道德觀。
作者: panda80911   2019-05-26 12:38:00
現在不能說婚姻限定「一男一女」了,要說婚姻限定兩個人XD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9-05-26 20:50:00
某p你484搞錯了什麼?我並沒說劈腿不合法,我只說不違法不代表合法,你硬要把不違法就是合法的邏輯套在我的論點上,然後再說什麼劈腿不合法,這樣就笑死真的只能說你的死因是笑點太低。以教授教的講述我的論點,不太懂法學緒論是有什麼好炫耀的耶?
作者: pttccpcman (123)   2019-05-27 04:15:00
不違法就是合法阿 你到底哪裡看不懂 高中重讀= =不過法學緒論也是你自己講的... 記性或國文不好就不要出來嘴了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9-05-27 10:30:00
如果你真的不懂不違法和合法的差異我也不怪你啦,你的認知就是非黑即白。可能有個女生說她不討厭你,你就解讀成不討厭你=喜歡你,哦哦哦她喜歡你欸唉我自認記性和國文都還不差,法學緒論我講的,炫耀是你說的,但我有說過我法學緒論很厲害很高分嗎?況且法學緒論算是入門科目,真的沒什麼好炫耀的。記性不好可以動動手指往上滑,國文不好可以回去找你的國文老師請他救救你。
作者: JohnRambo (章魚老大)   2019-05-28 08:58:00
樓上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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