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要繼續嗎

作者: onepunchgg (onepunchgg)   2019-03-09 22:24:27
之前PO了一篇我跟前任復合的文
那時候還很開心 現在卻只剩40%的開心跟20%的猜忌和剩下的雜亂感 有點後悔了
並不是不喜歡這個女生 不如說是很喜歡 才願意再重來一次
我記得那篇文有推文說原本的衝突並不會因為中間隔了一段時間而改變 現在果然證實
==========敘事一下
現在想來會接受他提的復合也蠻蠢
當時去年1月初分手 女生算是人緣很好的人
一分手就有個“在一起時跟我說是好朋友 但舉止非常親密”的男生介入
「啊…可憐的備胎」當時後我是有點酸的這樣想
他們的行為就是情侶 距離時近時遠 有每天膩在一起也有一個禮拜沒講話 總之那兩個人
之間就是保持一種曖昧空氣
時間推到去年九月 九月前我跟女生這期間除了公務以外都沒講話 也沒刻意封鎖通訊軟
體 總之就是完全放置
九月時女生開始想主動找我講話 剛好是跟另一個男生都沒講話的區間
一開始我完全無視女生 但想想也怪沒禮貌的
後來開始會講話 但我就是盡量快速結束話題
再來就是12月 小聊的情況依舊 不得不承認這時我的確有種又想跟這個女生交往的感覺
還蠢蠢的想應該OK了
來到1月 女生跟我告白 說是當時提分手說的是氣話
(分手的原因是女生不避嫌 不過現在看來是刻意的就是了)
想跟我復合 我也是一時沖昏頭便答應 只有要他注意不可以發生上次那樣的事
至此我都還算放心
2月底 女生有點迴避接觸 (原先是可以的範圍內 牽手 擁抱 聊天)我問他原因
他只說最近不想 不過最近(3月)又有點貼
大前天 問他前一個男生的事 他說有好感但不喜歡 目前是沒有交談的狀態
附註了一下說"如果不是經常吵架他應該會更另一個男生在一起吧" 就是沒有否定的意思
屁勒講什麼江西話啊
這不就跟我的狀況一模一樣嗎
所以下一步就是
跟我分了>再曖昧一下>跟另一個男生在一起
的意思吧
至此 很傻眼
==========敘事結束
總上述
不過女生最近除了依舊有點抗拒接觸外
並沒有實際做出什麼不OK的事
但這些東西整理起來 心理還是蠻疙瘩的
想問問各位怎麼看
作者: lian5415 (YoungGG)   2019-03-09 22:31:00
啊…可憐的備胎
作者: Cayota (Cayo)   2019-03-09 23:11:00
如果要斷的話你就能徹底斷了嗎?那你糾結啥XD 覺得對方有前科所以不想再被傷害一次,但又卡在沒實質證據,因此對這段關係一直抱著猜疑的心態,要猜到什麼時候?猜到對方真的跟別人有什麼後再來說“我早就知道會這樣”嗎?心裡喜歡,那你就繼續喜歡,並且盡自己所能去相信對方,不然對方一個與平常不同的言行舉止就會打開你的一級警報。啊如果你還是怕自己會再經歷一次悲慘結局,那就狠心早點斷了,不要拖拖拉拉。對方其實也沒幹嘛,卻因為你有前科的陰影一直無法被信任,那這段關係還有什麼維持的必要?……雖然我覺得會迴避你接觸實在有點不太妙。
作者: chudly   2019-03-09 23:28:00
不給碰你還算男友嗎?難道之前沒發展到性關係?
作者: FreePornVid (免費早餐)   2019-03-10 07:27:00
不要
作者: softpapa (靈活胖子)   2019-03-10 09:59:00
啊…可憐的備胎 你就是沒用啊 都上來問了為什麼要讓對方這樣對你 自己在那邊難過
作者: rockhart (Line)   2019-03-10 10:55:00
就慢慢把感情抽離,對她漸漸的不在意,這種人通常是慣犯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9-03-10 13:41:00
心裡還是喜歡的、還是斷不了?那你上來問什麼江西話啊?(用你自己的用詞) 是不是覺得鄉民的時間就不是時間可以給你這樣發廢文浪費?感情交往,上來發求助文只能有三種結果,你只能三選一,不然就是廢文。1.吞下去,繼續交往。2.分手。3.發文者自己做一些改變,再觀察,然後再決定要分手或繼續。為什麼是發文者要改變?因為困擾的是你啊!叫你女友來看文也許她會改變啦,你要嗎?所以你用「還喜歡」來當做不想提分手的藉口,那就繼續嘛,可是你又要猜疑,幹嘛呢?吃飽太閒?如果整天這樣疑神疑鬼,再喜歡又有什麼意義?這樣有快樂嗎?談戀愛如果很痛苦幹嘛還談,又不是在演羅密歐與茱麗葉,還不如單身,還可以跟別人搞曖昧。對,你女友就是喜歡跟別人搞曖昧,那種感覺,而不是對方。你不用勉強自己要接受這種愛搞曖昧的人,接受不了就分手,就這樣而已,不用把自己搞成聖人。如果你就想享受這種有女友但是吃不到她又很愛跟別人搞曖昧的痛苦,我們阻止不了你,你繼續,然後把文刪掉,好好過日子。然後你有最後一個選擇,就是看清楚,你也不是喜歡她「這個人」,你只是喜歡「有女友的感覺」。也許你喜歡那女生的外表,可是難道沒有其他女生比她更漂亮?也許你喜歡那女生活潑外向的個性,可是難道沒有活潑但也很會避嫌的女生?我看板上之前有一篇文章,有個男生的女友就是這種類型啊。你喜歡那個女生主動求你復合,你佔上風的感覺,但是這等同於她將來不會劈腿嗎?不然你在不安什麼?我的看法是,平等的愛情,總是要有獨特性,也就是這個人對你來說很特別,可是我覺得,你對那個女生而言,沒有甚麼特別,很好被取代,恕我直言,因為你很心軟,可以接受當備胎。為了你好,鄉民會勸你分,男生的青春也是青春,但是,最後下決定的還是你自己。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3-10 14:25:00
推樓上。原po才是備胎,放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前女友會回頭表示原po 條件也不差,那何必屈就一個用情不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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