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出櫃家庭革命

作者: BokuAka (京治絕對主義)   2019-01-14 23:45:46
雙性戀路過,無聊來回你這篇(・ω ′・ )
電腦排版,版面如有偏差敬請見諒。
※ 引述《pederast (96141129)》之銘言:
: 姑且不論這版適不適合發這種文章,我來說說我的意見
: ※ 引述《AL1714 (太神啦)》之銘言:
: : 代po
: : 小妹(22y)昨天對媽媽出櫃,媽媽非常不諒解只給我兩個選擇
: : 第一個:分手待在家(目前剛畢業待業中)找附近的工作
: : 第二個:搬出去住自己獨立為自己負責
: : 請問各位會怎麼選擇?
: : 還有另一半應該來家裡跟爸媽溝通嗎?
: 有關出櫃這件事情
: 好像已經被神話了
: 神話成
: 有勇氣、做自己
: 然後不接受的一方被說成
: 古板、守舊、都什麼時代了還在反對同性戀
: 其實出櫃
: 在同志圈也有的一個現象
: 就是階級感
: "敢"出櫃的人
: 或是說還沒出櫃的人
: 常常被迫出櫃
: 或是說
: 被不明理的人隨便出櫃
: 然後幫你出櫃的那個人
: 可能真的無心
: 會說
: 啊這又沒什麼
: 不會啊我都可以接受了你不要想太多
: 你要勇敢一點
: 多少人
: 被電視上
: 被其他媒體
: 還有一些其實不適合在真實社會攤開來的價值觀
: 給洗腦
: 如果我是同志
: 我就一定要出櫃
: 是嗎?
: 為什麼啊?
: 為什麼有那麼多同志
: 一定要出櫃
: 然後造成跟家裡的紛爭?
: 出櫃這件事情真的有這麼重要?
: 因為是你的父母
: 所以父母一定要全盤接受你
: 不然就是一種罪過嗎?
: 老實說這種觀念跟情緒勒索有什麼不同?
首先,我認為你把「出櫃」與「讓父母接受」這兩件事過度單純地連結了。
出櫃的原因有很多,出櫃的目的也很多,單純認為只是「要讓父母接受」,其實是過分簡
化這件事。舉例來說:
1. 某甲為男同性戀,年逾三十後,父母開始積極逼迫其與女性相親。某甲身心俱疲,一
  日忍無可忍,對父母說:「我是同性戀,你們不要再幫我介紹女生了!」
2. 某乙為女同性戀,一日在與父母觀看電視節目時,聽聞父母批評「同性戀都是精神不
  正常的」,感覺不悅,於是對父母說:「我就是同性戀,我覺得我很正常。」
3. 某丙為男同性戀,帶著交往十年的戀人回家,並對父母說:「我這輩子都會和這個人
  在一起,希望你們可以支持我們。」
4. 某丁為女同性戀,帶著交往十年的戀人回家,並對勃然大怒的父母說:「不管你們說
  什麼我都會和她在一起,你們不支持說穿了就是歧視同性戀罷了!」
5. 某戊為男同性戀,一日不慎被父親發現電腦中的G片,遭父親怒以藤條抽打,並大罵
  :「同性戀就是噁心的神經病!男人怎麼可以和男人在一起?我沒有你這種兒子!我
  今天就打死你,免得以後看到髒東西噁心自己!」某戊回應:「同性戀並不噁心,也
  不是神經病,我不奢求你們接受,但是我希望你們理解我。」
以上五例,出櫃的是否目的全在「要求父母接受」,是否全部屬於情緒勒索?
我想大多數人的答案並不見得是如此吧。
除此之外,要求「理解」和要求「接納」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要求,不應該直接混為一談。
就像很多人老是以為同運在逼迫社會接受他們,可是明明很多人要的只是一個制度上的公
平,還有反對汙名化啊(`・ω・′)
: 回到本文
: 我給其他尚未出櫃或是在考慮出櫃的人一個建議
: 第一
: 出櫃一點必要都沒有,出櫃不是一種身分認同
: 出櫃也不是一種必經的儀式或苦痛
: 你誠心誠意的出櫃只會招來一堆說風涼話說幹話的對待
: 那你何必出櫃
: 看到公投結果了嗎?
: 這世界跟媒體所建構出來的氛圍不同
: 大部分的人都不太認同同志
: 你擺明了跟這個世界對幹
: 為的是什麼?
: 生活本身除去了性向的挑戰之外
: 其他事情也是很勞心勞力的
: 給自己找麻煩
: 絕對不是什麼負責任的表現
(因為手機編輯的關係好像有一段不見了,只好重新打一段囧,不過不影響原意啦)
「出櫃一點必要都沒有」,這句話讓我覺得非常的站著說話腰不疼。
就像前面講的,出櫃的理由千百種,情境也有千百種,單純簡化為「尋求身分認同」或
「一種儀式」並不妥。
舉例而言,某己為男同性戀,身邊的異性戀同事經常對他開鮑鮑的黃腔、和他討論哪間茶
物美價廉,並因為己的外貌上佳,而不斷要替他介紹女朋友,甚至在己婉拒時,笑說「難
道你是不舉嗎?」
在這種情況下,某己表明自己是同性戀身分,是否可歸納為是為了「尋求身分認同」或
「一種儀式」?
反過來說,一個異性戀被同性戀開粗屌與屁眼的黃腔,並不斷要替他介紹男朋友,深感
困擾,因而表示「我是異性戀」,是否是相當正常的反應?
所以將出櫃簡化為「尋求身分認同」或「一種儀式、苦痛」,都是不妥的。
: 你希望不要有人干涉你的性向
: 那你就不要干涉別人對你的出櫃的反應
: 道理是相通的
: 父母子女之間緣分一場
: 沒什麼了不起的
: 大不了就是到此為止無緣
二和三一起回。
我認同你的出發點,但是建議應該改為「如果要出櫃,應該衡量自己是否能夠接受與親人
斷絕往來、經濟上無援的後果」。
此外,
1. 用「你要具備某種客觀條件」才能夠「做某件事」,其實並不恰當。一個心智堅定、
  願意打工賺取生活費,不需要仰賴父母也能養活自己的年輕人,我不認為他沒有「資
  格」出櫃。
  而且不要忘了,就在不到一百年前,不少人也主張:
  - 女人如果無法和男人一樣會賺錢,就不要在那裡說要受教育和參政;
  - 黑人先證明自己和白人一樣聰明,再來談要公民權。
  換個身分來看,不覺得挺荒謬的嗎?
  如果我們今天說,智商要有120、要有房有車無負債且BMI<22再來談結婚,我相信你也
  會覺得很荒謬的(^u^)。
2. 父母不接受/認同子女的同志身分,你的結論竟然是直接跳到緣盡至此,不覺得跳太快
  了嗎?說好的和平理性溝通呢?XDDDDD 而且現實中不少人也是透過溝通,讓父母了解
  甚至接受他/她的同志身分,你卻直接認為緣分就盡了,不覺得放棄得有點快嗎?XD
: 我要澄清一件事情
: 我打這文
: 絕對不是基於落井下石
: 而是希望
: 不管你還在櫃子裡
: 還是已經出櫃
: 其實
: 出櫃什麼的
: 一點都不重要
: 重要的是你怎麼過好你的生活
: 看原po應該連經濟能力都沒有吧
: 這種時候說自己是gay到底求的是什麼?
: 不過就是反過來對父母的情緒勒索而已
: 『因為我是gay你一定要接受』
: 憑什麼啊?
: 人生有很多課題
: 性向只是其中之一
: 難道
: 跟父母親之間的關係
: 就不是一個需要經營的課題了嗎?
: 身而為人
: 這是一種隨意的自助餐???
: 我跟父母關係不好的話我就不要父母了
: 雖然我愛我爸媽但它們不認同我是同性戀所以我不要了
: 這樣?
: 我知道原po沒有說這些
: 只是甲板跟拉版我常逛
: 我身邊也有很多長輩突然間要接受自己的小孩是gay大受打擊的
: 你把性向轉換成吃大便
: 然後換你自己想想
: 有一天
: 你的父母跟你說:
: 女兒啊
: 爸爸媽媽超級喜歡吃大便的,這是真實的我,你一定要接受
: 你問問你自己
: 你接受得了嗎?
: 我要說的是
: 平權運動
: 真的號召了很多人
: 願意為這件事情發聲
: 但我也要說的是
: 在平權之外
: 生活這件事情
: 如果你忽略了
: 而太專注理想性
: 你會過得很辛苦
: 原po以什麼樣的狀況必須要出櫃我不清楚
: 但人生在世
: 哪個人沒有不得不吞下去的困境?
: 不說自己是gay真的沒什麼
: 對於父母而言
: 獨身主義跟gay有差
: 但對父母而言效果一樣
: 那你說你自己是獨身主義也沒差
: 因為生活本身要面臨的困難更多
: 既然出櫃會是一件添麻煩的事
: 那何苦為難自己呢?
: 最後澄清
: 我絕對捍衛並且支持性向跟自我認同的自由
: 但是原則是什麼是一回事
: 要透過什麼手段達成就是個人的課題了
: 有些人為了追求自由
: 直接跟父母攤牌
: 父母ok皆大歡喜
: 你的家庭環境就不是這種條件
: 你還照樣做
: 不是找死是什麼?
: 最終是目的要達成
: 手段方法要多思考
我不覺得你落井下石,我也認同經濟能力很重要--事實上,不管是什麼性向的人,獨立
的經濟能力都很重要啊?深陷婆媳關係困擾的丈夫,想要搬出婆家解決困擾,也需要獨立
的經濟能力,不是嗎XD
所以強調同性戀的身分,是沒什麼意義的。
此外,你的前提就已經是錯的(過分簡化出櫃的目的和情境),後面再來討論手段和策略
,乍看之下很理性,其實沒什麼幫助。
作者: catspajamas (貓貓亞(*′ω`*))   2019-01-14 23:56:00
不能同意你更多 每次在甲板看p的文都有種違和感說是同志,卻不懂同志某些令人發狂的寂寞情境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4 23:56:00
同意
作者: catspajamas (貓貓亞(*′ω`*))   2019-01-14 23:57:00
說是直同志,卻又站在若有似無的置高點指點江山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9-01-15 00:03:00
推這篇,把我想講的全說了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19-01-15 00:06:00
淚推,我也好想跟家人聊聊我的感情
作者: stellingen (sss)   2019-01-15 00:16:00
大推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00:36:00
異性戀推你,這系列文才讓我發現男女版同志平權的同溫層有夠薄,嗚嗚嗚嗚
作者: hilotsubomi (hilo)   2019-01-15 00:48:00
其實我想說同志有時令人刺眼的是就是總是訴諸悲情故事,但這社會真的太多悲傷的事,沒有相同遭遇的人,會被越來越多渲染悲傷的故事和宣傳,麻木掉原本僅有的同理。再加上這些故事宛如家暴和虐童,爸媽都是施暴者,加強反覆播放更讓人難受。自由平等和愛是每個人生而有之的權利,如果可以加強各階層聲音,精英傑出人士,社會公義慈善等正面形象。會讓人更為願意去為不同族群的公平和正義捍衛吧。
作者: dapple (dapple)   2019-01-15 01:48:00
只有同意而已
作者: mhguei9711 (hsuan)   2019-01-15 01:52:00
推,你好溫暖又好聰明,謝謝你
作者: chw9342 (小眼睛女)   2019-01-15 02:51:00
作者: ck11715ray   2019-01-15 05:02:00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9-01-15 05:29:00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9-01-15 07:06:00
作者: ann90280 (annien)   2019-01-15 07:16:00
有條理推
作者: lds8903 (:))   2019-01-15 07:18:00
作者: soga0309   2019-01-15 07:24:00
Push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9-01-15 08:12:00
推這篇,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文真的讓人大翻白眼
作者: chuchumio (chuchumio)   2019-01-15 08:15:00
有條理推推 希望這世界更多友善包容
作者: iammrhelo (Mr Helo)   2019-01-15 08:18:00
作者: jojia (jojia)   2019-01-15 08:18:00
作者: dzshdavid (立委)   2019-01-15 08:19:00
作者: krystal97 (彤彤彤)   2019-01-15 08:25:00
這篇真有條理,整理得很清楚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9-01-15 08:29:00
這篇至少有好好解釋,比前面亂罵一通好多了 這才是溝通
作者: yaokut ( )   2019-01-15 08:31:00
作者: sillay (Sillay)   2019-01-15 08:37:00
作者: acamaze (amazing)   2019-01-15 08:38:00
作者: joeai66 (賦唯)   2019-01-15 08:41:00
大推
作者: uanz (77)   2019-01-15 08:42:00
推好文
作者: ITME (ME)   2019-01-15 08:55:00
幾霸昏
作者: eicht (艾特)   2019-01-15 08:55:00
推這篇
作者: l00bear (百熊)   2019-01-15 08:57:00
非常的站著說話腰不疼是什麼詭異語法
作者: tzumon2020 (tzumon真的謝謝再見不聯/)   2019-01-15 08:59:00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9-01-15 09:13:00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1-15 09:14:00
推,自以為高尚最噁心
作者: octamadam (八)   2019-01-15 09:23:00
推 上一篇看得很生氣
作者: z224401 (蘇里昂)   2019-01-15 09:25:00
作者: kisa0171   2019-01-15 09:33:00
作者: spiritlinker (0spiritlinker0)   2019-01-15 09:58:00
推你
作者: gordon61014 (90626GORDON)   2019-01-15 10:07:00
推 上一篇真的反智
作者: qazbamboo   2019-01-15 10:07:00
推一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5 10:09:00
h大有沒有想過 那些多到讓你刺眼的悲情故事 有時並不是為了刻意賣慘 而是他們的生活(有關性傾向的部分)真的只有這一面能夠分享...?
作者: montan   2019-01-15 10:10:00
推,完全不知道上一篇為什麼那麼多人認同。
作者: tpeople (加九)   2019-01-15 10:11:00
天啊好文值得一推!
作者: r5252 (邱于玥心靈塔羅)   2019-01-15 10:11:00
確實每個人遇到的困境不同,有的甚至是被強迫拉出櫃子,謝謝這麼溫暖的回文,該思考的是握有資源的人該如何建造出更友善的環境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1-15 10:13:00
去看看笨板一篇男同(?)一篇女同的文,覺得還是有一群人還是很溫暖的
作者: JingYun (我只有八歲)   2019-01-15 10:14:00
推有理有據的好文,理性對話才能促進社會進步。
作者: pillooow (枕頭歐)   2019-01-15 10:14:00
推這篇思緒清晰,上一篇我怎麼看怎麼怪卻又不知道該從何反駁
作者: ZENFOX (☁禪狐☁)   2019-01-15 10:20:00
推你!Q Q
作者: ppopp1016 (ppopp)   2019-01-15 10:20:00
我不懂為什麼有同性交往對象需要得到任何人的同意?
作者: hwsh60013 (夏洛特)   2019-01-15 10:22:00
講得太好了,那篇有夠自以為是又傲慢
作者: sicer (Sicer)   2019-01-15 10:29:00
不是我要幫上一篇的人說話,上一篇的原Po只是要人出櫃前考量自己能不能接受出櫃後旁人帶來的影響,再決定出不出櫃,因為現實是你出櫃後的問題不是全部都能靠認同來解決,他認為沒有必要但並沒有說不能出櫃啊XD傲慢又自認為高尚、污名化出櫃,將標籤貼在原原Po身上,二分法他的意見,這何嘗不也是一種將自己放在置高點視不同意見的人為低處的行為嗎......
作者: poocherd (狗人28)   2019-01-15 10:33:00
作者: littlepika (皮)   2019-01-15 10:35:00
推你,每次看到那些「你們這些同性戀能不能安靜不要吵
作者: Elsiewuc (elsie_wuc)   2019-01-15 10:35:00
推這篇!那篇文章不管怎樣回覆最後都只會被說是「那你跟教會的言論有什麼兩樣」。真心想討論想尋求共好的解決之道就不該套著濾鏡吧,理性之餘是否能想想有多少人在承受另一群人的不理性吧。
作者: littlepika (皮)   2019-01-15 10:36:00
我聽了很煩」的言論都想一拳貓下去,以為吵架不累阿到底是誰逼誰要吞下去?
作者: xinchen0223 (xinchen)   2019-01-15 10:41:00
作者: oplp407 (Milo)   2019-01-15 10:50:00
推推
作者: Patamon (巴達獸)   2019-01-15 10:52:00
作者: s89828982 (SEHUNLOVEBANANA)   2019-01-15 10:54:00
合理推論原po是法律相關行業XD
作者: givesee5260 (Van漾)   2019-01-15 10:54:00
推推
作者: lemontea1011 (混混a檸檬)   2019-01-15 10:59:00
嗯.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9-01-15 11:02:00
上一篇P大是認為同性戀很正常,為什麼還要出櫃?如果這種人佔了多數,相信也會有同志不需要出櫃的一天
作者: bamboo1516 (bamboo)   2019-01-15 11:05:00
淚推
作者: Elsiewuc (elsie_wuc)   2019-01-15 11:16:00
再推您的回文,邏輯正確QQ如果不出櫃就能天下太平那幹嘛不乖乖住在櫃子裡?而一堆人出櫃到頭破血流反而要被罵說沒能力出什麼櫃+不要說自己是神話請問是什麼意思(怒)。如果真的平等的確出櫃的焦慮會越來越低,但現實情況就不是如此啊。
作者: loveisth520   2019-01-15 11:24:00
我對同志出不出櫃都沒意見 只要不要莫名其妙幫我出櫃就好 已經不只一次有甲甲對我說 我覺得你像深櫃
作者: librarie (so I'm gonna love you)   2019-01-15 11:30:00
推推, 後面的回推文真的是有夠邏輯清楚的
作者: KyloRen5566 (中二忍)   2019-01-15 11:30:00
推 說得很清楚
作者: yaokut ( )   2019-01-15 11:31:00
異性戀不需要宣告,根本就是因為性向不會造成困擾跟問題啊!這種習以為常的事情是要宣告什麼啦!XD 如同有另一半的人被追求,不就有人會宣告自己有另一半,讓對方死心的?還是可以不用告知?
作者: tinyblue (♥Travel )   2019-01-15 11:32:00
作者: s145v930 (ghosthack)   2019-01-15 11:34:00
我也希望性少數不需要出櫃的那一天到來 唉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1:39:00
推推
作者: jeff666   2019-01-15 11:45:00
作者: iceye   2019-01-15 11:54:00
一個同性戀不斷被開粗屌與屁眼的黃腔,就可以接受?不要拿開黃腔這種白爛行為來舉例拉...這是素質問題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9-01-15 12:01:00
不能同意你更多
作者: geo0352 (Fu DaDaDa)   2019-01-15 12:02:00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2:07:00
作者: jjblood (jjblood)   2019-01-15 12:11:00
好文給推
作者: YurikaSnow (由莉卡白雪)   2019-01-15 12:15:00
作者: cc4572 (cc4572)   2019-01-15 12:18:00
嗚嗚嗚推你
作者: styleling29 (LING)   2019-01-15 12:21:00
好文推一個
作者: yy10322 (白豬)   2019-01-15 12:21:00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2:25:00
推邏輯清晰
作者: nasubi (oioi)   2019-01-15 12:25:00
大推這篇這才是正常觀點啊!!!
作者: Reirajue (Reira)   2019-01-15 12:26:00
作者: yohoyoha (woha)   2019-01-15 12:29:00
說出來是一種尊重,出櫃和要父母接受真的是兩件事情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1-15 12:29:00
這篇觀念清晰
作者: carl2002 (W)   2019-01-15 12:29:00
淚推,上一篇乍看之下很有邏輯...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2:35:00
真的
作者: shuannnnnnn (瞎子看到鬼)   2019-01-15 12:36:00
推~
作者: vvvvvvvvvvv (無與倫比)   2019-01-15 12:37:00
作者: boy8787123 (Esther)   2019-01-15 12:40:00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9-01-15 12:42:00
理性分析,推
作者: jzhen (carol)   2019-01-15 12:43:00
你是不是法律系XD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9-01-15 12:44:00
大推你,原篇真的讓人看得不太舒服,尤其是什麼異性戀又不用宣告自己是…大翻白眼
作者: yorune (阿飄)   2019-01-15 12:45:00
推!
作者: unicell   2019-01-15 12:46:00
寫得好
作者: mochaapfel (mocha)   2019-01-15 12:48:00
大推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2:49:00
作者: carbin   2019-01-15 12:57:00
大推
作者: ocean905 (FR.)   2019-01-15 13:02:00
推推
作者: unicum6 (Uni)   2019-01-15 13:09:00
推 前篇論點真的是有點偏頗 我覺得說出來就是讓大眾了解並思考同性戀的議題 加速平權的可能
作者: Amyy (Ammy)   2019-01-15 13:18:00
好文推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9-01-15 13:21:00
再看完你整篇的補充,真心佩服你的條理分明和溫和敍述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9-01-15 13:40:00
不能同意你再多。
作者: sicer (Sicer)   2019-01-15 13:40:00
二分法貼標籤說別人傲慢的是推文啦......我想你應該有看出部分推文的確是這樣,還有「不是我要幫他說話」就跟「不是我在說吼」一樣只是一個陳述語氣的開頭句啦XDDD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9-01-15 13:46:00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9-01-15 13:57:00
推邏輯清晰
作者: gring1130 (Gring)   2019-01-15 13:58:00
說得好
作者: sunrise1206 (陽光崇拜)   2019-01-15 13:59:00
推 昨天看那篇看完滿頭問號
作者: bluestickies (藍便條)   2019-01-15 14:16:00
推!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9-01-15 14:48:00
大推 那篇根本狗屁不通
作者: slategrey (Slate Grey)   2019-01-15 14:49:00
好文推!上一篇很多觀點太偏激完全無法接受
作者: digusy (digusy)   2019-01-15 15:04:00
作者: ki3ki (KIKI)   2019-01-15 15:16:00
作者: chjanaa   2019-01-15 15:19:00
作者: blackcoffeee (黑咖啡)   2019-01-15 15:26:00
好文推!
作者: aho6204 (14歲博士)   2019-01-15 15:32:00
作者: bepoq (fish)   2019-01-15 15:36:00
作者: justlikexxx (米唐)   2019-01-15 15:56:00
推你
作者: farrah (En)   2019-01-15 15:59:00
好文推
作者: siuu271 (元月)   2019-01-15 16:21:00
我要哭了
作者: Harlequin727 (Prideeeee)   2019-01-15 16:25:00
很棒的文章 值得去思考!
作者: AzakaH (AzakaH)   2019-01-15 16:25:00
我覺得兩篇都很不錯啊,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場而已,就上一篇來說,我認為一個成熟理性的人本來就會平等的看待各式各樣的人,不管是各行各業,興趣或者是性向都應該如此,但當然這個世界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做到這點,而且很不幸的,這種人真的很少,所以才會有這篇,希望透過團體的力量來爭取應得的權利,爭取社會的認同。所以這兩篇不都是很棒的嗎?只是上一篇原PO有點太激動了XD
作者: dmxy (Barcssob)   2019-01-15 16:28:00
推這篇,邏輯清晰條理分明
作者: iforjay (小屁胖)   2019-01-15 16:31:00
這篇大推!
作者: whitebearyen (whitebearyen)   2019-01-15 16:43:00
優質好文 推推
作者: girl59713 (調子)   2019-01-15 16:58:00
作者: chdodo (嘟嘟嚕嘟嘟)   2019-01-15 17:06:00
推推QwQ
作者: cress0128 (普渡慈航)   2019-01-15 17:13:00
果然兩個立場的人完全有智商差距 推你
作者: holymoly (驚驚)   2019-01-15 17:19:00
推這篇!!!
作者: CAMPER0519 (DANDAN)   2019-01-15 17:44:00
推推推
作者: minibulu   2019-01-15 17:48:00
作者: mam (擠賽兒)   2019-01-15 18:00:00
作者: mihonisizumi (中原岬マジ天使)   2019-01-15 18:04:00
作者: ke1vin (球主)   2019-01-15 18:12:00
作者: jesus255221 (郇)   2019-01-15 18:27:00
超棒
作者: tipan (阿就一直長不高)   2019-01-15 18:31:00
推這篇!異性戀也會有想結婚但家人不認同對象的狀況,婚姻希望獲得家人的認同是各種性傾向的人都會有的想法,要說是情緒勒索實在是言重了。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9-01-15 19:02:00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9-01-15 19:05:00
這篇才是真的 異性戀不是被歧視的一方 站著說話不腰疼嘛
作者: fishdude   2019-01-15 19:10:00
這言論好高端OuO
作者: liebemond   2019-01-15 19:25:00
推。自由的實現原本就有其條件,將這些結構性、制度性條件簡化為個人利益衡量下的選擇並認為後果全要個人負擔,不但不符合實質平等,也錯解了自由的真意釋字728真的只是一個起點,希望立法者能進一步負起一個具有民主正當性機關該有的責任。
作者: ln (五月鳴蜩)   2019-01-15 19:38:00
法律系推一個>w<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9-01-15 19:40:00
好文推推
作者: egyptviciss   2019-01-15 19:55:00
推這篇。真心覺得上一篇文的邏輯和某個盟超像。可惜在這裡只要「看起來很中立」還是一堆人買單(攤手
作者: liza9873 (liza)   2019-01-15 20:07:00
大推
作者: justin81828 (賈斯丁)   2019-01-15 20:35:00
邏輯正確 上篇根本是亂七八糟
作者: muscidae (異羽)   2019-01-15 21:37:00
你舉的五個例子看起來都不符合原原Po的情境
作者: dancelight (路雪溪)   2019-01-15 21:38:00
推這篇
作者: sowhat7511 (東京劉姨)   2019-01-15 21:41:00
作者: thelastone   2019-01-15 21:46:00
推!
作者: ChengDemi (酒杯熊)   2019-01-15 21:50:00
你好棒!!好喜歡你的文字和邏輯 感動到好想哭
作者: ninehead168 (奈奈)   2019-01-15 22:22:00
謝謝你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9-01-15 22:35:00
推這篇
作者: cj98654d (searle)   2019-01-15 22:51:00
推這篇 之前那篇實在有夠噁心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1-15 22:55:00
有腦文推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19-01-15 22:58:00
你是不是哲學系的~
作者: neverfriend (潔)   2019-01-15 23:04:00
推推
作者: csqeszzz (迷途小書僮)   2019-01-15 23:10:00
其實原原Po沒講過你說的那句話拉,他只是討論的情境比較狹隘,但之所以那麼狹隘也是受到最一開始那篇文章的影響。你這裡的討論反倒脫離了討論串一開頭的脈絡而且你這篇除了政治正確外,對於家庭觀衝突的實際解決也完全沒有實質助益阿,這部分反而原原Po還比較有誠意
作者: MtCloud (雲峰)   2019-01-15 23:26:00
為何需要宣告自己是同性戀?很簡單啊,事實就是,同性戀在這個社會上是少數,生物法則如此。
作者: TZofHES (TZ)   2019-01-15 23:30:00
唉,一堆烏托邦出來的
作者: wak (默艾)   2019-01-15 23:44:00
看到那篇有個傢伙說「務實」,我就想到他應該是指腹為婚...
作者: suziv07 (ziv)   2019-01-16 00:38:00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9-01-16 00:40:00
原po是不法律系啊哈哈,文筆有像
作者: RayKer (可能)   2019-01-16 00:48:00
作者: cyc114 (cyc)   2019-01-16 00:56:00
作者: ke1vin (球主)   2019-01-16 00:58:00
真的推這篇, 你回的那篇還一副我是為你好看了就噁心
作者: h4g4u3y7   2019-01-16 00:59:00
智慧好文!
作者: lynxcaracal (阿喵)   2019-01-16 01:02:00
作者: xiangbudao (想不到)   2019-01-16 02:39:00
我討厭同性戀,但同意同婚
作者: soulempty (蘊)   2019-01-16 03:29:00
作者: milk1994   2019-01-16 03:36:00
推這段你有不喜歡的自由,你有不接受的自由,但是你沒有在制度上歧視他們的自由。
作者: a1091111   2019-01-16 04:19:00
推QQ
作者: ohyawhite (許許)   2019-01-16 08:29:00
不能同意更多了 推你!
作者: bear70928 (abibi)   2019-01-16 08:54:00
同意!!!原po太會比喻了
作者: hwp1006 (HWP)   2019-01-16 10:31:00
推這篇
作者: y5228y2458 (y5228y2458)   2019-01-16 10:44:00
作者: baibian (燕子)   2019-01-16 11:12:00
推一個
作者: lovegygy (戀人手中櫻花草)   2019-01-16 11:21:00
大推
作者: lizziechun   2019-01-16 12:31:00
作者: BWhite245 (薏仁喲)   2019-01-16 13:28:00
我只能說,香菜不能合法,但是大麻沒關係
作者: vvind (wind)   2019-01-16 13:42:00
推,上一篇的訴求與推論邏輯真的太差
作者: linda010786 (伃)   2019-01-16 14:50:00
大推 那篇文真的看不下去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9-01-16 16:00:00
好文推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01-16 17:58:00
推好文
作者: cathy87381 (J肉)   2019-01-16 18:27:00
作者: yang1265 (夜)   2019-01-16 19:28:00
作者: vagus ( )   2019-01-16 20:10:00
作者: muscidae (異羽)   2019-01-16 21:35:00
所以你只想反駁pederast,而不是解決原原Po的問題嗎?
作者: a19533141 (19533141)   2019-01-16 21:57:00
如果同志站出來支持停止愛滋健保 相信反彈聲浪會小很多
作者: H2OYi (水易)   2019-01-16 23:43:00
push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9-01-17 02:19:00
推推
作者: pinpinpinkoi (pinpin)   2019-01-17 05:46:00
思緒清晰又溫柔 推推
作者: muscidae (異羽)   2019-01-17 09:14:00
能夠寫出思緒這麼清楚的文章,你要不要考慮幫幫原原Po
作者: stab22 (逼逼)   2019-01-17 11:27:00
這才是理性分析
作者: hectoria   2019-01-17 11:41:00
作者: whiteluna (雁字回時)   2019-01-17 13:14:00
作者: vica83426 (vica)   2019-01-17 13:59:00
推你!也推「站著說話腰不疼」!
作者: magicwish (magic)   2019-01-17 18:17:00
推!!!那篇文看著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謝謝你剖析的如此透徹
作者: wcc0220 (^_^)   2019-01-17 20:37:00
你484法律系,超有條理
作者: ok84519 (阿竹)   2019-01-17 22:28:00
推推推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1-18 18:20:00
推,難得有人講這麼清楚就好像大部分的工具都預設使用者是右撇子一樣,那左撇子怎麼辦呢
作者: PTTptt (PTT)   2019-01-18 22:37:00
作者: ericisfish (台中李宗瑞)   2019-01-18 23:54:00
污名化愛滋病勒 怎樣污名化了
作者: ho7479 ((・∀・))   2019-01-20 09:47:00
思緒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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