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友對我的做法感到很失望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9-01-02 17:56:12
這種只會一再要求你做這做那卻不願意幫忙想辦法的
真的不要也罷 不然就別把她當結婚對象
娶妻求賢 除非你想要下半輩子不得清閒
我前女友就是這樣 交往時你可以鬧可以任性
但都在籌備婚禮了 還是一如往常的鬧脾氣
遇到和長輩意見不同就哭 一概不退讓
吵著要你自己解決 捅一堆爛攤子
自己跟一群三八在那邊選婚紗
有一天我抽著菸突然就頓悟了
我有蒸蒸日上且忙碌的事業
我需要的是能在後面默默支持家庭的女性
不是一個公主花瓶
後來遇到我太太,自己經營著醫療機構
卻還是可以為我打理三餐,
(雖然後面都是幫傭做的,但材料和烹調方式都是她制定的,而且每周都不盡相同)
逢年過節送禮或安排聚餐她都可以把家族安排的妥妥當當
和長輩意見不同她都會盡力去溝通,
而且每次都能得到他想要的結果
說穿了,長輩只是要個尊重而已
很可惜,台灣許多自詡為時代新女性的自助餐都不懂
只會推託給男方來掩飾自己貧乏的溝通能力和懶惰
勸你三思,因為這是幾十年的事
對了,學歷這件事我爸也嫌過我前女友
她只有專科,還不願考執照
我想出錢給他進修emba她也不願意
我太太留美醫碩
我只能說,讀書這種有努力就有收穫的事情
你都不願腳踏實地去做,又有什麼資格要別人不准嫌?
這種生活態度就很有問題
作者: Paradox (Paradox)   2019-01-02 17:59:00
^^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9-01-02 18:00:00
哇,上流社會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1-02 18:05:00
有蒸蒸日上的事業,那確實有挑的本錢。原原po 不容易吧?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9-01-02 18:07:00
爬文原來是媽寶來幫媽寶說話
作者: heavenheart (( ΦωΦ)   2019-01-02 18:07:00
哦哦敢講
作者: chichon ( )   2019-01-02 18:08:00
你真中肯
作者: Reneeeating (蚋鯢)   2019-01-02 18:09:00
哈哈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9-01-02 18:14:00
幫你翻譯 有錢就是大聲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9-01-02 18:17:00
這篇跟原文很不相干捏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9-01-02 18:28:00
推一個
作者: gen001 (qmo)   2019-01-02 18:28:00
哇!! 錢吶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9-01-02 18:29:00
和原文真的差很多啦 原文那個是媽寶 這篇是公主病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9-01-02 18:30:00
媽咪媽咪,妳兒子在這裡
作者: simonfz   2019-01-02 18:34:00
$$$$$$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9-01-02 18:46:00
建議大家a看看這人ID,會發現他前後的故事與邏輯很衝突
作者: Dvallina (永遠,是多遠?)   2019-01-02 19:50:00
笑死,你不就是溝通能力貧乏和懶惰的代表zzzz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燒花枝丸)   2019-01-02 21:03:00
怎麼好意思評論
作者: nikilo (deer麓)   2019-01-02 21:18:00
作者: liebemond   2019-01-02 23:14:00
所以你自詡為舊時代男性?真是好棒棒
作者: tchan (研究生二級)   2019-01-03 00:28:00
看不懂推文在噓什麼!個人認為這篇論點很有道理!推一下
作者: devil2816 (想翹家的狐狸)   2019-01-03 08:13:00
講這麼多你自己做了什麼?
作者: bettylin9   2019-01-03 09:25:00
這篇先不管原原po做了些什麼,但他說選伴侶的標準是很值得參考的啊。不然一個家是能依靠老人小孩???內政部好像不是這樣算的吼,啊老人小孩的意見不用尊重,他們不都是人,只是比較弱勢吧?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9-01-03 10:39:00
告訴你我噓這篇在噓什麼:跟原文有什麼關係?這篇原po不過是把他對前女友的怨恨拿來這裡藉題發揮罷了,小鼻子小眼睛的,現在的太太這麼優秀,怎麼還有時間把前女友的不好拿來這邊公審給別人看啊?你前女友再怎麼差,又干原po什麼事?我說的是原原po。今天本來就是誰上來發文誰就要改,不然別上來發啊,現在事主的女友就是沒困擾到要上來發文,奈她何?沒錯,這篇文是要講選擇伴侶要選對人,是沒錯,但是事主需要這個不用多講的道理嗎?他如果聽得懂早就分手了還上來發文?而且他本來就該改變,如果只聽媽媽的話,就算交到一個跟你老婆一樣優秀的女友也還是一樣,事情還是會一樣,唯一解就是選個他媽媽要的女人,就這樣,跟你這篇無關,除非你也是媽媽不准外出跟女友過夜、你拒絕不了、超困擾,再來說嘴。
作者: tchan (研究生二級)   2019-01-03 22:26:00
單純認為這篇在“給予建議”上沒錯,兩人交往本來就要考量各種因素,對彼此(或家人)的觀念不認同甚至雙方都無法讓步,那就套句鄉民的話:分!本篇也就是經歷類似遭遇最後選擇分手換更適合的人,並無不妥,與原原po文有其關聯
作者: Paradox (Paradox)   2019-01-03 01:59:00
^^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9-01-03 02:00:00
哇,上流社會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1-03 02:05:00
有蒸蒸日上的事業,那確實有挑的本錢。原原po 不容易吧?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9-01-03 02:07:00
爬文原來是媽寶來幫媽寶說話
作者: heavenheart (( ΦωΦ)   2019-01-03 02:07:00
哦哦敢講
作者: chichon ( )   2019-01-03 02:08:00
你真中肯
作者: Reneeeating (蚋鯢)   2019-01-03 02:09:00
哈哈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9-01-03 02:14:00
幫你翻譯 有錢就是大聲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9-01-03 02:17:00
這篇跟原文很不相干捏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9-01-03 02:28:00
推一個
作者: gen001 (qmo)   2019-01-03 02:28:00
哇!! 錢吶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9-01-03 02:29:00
和原文真的差很多啦 原文那個是媽寶 這篇是公主病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9-01-03 02:30:00
媽咪媽咪,妳兒子在這裡
作者: simonfz   2019-01-03 02:34:00
$$$$$$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9-01-03 02:46:00
建議大家a看看這人ID,會發現他前後的故事與邏輯很衝突
作者: Dvallina (永遠,是多遠?)   2019-01-03 03:50:00
笑死,你不就是溝通能力貧乏和懶惰的代表zzzz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燒花枝丸)   2019-01-03 05:03:00
怎麼好意思評論
作者: nikilo (deer麓)   2019-01-03 05:18:00
作者: liebemond   2019-01-03 07:14:00
所以你自詡為舊時代男性?真是好棒棒
作者: tchan (研究生二級)   2019-01-03 08:28:00
看不懂推文在噓什麼!個人認為這篇論點很有道理!推一下
作者: devil2816 (想翹家的狐狸)   2019-01-03 16:13:00
講這麼多你自己做了什麼?
作者: bettylin9   2019-01-03 17:25:00
這篇先不管原原po做了些什麼,但他說選伴侶的標準是很值得參考的啊。不然一個家是能依靠老人小孩???內政部好像不是這樣算的吼,啊老人小孩的意見不用尊重,他們不都是人,只是比較弱勢吧?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9-01-03 18:39:00
告訴你我噓這篇在噓什麼:跟原文有什麼關係?這篇原po不過是把他對前女友的怨恨拿來這裡藉題發揮罷了,小鼻子小眼睛的,現在的太太這麼優秀,怎麼還有時間把前女友的不好拿來這邊公審給別人看啊?你前女友再怎麼差,又干原po什麼事?我說的是原原po。今天本來就是誰上來發文誰就要改,不然別上來發啊,現在事主的女友就是沒困擾到要上來發文,奈她何?沒錯,這篇文是要講選擇伴侶要選對人,是沒錯,但是事主需要這個不用多講的道理嗎?他如果聽得懂早就分手了還上來發文?而且他本來就該改變,如果只聽媽媽的話,就算交到一個跟你老婆一樣優秀的女友也還是一樣,事情還是會一樣,唯一解就是選個他媽媽要的女人,就這樣,跟你這篇無關,除非你也是媽媽不准外出跟女友過夜、你拒絕不了、超困擾,再來說嘴。
作者: tchan (研究生二級)   2019-01-04 06:26:00
單純認為這篇在“給予建議”上沒錯,兩人交往本來就要考量各種因素,對彼此(或家人)的觀念不認同甚至雙方都無法讓步,那就套句鄉民的話:分!本篇也就是經歷類似遭遇最後選擇分手換更適合的人,並無不妥,與原原po文有其關聯
作者: cgreyu (魚皮)   2019-01-04 18:23:00
大男人主義ㄏㄏ
作者: cgreyu (魚皮)   2019-01-04 10:23:00
大男人主義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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