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發現你暈船的對象(暫稱A君),有個相當友好的前任(B君),友好程度如下:
1.這兩人當初是和平分手,所以彼此都還有聯繫,也還會私下通電話。
2.A君的朋友圈:
B君時不時在他倆的共同朋友圈中,提起與A君分手前的兩人時光、酸甜苦辣...等。
總之,那幾分鐘就是旁人無法插入的兩人世界。
3.A君的家庭:
分手前B君與A君的家庭相處融洽,所以分手後B君還是會在各大節日祝賀A君的家長。
其實這種感覺很討厭,因為自己跟A、B君都認識,所以發現自己對A君有暈船現象時,
就會立刻阻止自己不要再暈下去。但我想大家都知道暈就是暈了,想讓自己不再暈
下去的第一點就是承認:自己已經暈船了。
共同朋友圈的部分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畢竟人都要有朋友,跟誰分手了,就要其中一方
退出共同朋友圈太殘忍。但突然在眾人前進入兩人的過去時光真的受不了。
可以感受到B君很積極參與和A君相關的圈子,但兩人也沒再復合過。
A君和B君兩人之間始終有一種要在眾人面前表現出分手後也可以當朋友的最佳範例,
但在我看來,這兩人若真的沒愛了,那現在撐著就是一種不甘和免強的表現吧!
「不甘心」對方比自己先過得好,所以要一直「免強」自己裝大方的看著對方。
(好,這裡應該是我暈船後而產生的狹隘偏見)
至於為何暈船,是從前期我驚覺到自己成為A君的狩獵對象後,感到不妙,
畢竟我跟B君認識,加上上述3點原因,我用各種理由劃清彼此界線。
我一度以為自己內心已平靜,但我發現其實一直以來只是A君乖乖待在我畫的界線外,
但最近只要他想,他沒在怕那條線的,三不五時就可以來踩一下,一次、兩次無感,
多了真的會暈啊!就算B君也會有意無意試探我們兩個,但我怎麼好意思說你是我目前
最大的心魔....整個小家子氣。
反正以上都當我自己腦補,已經拋開自尊承認自己對A君暈船了,
要笑要鞭就隨各位吧!例如:
「人家才不是乖乖待在界線外,只是在這段時間找其他對象狩獵去啦!」、
「你確定A君跟B君真的沒愛了嗎?搞不好A君是B君放出來玩你的?」
說不定這樣我會比較快醒,把界線再畫更深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