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該怎麼給意見?

作者: girl101 (我要談戀愛 (B))   2018-07-27 16:11:24
我是這對情侶的共同朋友
在此我不做主觀的想法
只單純的把我所知道的客觀事實描述出來
一、房價600萬 男生以自行單獨繳頭期款120萬
二、每個月總共要繳15000 男生認為女生每天幫忙出個200是應該的
三、男生想結婚女生不想 而且男生是說結婚後才要求女生一起繳房貸
四、男生很努力還房貸 估計480萬能在10年內還清
就算真的10年才還輕 女生總共也才付出6000*12*10 = 720000
男生認為總房價600萬 女生才出720000 已經算是對女生很好了
更何況非常有可能7 8年就還輕 所以女生也才出60萬而已
至於房子的名字 男生認為女生出太少 沒資格要求
而且只去登記個十分隻一 也太愛計較
五、女生不想結婚所以不願意繳房貸 但是還想繼續在一起
六、男生認為想法不同那就分手 但女生不願意
七、他們在一起已經兩年 男生很穩定 女生卻動不動就吵分手 約一個月提一次
沒有要打臉鄉民的意思 只是想把事實講給大家聽 謝謝
※ 引述《coin101 (coin101)》之銘言:
: 朋友來向我傾吐他的感情事
: 請問大家,我是要勸合還是勸離呢?
: 就是最近男方開始強烈要求女方每個月給他六千元。
: 原因是男方想藉由這六千元作為女方願意陪他同甘共苦的一個指標,男方覺得而且女方每個禮拜都會2-3天的時間去男方的家住,當作住宿費也相當合理,況且這個錢也是拿來繳未來要結婚的房貸。
: 女方說男方很堅持要同甘共苦,沒有就只能分手。
: 補充相關資訊:
: 1.男生買房,開始有房貸才開始這樣要求女生
: 2.房子男生名字
: 3.雙方還沒結婚,對於結婚沒有共識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7-27 16:22:00
錯字也太多
作者: chinten (chinten)   2018-07-27 16:24:00
這錯字XD
作者: yaokut ( )   2018-07-27 16:33:00
既然只是登記1/10,太計較,那要個1/10的錢,有比較不計較嗎?
作者: PaoWann (好像什麼事沒做)   2018-07-27 16:48:00
錯別字先改一改吧 另外勸男生分手了
作者: alternate (plan B)   2018-07-27 16:51:00
難生 復出平率 任合
作者: wdclatin (wdc)   2018-07-27 17:04:00
登記10%愛計較,為什麼10%不乾脆自己還?沒結婚就要人給房貸的心態還是不可取啊
作者: imymeyou (coldwing)   2018-07-27 17:07:00
我個人認為這女的還沒想定下來 放生吧
作者: girl101 (我要談戀愛 (B))   2018-07-27 17:08:00
請樓看看清楚第三點再批評 謝謝我是說樓樓上 wd大
作者: yaokut ( )   2018-07-27 17:10:00
而且會用到沒資格這種詞語,是上對下嗎??
作者: i4c2i3c0 (矮子也有出頭天)   2018-07-27 17:11:00
不給登記 那離婚要把錢吐出來嗎XD 付出得不到回報只有感情 不包括實體財產好嗎
作者: wdclatin (wdc)   2018-07-27 17:11:00
她就不想結婚所以也不想養別人的房貸啊?不合就分啊說要登記是計較?72萬不是錢?偶爾過夜就拿來當理由收錢,他開bnb嗎?
作者: i4c2i3c0 (矮子也有出頭天)   2018-07-27 17:12:00
如果是共同朋友就勸分吧 這種要求錢談不攏一定撕破臉了
作者: wdclatin (wdc)   2018-07-27 17:12:00
受不了這種護航耶 就站不住腳啊
作者: saiya (台南中肯伯)   2018-07-27 17:24:00
六七矛盾了阿六的男生等七吵架的時候分手 那不就好了
作者: kaiyine (夏)   2018-07-27 17:37:00
週住2~3天月租6k、不結婚、不給登記1/10,都不計較,呵呵說婚後女生才要出錢那現在根本沒要結是要求屁喔?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8-07-27 18:05:00
基本上連家用跟男女方薪水都沒辦法估,小孩費用也沒辦法估,無法估這些費用會相當一個月六千或超過。房貸出資比例跟權利如何論定,這板上舊文很多,建議去爬文或諮詢律師。男方要求結婚就要分攤、不分攤就分手,那是否日後的家用、教養費、預備金也要先討論進去?如果家用等一個月一萬五,女方出,那還要付部分房貸嗎?建議房子自己持有自己付,免得吵架。如果要離婚上法院必不可免,但是婚前自己持有的話比較沒爭議。
作者: LEEJINQYEU (不專業貓奴)   2018-07-27 18:09:00
男方吃相難看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8-07-27 18:39:00
男方認為女方登記1/10愛計較,叫女方出60萬就不計較嗎?不然寫借條啊,利息算一算
作者: sceace (不必為我懸念 我在山裡)   2018-07-27 19:09:00
矛盾多到不知道該怎麼說了,第一篇說男方“最近”要女生繳住宿費,第二篇又自己打臉說等結婚後再繳?女方不想分手但又每個月吵要分手?男方認為想法不同就分手但每個月女方吵要分手時又不分?這二人是人格分裂嗎
作者: glitter41 (41)   2018-07-27 19:56:00
只講客觀事實會不是你這樣寫法,你分明較偏坦男方 其他不講光是很努力這個詞就不是中性詞
作者: sceace (不必為我懸念 我在山裡)   2018-07-27 20:34:00
查了一下之前的po文,你根本就是男方吧,吵架就裝成女方發反串文,又一邊po徵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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