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原來說別人像陳為民會被吉

作者: xihang (什麼?)   2018-07-26 19:36:28
我是代po
今天我要分享一個夢來勸世,先說都是作夢夢到的。
先打個前言,
2016年的時候我跟前男友去澳洲打工度假,
但因為家中親人過世所以不得已先回台灣,
前男友則在澳洲繼續打拼他想要的澳洲永久居留證。
我跟他從2016年9月開始澳洲與台灣的遠距離戀愛,
2017年1月男方有回台灣,2月又回澳洲。
────
2月我們剛分開時還很甜蜜,但3月他在澳洲換了工作後就比較少講電話了,他說他工作很忙、很累,所以想把時間拿去休息,我想雖然時差不大但還是讓他多多休息,就沒有很在意。
4月的時候我在台灣也開始工作了,是韓國代購相關的工作,所以常常需要飛韓國,我們講電話的時間就更少了。
就在4月24日我們兩個生日那天,我因為隔天馬上就要去韓國連線代購,所以我們草草對彼此講完生日快樂後就掛電話了。
但那天之後,男方從此音訊全無,消失在我的人間了。
連續三天,不管我打電話、打LINE還是打國際電話,男方完全不接聽也不回應,那時候我很害怕發生什麼事情,但又擔心是我自己小題大作,於是就先請在澳洲的朋友幫我找他的人,並決定一個禮拜後還是沒找到人就報警。
結果就在他消失了快十天以上,我已經在臉書社團請人幫我貼協尋的文章跟準備報警之時,有位自稱男方同學的人跑來聯絡我了。
http://i.imgur.com/Fv5YWlN.jpg
在那之後,這位男同學也消失了,然而前男友依舊沒有聯繫我。
而後又過了三天,我實在想不到任何辦法,情急之下就去聯絡了男方姐姐。
http://i.imgur.com/px1KgaF.jpg
結果就是男方姐姐也連繫不上他,她也很無奈。
而我也只能每天傳LINE問前男友:「還好嗎?」、「很累嗎?」、「很忙嗎?」
就在失蹤一個月後,2017年5月29日前男友突然出現了,直接丟了分手訊息後封鎖我,就算是單方面跟我分手了。
http://i.imgur.com/t2tKbA5.jpg
分手後一陣子,因為我準備要整理家人遺物,而大樓地下室的儲藏室也被大樓委員會勒令清空。
但當初前男友去澳洲時把東西都先放在我家的地下室,所以前男友的東西連同家人的遺物一起都被清掉了。
之後又隔了幾周,前男友的媽媽打來跟我要前男友的東西,我已明確的告知她都已經清光了。
她不但不相信還揚言要告我侵占物品,而我因工作越來越忙碌就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今年的三月,我跟新室友把家裡又大掃除了一遍,因為過世的親人有點屯物症,所以很多東西我們都稍微看過就丟掉了,之後前男友的媽媽在四月的時候親自跑來我家,要跟我拿她兒子的東西,但經歷過兩次徹底的大掃除,我跟室友都很確定她兒子的那些東西都不在我們家了,不管是地下室還是樓上房間裡。
對方媽媽因為拿不回兒子的東西,便對著我破口大罵,當時室友跟警衛都在場,也有幫我作證前男友的東西已經被清空了,對方媽媽還是不相信,一口咬定是我私藏起來並又提一次要告我侵占。
其中對方有一台筆電當初放在我家的時候就已經壞了,有向對方提出拿我的筆電直接給對方當作償還,但對方不要,堅持要我還她那台壞掉的筆電,我當下真的覺得很煩,所以就沒多說什麼,等對方媽媽罵完一串她就自己離開了。
到這邊是事件一,再來是事件二。
時間點回到2018年的二月,有朋友傳了前男友跟他現任女友的照片給我,因為我很生氣,所以就在FACEBOOK上說了前男友的新女友長得像陳為民、戽斗星球、小三(註)之類的,結果就被前男友的女友告毀謗了……
檢調開庭那天(六月中),我以為本人會從澳洲回來親自開庭,結果是對方姊姊代理。
開庭間,檢察官直接詢問對方若要合解的話條件是什麼,對方說需要調解金跟FACEBOOK公開道歉,之後檢察官向我確定是否可以接受後便開始檢視筆錄。
檢視筆錄的途中,檢察官說了:「你妹妹被說像戽斗星球應該會覺得開心吧?因為很可愛啊!陳為民也不算罵人吧?陳為民是網路上的名人,你妹妹要感到開心才對。」
對方:「我妹妹很在意別人說他的外表,檢察官我覺得她(指著我)一點和解的意願都沒有。」
我什麼話都還沒說就先被打斷了,檢察官本來還要詢問我關於小三的部分也被打斷,於是檢察官也有點懶得辦的樣子,就請我們直接上調解委員會,自己私底下解決。
事情就繼續延宕到了七月底,然而對方依舊不是本人出現,是姐姐做為代理人前來。
調解委員會一開始就直接談和解金的部分,對方一口咬定妹妹身心受創嚴重需要六萬塊,並要在三個月內給完。
然而我只是個普通的服務業,一個月薪水就那樣,還要多負擔這六萬根本沒有辦法,存款並不是拿不出來,而是我有準備要去日本打工度假了,那筆錢動不得……我便向對方求情,詢問是否可以減半或是減少和解金,但提告方依舊踩定和解金就是要六萬塊。
這時候調解委員會的人直接詢問姐姐:「您要不要先去問你妹妹的意願,合解金減至三萬的話可以接受嗎?」
姊姊回了幾句話就去講電話了,這時我問了我同行的友人:「六萬塊的話,我是不是上訴請律師比較快?」
友人給了我肯定的答案,但卡到我要去日本打工度假的意願,一年內絕對無法解決這場官司,所以朋友不建議我選擇這個方法。
這中間來來回回,又是求情又是爭執,我真的很累了,加上自從唯一的親人過世之後,我的精神狀況就很不穩定﹐大部分時間都是有室友在照顧我跟靠藥物控制,所以到後來我其實有點精神崩潰了,同行的友人看我的狀況真的很差了,便直接幫我詢問:「今天我先出三萬,剩下來的三萬分期付款可以嗎?」
對方又跟妹妹確認過後,整件事情就照我朋友的提案算是塵埃落定了。
所以接下來的半年,我每個月都要償還五千塊給對方呢~
聽說問候人家媽媽也只罰兩萬,我說人家長得像陳為民就是六萬呢!
勸大家在網路上講話真的要小心喔~
夢到這裡就醒了呢!
謝謝大家撥時間看這麼長的夢。
註:
為什麼知道她是小三?因為在前男友傳分手訊息給我之前,我其實就已經收到朋友傳來他們兩個人的親密合照了。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8-07-26 19:41:00
簡單說就是失控罵人結果被吉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8-07-26 19:44:00
幹嘛給?你太軟了吧?就不和解啊
作者: monou (愛˙還記得嗎)   2018-07-26 19:45:00
陳為民wwww
作者: t8754035   2018-07-26 19:46:00
呵呵,失控罵人被告真的活該,你前面的一大篇都是廢話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8-07-26 19:46:00
讓他法院認證啊?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8-07-26 19:46:00
阿就失控罵人+1妳自己不想繼續僵持下去和解的,不然跟她耗妳也不一定要賠這麼多錢(吧?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18-07-26 19:47:00
兩萬是法官判決,你們和解的就看和解談的金額。不過罵長相很不厚道(劈腿事件不混在一起談),天生的能怎辦
作者: superlilo555 (邦尼把我看到的現實說出 )   2018-07-26 19:48:00
唉 我知道一定會很不爽 但是你男友問題最大 也許女生也很無辜 你光是標題這樣就不ok了 祝你心結早日解開
作者: onizuka7kimo (JR)   2018-07-26 19:49:00
作者: boungiorno   2018-07-26 19:50:00
我怎麼覺得拒絕和解也不出席法院的後果應該比六萬輕吧?有人可解答嗎?學個教訓吧!錯的是劈腿男啊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8-07-26 19:52:00
前半段還會同情你,後半段嘲笑別人像陳為民被吉只能笑你活該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8-07-26 19:52:00
自找的,你可以不和解,由法院判
作者: Pristur (普利斯特爾)   2018-07-26 19:53:00
小心被陳為民吉
作者: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2018-07-26 19:56:00
紅明顯,說人陳為民根本不會構成公然侮辱,就跟說人是馬英九陳水扁一樣,都不會構成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8-07-26 19:56:00
可惡我想看法院認證的陳為民啊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8-07-26 19:57:00
對方都請姊姊出席,妳也可以打官司時請家人出席,不要因為你要出國就賠錢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8-07-26 20:00:00
為什麼不是罵劈腿渣男
作者: charlie1667 (数狙)   2018-07-26 20:01:00
4樓幫我說完了
作者: tomnj (tomnj)   2018-07-26 20:02:00
上面幾樓噓的是不是親友團啊,本篇只看到前男友失蹤,不敢提分手,然後劈腿,然後檢察官也覺得說人陳為民和厚道很可愛,被罵的小三根本玻璃心崩潰吧XD
作者: snian (沒有誰比誰更善良)   2018-07-26 20:02:00
蠻活該的wwww
作者: GLTyang   2018-07-26 20:03:00
為什麼覺得有點好笑XD
作者: dawn5566 (晨曦)   2018-07-26 20:04:00
小三有夠兇
作者: irean1021 (Irean)   2018-07-26 20:05:00
最該罵的是前男友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8-07-26 20:06:00
替妳噓這個男的,噁心到極點
作者: qoo4628802 (風滔)   2018-07-26 20:06:00
沒這麼貴齁 不過就是衝動啦
作者: superlilo555 (邦尼把我看到的現實說出 )   2018-07-26 20:09:00
到底女生被說像陳為民誰會開心,搞不好她不知道自己是小三啊 那個男生真的爛 但是這兩個沒有混為一談吧t大也太非黑即白
作者: SkyIsMyLimit (天空才是我的極限)   2018-07-26 20:11:00
給法官判根本不會被罰 好嗎?
作者: superlilo555 (邦尼把我看到的現實說出 )   2018-07-26 20:11:00
法院說可愛?這樣也能護航 真的很有事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8-07-26 20:17:00
我覺得檢察官蠻幽默的哈哈
作者: pricewater   2018-07-26 20:17:00
猜你有罵除了陳為民外更傷人的話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18-07-26 20:17:00
老實說拒絕和解就不用賠了 撐久了就不起訴處分了 你再回告一個誣告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8-07-26 20:18:00
就讓他告啊這種法院根本不會判而且還是法院認證的(誤
作者: cress0128 (普渡慈航)   2018-07-26 20:20:00
我覺得陳為民很帥
作者: asuspc (小昱)   2018-07-26 20:21:00
拍拍,但還是不要拿身體的缺陷嘲弄別人
作者: raki811029 (零玖)   2018-07-26 20:21:00
看事主好像是家人都過世了,又要出國才急著付錢? 雖然前男友很渣,但罵人就不對,給箭頭。
作者: vvwwvv (嘻嘻)   2018-07-26 20:22:00
你的FB是公開?不是的話不算公然侮辱吧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7-26 20:23:00
自己愛和解
作者: simonfz   2018-07-26 20:23:00
純噓失聯!!好聚好散很難嗎
作者: meowsi   2018-07-26 20:24:00
幹嘛和解 ,覺得後悔的話當初就不應該在網路上講別人
作者: monou (愛˙還記得嗎)   2018-07-26 20:26:00
向陳為民是身體缺憾...............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8-07-26 20:29:00
陳為民表示:
作者: novorapid (long time ago)   2018-07-26 20:33:00
加油,花錢消災的概念,會更好的!
作者: beef68 (牛肉)   2018-07-26 20:33:00
私訊很難吉有關第三人的論述 所以 嗯
作者: panpeter (彼得)   2018-07-26 20:35:00
可以理解很氣...但是還是冷靜先吧
作者: paul0404 (保羅)   2018-07-26 20:35:00
檢察官讓我會心一笑
作者: haorong (好龍)   2018-07-26 20:37:00
檢察官的話太有趣了吧XD 事主固然罵人有錯,但前男友真的離譜...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8-07-26 20:37:00
戽斗很可愛wwww,檢察官講幹話你也信,說人家戽斗像陳為民當事人會開心的話就不會有人花三四十萬去做正顎手術了。
作者: aa840325 (aa840325)   2018-07-26 20:39:00
笑死檢察官根本不想起訴叫妳們自己調節 六萬塊給心酸的
作者: NCTUkober (交大狗鼻哥)   2018-07-26 20:40:00
前男友搞事固然有錯 但妳自己笑人戽斗被罰也是活該啦六萬真的活該 笑死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8-07-26 20:40:00
妳前半段都是廢話 事實 就是妳公開人身攻擊啊
作者: NCTUkober (交大狗鼻哥)   2018-07-26 20:42:00
而且 雖然妳笑她外表 但妳男友跑去跟她在一起了耶XDD幫哈哈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7-26 20:43:00
說不定就失聯那段期間他交新女友,女生也不知道有你存在,騷年 下次不要太衝動
作者: catycaty520 (弦旻御音)   2018-07-26 20:46:00
不忍噓妳 所以替妳噓男的真爛
作者: aa428241 (魯啦啦)   2018-07-26 20:54:00
xDDD廢話太多+1Fb要罵人不要設公開啊xDD話說機車的不是男友媽媽跟姐姐嗎為何最後罵的是小三啊??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8-07-26 20:54:00
妳不和解反而告的贏,檢察官都幫妳解套了基本無罪
作者: donkeyNew (老驢)   2018-07-26 20:57:00
急著和解當然花錢 最後一段邏輯根本有問題
作者: suzume (哎呀)   2018-07-26 21:00:00
你是很可憐 但嘴管好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8-07-26 21:04:00
陳為民表示:…想哭再來應該是陳為民告你吧,我猜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8-07-26 21:05:00
原本會告成嗎,感覺是你太急著把錢給別人欸
作者: pocariccw (開始工作了...)   2018-07-26 21:07:00
妳徹底輸了,好慘
作者: eternal46 (渝)   2018-07-26 21:12:00
原本真的告得成嗎......?覺得困惑@@‘’
作者: viviya (^_^)   2018-07-26 21:12:00
像陳為民怎麼了 又不是像彭xx
作者: allenzhuang (allenzhuang是在過五個小)   2018-07-26 21:12:00
只有我好奇輸給陳為民的是誰嗎
作者: chris529tw (NeXToNIGHT)   2018-07-26 21:15:00
陳為民:幹!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8-07-26 21:15:00
討拍就直接打她是小三,失控然後喇一堆只是讓人反感
作者: Zeedd (穎穎)   2018-07-26 21:19:00
笑死 陳為民也太可憐沒躺也中槍
作者: soranosakana (天空魚)   2018-07-26 21:19:00
你輸給陳為民欸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7-26 21:22:00
輸光光了
作者: apnaapna (靜)   2018-07-26 21:26:00
不管前男友做了什麼事情,我覺得你都不應該這樣罵那個女生
作者: chieshing (Patrick)   2018-07-26 21:28:00
罵錯人,然後輸給陳為民+1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8-07-26 21:29:00
鬼影追追追
作者: eunice0802 (幸福)   2018-07-26 21:29:00
問題在男友
作者: kwater (kwater)   2018-07-26 21:29:00
六萬太多了吧好傻
作者: remix7 (°□°")   2018-07-26 21:29:00
誰叫你愛罵咧~
作者: jiashin0407 (shin)   2018-07-26 21:31:00
公開批評人長相本來就有錯啊
作者: mikiup0321 (龍霸)   2018-07-26 21:31:00
我覺得真要講,雙方都沒啥錯,唯一的錯就是你和解付錢,不和解你跟本不會有事
作者: golttt (John)   2018-07-26 21:33:00
這真的不一定告的成
作者: bomda (蹦大)   2018-07-26 21:38:00
趁機撈一筆 賺 下次要罵之前記得在私人對話罵就好
作者: lilithna (Demoral)   2018-07-26 21:39:00
前半段你沒錯,但後半段就算她是小三也不能亂罵人,也許她也不知道她自己是小三呢
作者: spanishwa (ikusabs)   2018-07-26 21:41:00
他在澳洲做啥工作阿?
作者: mushroom5566 (方吉5566)   2018-07-26 21:43:00
你如果沒錢也沒時間被告,就不應該在網路上罵人。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18-07-26 21:44:00
呃,妳自己要和解的,妳不和解這案子檢察官應該也不會起訴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8-07-26 21:47:00
不要和解給法官判說不定還不用那麼多,說不定還勝訴不用賠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18-07-26 21:49:00
拿妨害名譽跟陳為民、戽斗為關鍵字去搜尋判決,沒找到任何一則判決,意思是案子根本沒起訴從歷史判決中可以得知,罵人陳為民、戽斗的情況,連進到法院都不可能
作者: robbie2434 (robbie2434)   2018-07-26 21:51:00
ㄜ為什麼不是罵劈腿的渣男是攻擊新女友長相?
作者: kbdog (韋凡)   2018-07-26 21:53:00
下次說對方是線上超正藝人就不會被吉了
作者: andykao082 (小高)   2018-07-26 21:58:00
不和解妳應該不會輸,只是很煩
作者: tititina (Tina)   2018-07-26 21:58:00
可撥XDD
作者: s5905533 (雲夢大澤)   2018-07-26 21:58:00
真的不理解原來這樣會被吉......(抓頭
作者: jidou (廢人)   2018-07-26 21:59:00
問題是從頭到尾明明是前男友跟他媽媽有問題,罵個不認識的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18-07-26 21:59:00
自己撐不住要賠錢
作者: jidou (廢人)   2018-07-26 22:00:00
女生做什麼?前男友比較有錯啊
作者: matt1991 (土城哥)   2018-07-26 22:01:00
吉不了啦 去日本要開庭就請假啊 總之很多方法啦
作者: wchew5 (回眸一笑百妹生)   2018-07-26 22:03:00
真的輸光
作者: joy7658x348 (joy7658x348)   2018-07-26 22:04:00
認真回 妳自己後面活該罵人 誰希望天生牙齒咬合不正?
作者: ddtR (去你的如果)   2018-07-26 22:05:00
加油,朝你的夢想前進這比較重要
作者: jameslee0723 (James)   2018-07-26 2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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