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要錢的不一定都是婊子

作者: barry60707 (惡魔藍調)   2018-06-20 01:11:31
※ 引述《james1993730 (beck之前你才該好好想想:)》之銘言:
: 講到底
: 這女的根本不該出國唸書
: 全家人決定投資這筆錢在你身上時到底有沒有想過自己有沒有能力讓這筆錢回本
: 知道家裡經濟因為意外變得不好時本來就該有取捨,國外研究所又如何?
: 我自己也是留美研究所畢業的,白癡都知道紐約光房租交通一個月五萬到八萬台幣跑不掉
: (絕對更高),就算學費減免,然後你跟一堆人擠在一起住你睡客廳好了,一個月林林總
: 總生活費沒四萬我跟你信,整體花費兩年絕對是幾百萬跑不掉。
: 你還妄想畢業自己有能力把這筆被挖空的家產補回來?
: 拜託,今天你要結婚就是要有組織一個新家庭的能力,不管是跟老公的兩人家庭還是有計
: 劃生小孩。
: 沒能力還要一個月給家人三萬,自己都顧不好了,連聘金都要拿來貼補家用,我只能說根
: 本就沒有結婚的資格。
: 不要再說什麼男的當初說的如何現在又如何,講到底這女的的的確確就是要找個人負擔家
: 計。
: 就像標題打的,他是不是婊子我不知道,但他的確是在要錢。
先滅個火
我沒有去美國念過書
甚至沒有離開過亞洲
實在不知道美國邏輯長怎樣
但我覺得J大說得很對
一個月要給家人三萬沒有結婚的資格
如果遇到那種一個月就是要跟妳拿全部薪水給家用的人
妳一個月賺五百萬都不會有資格結婚
所以A女做的也完全沒錯
"找別人結婚"
在正式訂下契約之前 愛怎麼做都是你的自由
J大還說對了一點 她是在要錢沒錯啊
但男方難道就不是要錢嗎?
你說男方是顧及自己組織的家庭的未來
女方就不能顧及自己的原生家庭嗎?
這個其實分手分得非常好
女方也因此找到一個愛自己願意為自己這樣付出的人嫁了
但今天狀況真的如果原原PO所說
男方當初以自己的立場發那樣的文
還給對方的家人看
在女生婚後還進行惡意的攻擊
這種行為...... 我不知道大家怎看啦
我自己是會認為卑劣、幼稚
如果有人會認同這種行為
那我只能說......可能大多數的生命體不適合跟這種人結婚
給大家做個參考~
作者: VUVCOM (yuyu)   2018-06-20 01:57:00
我覺的雙方講好就好 但講好私下公審就算了 好你給對方看就算了 ,但問題是拉他家人一起看 第一次確實如他所願 第2次又故計重施 結果導致一個要自殺一個中風……這很不妥當不過回歸一個問題 你女友跟家裡借錢 婚後你會逼她不能還家裡嗎?你會怪她家人不准收她錢嗎?我是希望h大不要再打擾對方了 導致弟弟要自殺跟媽媽中風這是一輩子的痛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8-06-20 03:47:00
公審文就記得女森要好好保護自己那篇正義不一定每次都得到伸張的堪稱經典,警世無數當時路過的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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