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問題適可而止的程度

作者: CICIKOKO (嚕。)   2018-05-18 10:38:38
※ 引述《wen7414 (沒有保留 就收不回)》之銘言:
: 想跟版上的大家討論一下
: 如果跟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討論到前任或過去感情的事情
為什麼需要討論前任或者過去感情的事呢?
如果是對方自己要講,要看你想不想聽,
但過去這種事情,好的知道了會讓自己起比較心,心情不好。
壞的知道了會讓自己很擔心事情重演,心情不好。
知道太多怎樣都是讓自己心情不好,
但過去已經無法改變了。
為什麼要再糾結?
: 或是因為某些事情有所爭執
: 讓話題結束的程度或拿捏會是怎麼樣才好?
不要太自以為是,
覺得甚麼事情就是要怎樣怎樣。
: 怎麼做會有達到討論的空間郤又不讓對方覺得被逼他或是不耐煩
你先問你自己,你想討論的事情,
你真的有想給對方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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