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真的是我價值觀問題嗎?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3-26 08:01:39
妳的觀念沒有錯
問題在於, 現在妳的立場是假定未來有 "離婚" 的可能性
也為未來這段婚姻埋下不定時炸彈
誰會想跟一個準備隨時落跑的人結婚?
試想, 如果未來妳跟妳男友結婚會白頭偕老, 那登記共同持分又如何?
對你來說有差嗎?
還是只是為自己未來在吵架時, 有立場可以跟男友 (或丈夫) 大呼小叫?
如果妳的婚姻要建立在這些死板板的法律上, 那勸妳也別結婚了
婚後要面對的現實, 比想像中多很多
夫妻能不能一起共同討論, 一起面對每一個生活上的難題, 才是婚姻維持長久的關鍵
如果連房子這樣的事情, 都無法搞定, 那以後還有得玩了
問題來了, 現在如果讓妳男友共同持分, 似乎又有點詭異
他憑甚麼立場? 頭期款不是他出, 房貸他也僅繳一部分的話, 要持分 50% 產權?
個人覺得, 既然爭執點找到了, 就讓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未來結婚後, 登記共同持有, 但持分比例, 依雙方付出多少為基準
他若只付得出 30%, 就登記 30% 持分
一來妳也有退場保障機制, 二來, 對男方而言, 也才不會有矮人一截的心理疙瘩
畢竟, 夫妻相處是建立在彼此互相的基礎上, 而不是一方特別強勢, 要他方吞下去
另外, 房屋一旦確定共同持分, 房貸可以討論重新辦過, 他必須當連帶保證人
以確保未來房貸繳款等不確定因素
夫妻能相處長久, 並不容易
而且, 妳去問每一對結婚的人, 十之八九都有想離婚的念頭
原因多如牛毛, 連芝麻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造成離婚的導火線
雙方姿態都放軟一些
把彼此在意的點提出來討論, 找出最大公約數, 去處理面對就好
有些事, 過度堅持, 只是讓彼此的生活更不好過而已
※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銘言:
: 最近我買房了,是父母幫我付頭期,剩下自己貸款一個月將近5萬。
: 對我來說,這樣還負擔得起,只是可能近期沒辦法有其他多餘的消費,男友說不捨我這麼
: 辛苦,也想幫我負擔,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
: 我不願意,畢竟我覺得這種錢還是要分清楚,就算是結婚後我也希望都是我自己付完。
: 今天就為了到底要不要給他負擔一部分而爭執不下。
: 他覺得既然以後他也要住的就一定也要負擔一些,而且他看他的哥哥姊姊都是結婚前就跟
: 另一半一起存錢計畫,他也覺得人生就是要這樣。
: 但我們家一直以來給我的觀念是比較獨立一點,也造就我很討厭欠別人的感覺,平常絕對
: 拒絕被請客,一定各付各或者甚至我想付多一點。
: 今天房子的名字是我的,讓他負擔一部分的話就是有種欠他的感覺。今天又不是說我沒辦
: 法負擔,身為長女的我也不習慣這種依賴關係。尤其扯到金錢這種事更要分清楚。
: 我男友是希望之後共同負擔後房子登記共同擁有,但今天我爸媽願意幫我付頭期款是買給
: 我的,他們也表明不願意讓別人一起付這個貸款,就算結婚了也要分清楚這房子就是我的
: 資產。
: 因此我拒絕男友的合夥論,他就覺得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而且今天為了頭期
: 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更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 =+
: 一直跳針說有錢人才會這樣分清楚,一般人根本不會在意這種事,而是會一起分擔。甚至
: 爆氣說如果都我買的話他以後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當初也有付一部分的頭期,但最
: 後登記在姊姊名下。所以誰付頭期跟登記歸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 我不知道我的觀念哪裡出錯了,我只是想金錢獨立點而已,想請鄉民指點迷津......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8-03-26 08:09:00
推這篇 觀念正確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8-03-26 08:11:00
世界上每一對婚姻都有離婚的風險好嘛只是那個風險大還小罷了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8-03-26 08:16:00
樓上的說法就像每60秒就過了1分鐘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8-03-26 08:17:00
二樓說的就像 蹲的越久,腳就越麻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8-03-26 08:18:00
唉唷~那買保險幹嘛,不就是為了那些風險XD
作者: WestDoor0204 (路人乙)   2018-03-26 08:18:00
觀念正確,如果沒有這樣觀念千萬別結婚,繼續當小公主就好
作者: Christinaa (獨立人)   2018-03-26 08:23:00
可是還沒結婚不是嗎
作者: fishlinghu (令狐瑜)   2018-03-26 08:25:00
他們根本沒說到要結婚吧 那房子關男朋友屁事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3-26 08:27:00
覺得 原po負擔得起 就不用談什麼共有 房子誰的當然重要 差很大 都沒結婚談什麼分房子?
作者: andrew1357 (andrew1357)   2018-03-26 08:33:00
根本還沒談到結婚= =而且那是她爸媽買給女兒的房子乾她男友屁事?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8-03-26 08:33:00
他們何時要結婚了 這件事不就是普通男女朋友另一方的父母要送家產 到底和另一半何干啊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3-26 08:36:00
女生賺的比男生多 婚前財產 想分什麼?
作者: Christinaa (獨立人)   2018-03-26 08:36:00
不禁懷疑男方怕被甩掉啊呵呵,所以要出錢,手上有點籌碼
作者: blueright061 (累)   2018-03-26 08:36:00
講幹話欸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3-26 08:38:00
覺得 還會怕女生賺比她多 沒有結婚就要分房子 向這種男生 大概也不會多有出息比他多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8-03-26 08:40:00
小公主個屁 看你回這句噓一下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3-26 08:46:00
我不覺得這算什麼炸彈,今天狀況相反房子是男方的,不願意跟女方共同持有,那女方也能說男生是為了將來離婚的可能準備隨時落跑嗎?
作者: abc3310 (科科)   2018-03-26 08:48:00
https://i.imgur.com/EZIqxje.jpg推這篇!噓沒有講到結婚的人是?!照原文看來還是只有男友想結婚?原原po不想?如果是這樣早點放了男方,不要浪費時間,對結婚後的財產共識不同,之後只會更多爭吵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3-26 08:51:00
既然都認定會白頭偕老,房子在女方名下又如何?對男方沒差吧?婚後還有很多花費可以讓男方出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3-26 08:53:00
覺得 那是人家女生家婚前財產 原po能負擔 沒理由講什麼的 還想分什麼?向這種人 連考慮都不用 直接分手的
作者: cbr6000810 (GIPAKMEI)   2018-03-26 08:57:00
這篇說的很好阿,一堆噓怎樣的。男女對調鄉民又換個腦袋了吧ㄏ很明顯女生跟女生家人完全沒正視面對去考慮女兒將來或許的結婚對象 對方的感受。我的就是我的我給我女兒也就真的只是給她的!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3-26 09:00:00
真要講共同持有,日後吵架剛好多了一個話題可以互相大呼小叫,反而分清楚簡單明瞭不用吵,會吵的就是會吵,並不會因為共同持有就會比較和平好嗎
作者: cbr6000810 (GIPAKMEI)   2018-03-26 09:01:00
不過這篇八成也是幻想文 現在發文都要附地契照佐證難道原PO不知道嗎哈哈
作者: leisesnow (怡然恬適.方得自在)   2018-03-26 09:06:00
婚前財產不須共同持有,要當大男人,就要拿出真本事。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3-26 09:08:00
所以不把婚前財產全吐出來就是打算離婚?
作者: GAinvisible (CJ)   2018-03-26 09:09:00
照你的邏輯男方不也是怕之後離婚什麼都拿不到才說要共同持有,想要用心理面去牽拖怎樣都能扯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3-26 09:10:00
但原po只是在交往兩年半,沒有提親沒有訂婚。你跟你每個交往兩年半的人都這樣相處的?!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3-26 09:14:00
上面噓的應該是指,他們還沒到訂婚或求婚這種幾乎確定一定會結婚的情況。不過也不能怪原po,原原po是在回文慢慢補充的…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8-03-26 09:17:00
還沒結婚就先想到離婚,也是..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8-03-26 09:18:00
還沒生病的人跑去買保險,真是有問題
作者: Christinaa (獨立人)   2018-03-26 09:20:00
生病之後就很難買保險了啊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3-26 09:21:00
原來女生單身有房子就是為離婚準備??
作者: hjo44 (纖纖)   2018-03-26 09:23:00
做最壞打算也沒啥錯 多一手準備不吃虧啦。
作者: thez (be happy)   2018-03-26 09:23:00
推~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3-26 09:23:00
公主?原po賺的比男方多,約會沒在花男方錢,只是婚前的房子想維持私有,就是公主啊!
作者: Christinaa (獨立人)   2018-03-26 09:24:00
男方也可以去買房子為離婚做準備呀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8-03-26 09:25:00
知道生病之後很難買保險,啊你離婚後的事情不是也很麻煩很久以前就有結婚契約了,要不要笑他們還結婚還簽契約XDDDDD
作者: o324range (希)   2018-03-26 09:28:00
原文沒看清楚嗎?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8-03-26 09:32:00
又沒有要結婚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3-26 09:32:00
婚約其實就是確保"離婚"保障的。不然在代簽急症處置前,婚約無法律作用。(哦,還有抓奸後索賠用的。
作者: qImo (qImo)   2018-03-26 09:38:00
???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8-03-26 09:40:00
哇連女方家長沒考慮女兒將來對象感受這種話都出來了,性別對調的話幫忙出頭期款還不要求同住的男方父母只會被叫天使公婆好嗎?把不是你的東西給不是你的人還要考慮你的感受,新時代男人惹不起
作者: batboylin (batboylin)   2018-03-26 09:43:00
前提是男的結婚好嗎?嘴巴說想結就是結婚喔?
作者: adididi27 (adididi27)   2018-03-26 09:44:00
幹話
作者: batboylin (batboylin)   2018-03-26 09:45:00
沒爛趴的男人結啥婚,真想結婚就趕在女方買房前去註冊結婚呀,然後再來談房子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8-03-26 09:48:00
哈哈哈哈,廢文以結婚之名來綁一個人那才是可悲
作者: e145712340 (Winfakt)   2018-03-26 09:53:00
作者: ownwei (wei)   2018-03-26 09:57:00
37以後也會用比例再炒啦⊙ω⊙
作者: callTM (TMD)   2018-03-26 10:00:00
他要提出這要求本來就很瞎....溝通持有如果分手很麻煩建議不要
作者: MurMur   2018-03-26 10:02:00
感覺你閱讀能力不好
作者: tinsiglun (藍翊)   2018-03-26 10:10:00
原波爸媽出的錢,人家爸媽不肯為什麼一定要
作者: bufederwang (門口的野蠻人)   2018-03-26 10:17:00
考量離婚風險被你說成「隨時準備落跑」?荒謬
作者: iamyourGF (00)   2018-03-26 10:19:00
要房子不會自己買喔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8-03-26 10:25:00
……根本現在還沒提到結婚,是有房子才迸出來的話
作者: protoco (QQ)   2018-03-26 10:33:00
?神邏輯
作者: littlemooooo (小莫兒)   2018-03-26 10:40:00
就算那個男的付三成,那三成本來也買不到房子,根本就佔便宜啊
作者: ranku (染谷油油)   2018-03-26 10:41:00
???如果自己能負擔幹嘛還要讓別人付
作者: AuroraSin (小歐)   2018-03-26 10:53:00
真有錢不會自己買另一間喔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8-03-26 11:24:00
交往十年以上分手的大有人在,提到「結婚」跟「要結婚」是兩回事;就跟提到「吃飯」跟「要吃飯」是兩回事。後者是真的有打算準備,前者只是提到這件事。
作者: ae321238   2018-03-26 11:30:00
就父母給的房子,跟一個還沒結婚的男友是有屁大關係
作者: ownwei (wei)   2018-03-26 11:33:00
真的共同持有 以後吵起架來 畫面更好看 嘻嘻 ⊙ω⊙
作者: leostw (jung)   2018-03-26 12:12:00
明明就是婚前爸媽買給女兒的 又不是父母贊助小夫妻買新房
作者: chillymollie   2018-03-26 12:19:00
女方已經說不用幫忙付,男方自己硬要付還要盧共同持有很有事
作者: aeolus1215 (我愛大咪咪)   2018-03-26 12:19:00
一堆沒結過婚的鍵盤專家森77狂噓
作者: orpersephone (阿飛)   2018-03-26 12:25:00
噓劃錯重點
作者: msckfan (ms)   2018-03-26 12:42:00
閱讀能力???
作者: a8824031 (邱維尼)   2018-03-26 12:56:00
這樣女森會森七七唷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8-03-26 15:15:00
誰出的錢多誰說話。人家爸媽就不想要她男友出錢,可以不要管人家家務事嗎?還沒結婚就插手管到對方家務財產分配很噁心,男女都是噁心。連提親都沒有八字沒一撇在那邊離婚...
作者: yui0802 (摩摩可可)   2018-03-26 16:08:00
版主都說沒論及婚嫁就算投資用也分開好嗎,哪那麼好賺硬要說就女的不該讓男生知道買房,結果本性就露了
作者: osaka3388 (樂高)   2018-03-26 18:18:00
根本還沒要結婚啊,不關男方的事情吧
作者: mra2284 (mm)   2018-03-26 18:27:00
...完全搞錯重點
作者: xaerolai (長月)   2018-03-26 18:45:00
靠 我笑翻了
作者: ansewrme (小花花花草草)   2018-03-26 18:45:00
你以後結婚要記得去更改夫妻共同財產制喔沒有的話 侯~抓到惹 你有離婚的準備喔 ╮(╯▽╰)╭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8-03-26 22:05:00
買壽險就是隨時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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