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nfline (ofnfline)》之銘言:
: 我以為在減肥議題上,疾病比起男友更有話語權和影響力,
: 結果這麼重量級的存在都現身了,她還是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 我也就不再主動談及減肥了。
每個人願意改變的標的不同,
有人願意為了男友一句話拚死瘦身,
也有人需要大病一場來打醒自己,
更有些人不見棺材不掉淚。
: 最近版上有很多關於另一半減肥的討論,我讀了之後有全新的體悟:
: 既然身體是自己的,體重的胖瘦輕重帶來的諸多問題也是由該個體承受,
: 也許沒有任何立場或特殊條件足以要求他人減肥,
: 畢竟我們只是男女朋友,而不是健康顧問。
: 大家對於「要求另一半減肥時應滿足的資格與條件」是怎麼看的?
: 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沒有任何「應該」滿足的條件,但分手也可以沒有理由。
依你的例子,不夠重視自己的健康也是個很好的分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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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帶講一個我覺得好氣又好笑的故事,
: 女友痛風請假下班的那一天已經有點晚了,
: 我們無比艱辛(疼痛的關係所以走很慢)抵達醫院,才發現門診已經關門了,
: 走投無路之下,我請女友在後面慢慢走,
: 自己先一步前往附近藥局,問他們有沒有藥可以緩解這種未知的疼痛,
: 結果回頭跟女友會合的時候發現他手上拿著一袋雞蛋糕。
: 女友(因疼痛而臉孔扭曲):「幹嘛?」
: 我(因崩潰而臉孔扭曲):「(指著雞蛋糕)」
: 女友(因疼痛而臉孔扭曲):「小份的而已吼!」
其實我覺得你女友是不是該檢視一下自己的飲食作息有甚麼問題?
如果不是遺傳因素,這麼年輕身體狀況這麼糟糕,
真的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