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想和大家討論有關追求這件事
關於我(我男生,長相普通)的追求步驟如下
1.在公開場合(如演講等)或是朋友聚會中認識的新朋友(女方)
2.聊天幾週後對女方有好感並約他單獨出來吃飯或看電影
3.女方(女方相信有純友誼)
也願意單獨見面(都是AA制+見面次數頻繁時每天一次)
直到持續2個多月(都沒有牽手+碰觸對方)後
4.覺得自己好像不是女方的菜於是想放生找下一個了
一直重複這4個步驟 有點惡性循環
針對以上狀況想請問版友們3個問題
(1)與女方友達以上戀人未滿這樣的狀況會維持多久?1個月?3個月?
(2)若決定放生了,自己會和女方會繼續當朋友嗎?
(3)這樣子做(找下一個女生)會很現實嗎?
先謝謝版友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