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憂鬱症,在狀態極差的情況下去了教會。得到很多幫助和鼓勵,也認識很多人,給我
不同的思考方式。更開心的是遇到男友。我們交往以來非常合,沒怎麼吵過,也一起參加
很多教會的活動,非常幸福。他是很好很好的人,我想不到他對我不好的地方。
除了宗教上逐漸不同的看法。我越深入,就約發現自己不適合。我支持婚前性行為,支持
同性婚姻,教義裡「耶穌的死是代償我們的罪」這一點怎麼也想不通。問牧師,問男友,
得到的也就是那一套的回答。
越發覺得去教會是一件壓力很大的事情。面對對我那麼好的牧師輔導和教友,我的內心卻
在想這些。實在很愧疚。
問過男友「如果我不是基督徒,你還會跟我在一起嗎」他的回答都是很模糊的。
「回答假設性問題有什麼用?」
「我覺得你不會」
這種不正面回答的說詞。而且閒聊中,他給我一種如果雙方不是基督徒就很難安慰彼此,
很難一同解決問題的感覺。
我該晚痛不如早痛嗎?可是那麼愛彼此卻分手,我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