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Re: [討論] 有人是知道對方會去夜店就不考慮的嗎?

作者: papa7788 (papaaa)   2017-09-10 14:06:44
安安 尼豪
小弟以前在洋酒行工作過
多少會接觸夜間通路
酒店有分檔次,夜店也有不同型態
有適合下班小酌放鬆的lounge bar
看表演的show house
但現在普遍的觀念,多還是撿屍、貼妹、ons。總之,以上都不是重點。
我認為夜店不外乎是一個平台,PTT也是個平台,有人來學術討論,但也有人用來約砲亂搞男女關係,有人靠來業配賺錢,有人來領500,有人來發雞排,有人來表演自含,那你是否會問上PTT的都是魯蛇嗎?
小弟認為判斷一個人的價值若僅靠是否上夜店就太狹隘了,而且很容易陷入二分法的迷失,渣男女表到哪裡都一樣,不用去夜店一樣亂搞。“會去XX的都是OO”說出這種話其實你已經把人二分法了
放寬心點去體會看看吧,上夜店也不是那麼不堪,重點是不要迷失自我,不要沉溺於聲色犬馬其中。偶爾跟朋友聚會去個夜店跳個舞放風一下也不錯啊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7-09-10 14:08:00
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就當不同市場區隔就好
作者: bowl (波!)   2017-09-10 14:09:00
阿就不喜歡那種歌舞去那邊很不舒服幹嘛一定要接受夜店啊==
作者: skock04251 (skockbaga)   2017-09-10 14:14:00
樓上,不接受沒關係啊,不要像某些人為反而反就好了啊
作者: YYYs   2017-09-10 14:16:00
原原po一定覺得很無奈,他明明講的蠻清楚了阿,他也沒批判就只是覺得有習慣性去夜店的人跟他價值觀想法不同罷了,結果釣出一堆氣噗噗的人XD
作者: bowl (波!)   2017-09-10 14:19:00
嗯嗯我就是覺得接受不接受就是各自喜好,不要批判對方就好了...雖然原原po文章多少容易引戰
作者: JJQK (Ace)   2017-09-10 14:28:00
推,原原po認為道不同不相為謀沒有錯,只是以單純二分法確實太過狹隘,如果原原po覺得這樣省事,那是個人選擇不予置評,但相對就可能犧牲真正瞭解一個人的機會。
作者: breccia (布蕾莎)   2017-09-10 15:24:00
推這篇 看完原原Po文章和推文就覺得他只是矇著眼睛把人和價值觀二分法 只是上來找和他相同想法的人 也不想去多討論什麼
作者: juke22983848 (隊友永遠都讓我傻眼)   2017-09-10 15:56:00
不要二分法沒錯 但以既有印象來評斷很OK啊 你呈現給社會的樣貌就是這樣 被先入為主帶入有問題嗎? 的確夜店咖也會有知識水準高的人 學術討論團體也會有垃圾 但比例呢? 當一個群體整天出現一堆社會新聞 那你要給世人好感是否過於困難?
作者: rengoku (SMILY)   2017-09-10 19:07:00
我覺得可以 但上一篇有人反智崩潰
作者: xj3jo422 (Am和弦)   2017-09-10 19:46:00
這篇就是我想說的xD原原po沒有想和想法不同的人討論的意思,但還是很多人對二分法氣噗噗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09-10 20:35:00
那為什麼沒聽過有人在圖書館,書店,書展的場合撿屍,貼妹,爭風吃醋打群架還要勞動警察到現場維持秩序,去夜店的人不一定壞,素行不良的人出現在夜店的機率卻高
作者: yjm520520 (雪雪雪雪莉妹)   2017-09-10 21:24:00
夜店沒在禁菸 臭死了
作者: travis710 (travis)   2017-09-10 22:04:00
對啊!就是一個平台。去開心去爽的。不知道有什麼好吵
作者: preciousjust (Michelle)   2017-09-11 08:24:00
推這篇 夜店文化真的沒有什麼不好 完全不懂一堆7pupu的是怎樣
作者: mdq5   2017-09-11 13:04:00
推樓上,我也不懂那些7PUPU的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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