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麼複製連結 直接用截圖的
http://i.imgur.com/cRP801d.jpg
http://i.imgur.com/OIE5pG4.jpg
大意:
40歲男發現女友疑似交友劈腿
女生問題無誤。
but,就是這個but,
男生居然在女生的包包裡放追蹤器
真的給他抓到之後還打了女生一巴掌
於是現在收傳票等著上法院
一方面覺得氣到打巴掌是人之常情
一方面又覺得,當情侶走到盡頭,
錯的人就算硬強求也沒有用,
放追蹤器還動手好像有點誇張
就事論事雖然女生有錯在先,
但提告好像也無可厚非?
大家怎麼看呢
提告這件事是男生的錯還是女生吃人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