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該被原諒嗎?

作者: sunkiss5566 (高山無坦途)   2017-08-09 01:06:51
※ 引述《msmjason (nicelink)》之銘言:
: 跟女友昨天分手,我做錯幾件很嚴重的事情讓她很不高興,事件一之前我設定一個遊戲
ID
: 原本要輸入我的手機號碼,但是不知覺的輸入前妻的電話。 事件二 一次爭吵中故意將

: 戲的照片改成女兒的照片(女友未生)事件三 因為女友踩到我的大忌生氣到整個理智線

: 掉,第一次狠狠打了她,後來又發現一些事情(也是大忌)又在一次打了她 這兩次我都

: 同一個晚上發生 事後我後悔不已但是也無法彌補這段感情的裂痕了,我很愛很愛她

: 是她恨我為什麼打她,請問我這樣的行為可以被原諒嗎?
: (第一次手機發文,若排版很亂請見諒)
: 歡迎大家鞭死我吧,我也無法原諒我自己的衝動
其實,肥宅我看到你有勇氣面對自己
路過回覆你吧
咳咳
首先,
關於遊戲輸入成前妻的電話,其實可以好好
地與她道歉,且不會再做這種沒意思,可能
會造成紛爭的事端。她也許希冀的是,你能
多在乎她。她會想跟你在一起,應該也考量
許多環節,女孩子多疼疼她,畢竟就是吃味
了,給她碎唸幾天就過去了。千萬不要贏嘴
上功夫,事情不會有結案的一天。
再者,
你們又一次的爭吵,原因是什麼不知道,但
換成女兒的照片,其實也沒什麼,畢竟是至
親。不要換成前妻或者其他女人照片就好。
至於她為何會生氣,你想必清楚,也許擊中
她可能在乎的事,好好地包容她,哄哄她
吧。
至於,
動手這回事,不好說,也不是因材施教,有
些人喜歡被打,有些人沒辦法接受。但,君
子動口不動手,言語上犀利字詞不妥可以微
調修飾,但打人實在不是漂亮的作為。
每個人些許有罩門與忌諱,如果因為這些磨
合爭吵可以在分歧中得到適合兩人的相處方
式。這是好事。
我不想鞭你,畢竟你勇敢面對自己的行為。
以上(菸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紅)   2017-08-09 12:01:00
不是忌諱而已 是大忌! 是大忌!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7-08-10 23:29:00
任何事都可以用講的、甚至分手,動手打人就是不對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如果今天是比你高壯的朋友原PO真敢動手打人嗎? 家暴就只是欺負比自己弱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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