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得看可以先噓文
因為這篇絕對不是順風文
先講結論好了
先不管法律有沒有辦法幫你
但是
法律沒有辦法幫助不想幫自己的人
你自己都說了
被性侵後趁勢交往
在性侵案檢察官有1/3不起訴今天
一個被害人在案發後跟加害人交往了
身為一個旁觀者 要怎麼幫助你
假設今天真的起訴了
法官問被害者 「你有被性侵嗎?」
結果被害者回答『也許是吧,也許那也是場美好的戀愛,我不知道』
法官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受傷後很難過 我知道
受傷後會用美化保護自己 我知道
可能會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我也知道
但我更知道 不堅定自己被害的立場
只會讓加害者更加逍遙法外
尤其那些滿口說什麼受害者很可憐不要逼他
說什麼他會這樣是為了保護自己
說什麼你們到底有沒有CuLiZn阿
我覺得都是姑息加害者的幫助犯
事情發生當然加害者的錯 無庸置疑
但我們沒有辦法幫助一個不求助的人
就算證據不全又如何
就算時間久遠又如何
加害人就是加害人
我也要狠狠咬他一口 讓他身敗名裂
快打電話去勵馨 比起自我保護有意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