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交往四年的女友,被父母反對

作者: rainsstar (瑞斯斯塔)   2017-05-31 18:09:06
一句話,搬出去!
絕對不要被你媽八點檔那一套騙了,你媽只是想要一個女傭人而已。
還沒結婚就會講這種話,未來生活在一起的話,就只會是個更找碴的婆婆而已。
會番的人,越老只會越番,不用期待以後會改善,沒更嚴重就要偷笑了。
講句不客氣的話,你媽這種就是愛惹事的個性,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沒辦法接受兒子長大要跟別的女生離開家裡。
這個問題無解,跟搬不搬出去無關,
但搬出去至少可以避免新的問題產生時的摩擦頻率。
(PS.搬出去不是就不會有新問題,一定還是會有,
但至少有你們夫妻自己的空間,不用天天面對你媽媽)
我自己也是這種受害者,我媽就是這種會惹事的人
甚至栽贓我女朋友偷東西,藉故把我女朋友趕出去
我真的超不爽我媽,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拿八點檔那套出來演
我也很想搬出去住,以減少我媽的惹事機會
但我媽之前讓我背債,原本幫我媽背了200萬的債(非賭債,投資相關)
結果還越揹越多,後來又變成300萬,所以我徹底跟我媽翻臉了
(我沒年薪三百萬,所以算是還的有點負擔)
為了還債,只好繼續住在家裡,但生活品質就很差
除了髒亂(我媽不愛保持清潔,重點是還不讓我整理),還要每天接受他的精神攻擊
很愛來刷存在感,硬是要問一些廢話惹人生氣,然後把人逼生氣後,再嗆你態度差
(我不是每次一開始就對他態度差,
但是我媽會用那種很耍流氓兼奧客兼三寶邏輯的態度來硬要找話講,
好好講人話,他聽不懂,還會一直在那邊蛤蛤蛤的)
以上是個人案例,
如果你想結婚,最好就是想辦法搬出去住,不要奢望三代同堂和樂融融
請好好面對現實,住在一起只會讓精神攻擊更多
不要讓自己難做人,你老媽應該是交由你爸來負責,
也不要讓老婆難做人,基本上你媽這樣的態度,結婚後你老婆只會更容易被找碴
所以趕快搬出去吧
※ 引述《hua720 (小丑)》之銘言:
:
作者: Princesshaha (看似獨立其實超級媽寶)   2017-05-31 18:14:00
每個人家裡狀況不一樣,這個例子很極端
作者: naruisi (娜瑞絲)   2017-05-31 18:24:00
跟我媽好像(摸下巴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5-31 21:07:00
你媽很有事,不適合同住,生活品質會變差住遠點,久久見一次,感情還比較好
作者: seanpeng117 (三少)   2017-05-31 21:28:00
辛苦了
作者: kitty51024 (艾絲貓)   2017-06-01 00:35:00
搬!搬可以解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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