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友分吃過的餐給朋友吃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7-05-16 12:48:56
1. 承認你其實沒有想要意見,只是想要公審女友拿板友讚聲回頭跟女友吵說
  『看吧~很多人都不能接受,不是我標準太苛刻』
就有人已經說了覺得好像這也沒啥嚴重的
你還要說「難道現在的人對間接接吻都不在乎了喔?」 = =?!
如果世界級超愛吃醋小心眼是滿分100分的話
我覺得原原PO你應該有85~90分了 (認真)
2. 一群人出去吃飯,餐點各不相同。簡單分食真的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我一塊雞塊跟你換一塊炸魚、咖哩看起來好好吃我義大利麵跟你換一點試試看,
又不是共用餐具,只是正在用餐的過程中把某一部分的食物分享給朋友啊~
而且看文章,不是『特定一個朋友』有這種待遇吧?
(如果是只有特定一個異性朋友能跟你女友換食物,那我會回一篇完全不一樣的文)
如果我沒有誤會,是那群有男有女的朋友們有這樣交換食物的習慣
那真的真的真的沒有怎樣好嗎?
※ 引述《shian747 (天契)》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大大們
: 如果男女朋友跟一起去跟女生的朋友們吃飯
: 以前女友就跟朋友們會互相分享餐點
: 朋友們有男有女
: 女友在男朋友面前
: 詢問並把她自己吃過的義大利麵分一點給男性朋友吃
: 身為男朋友能接受嗎?
: 當下不爽但是也沒嚇阻,只是默默暫時離席去洗手間
: 事後兩人獨處時表明,不喜歡女友這樣的行為
: 女友只說:又不是互餵...以前我們就常常這樣啊
: 我是不在乎她以前如何,這次是在我面前啊
: 還認為跟我講不下去,我無理取鬧......
: 板上大大們怎麼看?
: 感謝回覆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12:57:00
老實說無法接受口水這樣互相交流,就算不是女朋友也無法接受,是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開放嗎?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什麼傳染病,想到這樣口水交流頗想吐。
作者: zero4 (zero4)   2017-05-16 13:07:00
個人不能接受飯麵這類會吃到別人口水的
作者: bightt97018 (火腿子)   2017-05-16 13:12:00
你能不能接受是你自己的事情 但是人家可以阿...自己跟別人分享食物 跟 看人家分享食物這是兩回事吧?不懂這跟開放哪裡有關係? 只是飲食習慣而已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13:18:00
我自己是不能接受,如果聽到女朋友跟朋友有這種習慣,應該會做好防護措施。一個異性無法接受,多個異性更無法。口水就是體液,是傳染病的媒介,衛生習慣要好。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5-16 13:28:00
人沒有那麼虛弱,吃吃口水就傳染病一堆,那男女朋友的口水比較特別嗎?還是每次接吻都有必死的覺悟了?
作者: elsasa5566 (Let it go )   2017-05-16 13:29:00
跟好友吃飯點不一樣的交換一下口味很棒啊~又不是陌生人 生病會自覺拿捏吧!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7-05-16 13:31:00
我比較好奇是這樣分食是可以吃到多少口水啦 ...面對面講話被噴到的口沫大概還比較多吧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13:33:00
除了感冒這種明顯的症狀,大部份的人都不會主動說自己的傳染病,而且有些人是帶原者,自己並不知道。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6 13:34:00
為什麼你自己可以接受就要否定別人...?完全就是你自己的出發點...說真的從來沒看過吃過之後再分的,100%都是吃之前分...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13:36:00
口水比精液可以傳染的疾病還多,雜交都懂得戴保險套了,分食怎可以沒防疫意識。
作者: pandy (pandy)   2017-05-16 13:41:00
某些人還不是自己不能接受就否定其他人..到底在講啥阿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7-05-16 13:58:00
所以ta可以接受跟同性交換食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16 13:58:00
那是反串 不用認真
作者: starmello (\⊙▽⊙/)   2017-05-16 14:10:00
所以到底是不能接受跟別人共食還是和異性共食??
作者: shian747 (天契)   2017-05-16 14:16:00
那可能我比較保守吧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14:25:00
同性跟異性當然都無法. 不過如果妳也無法阻止人家的話就自己好好做好保護措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6 14:31:00
1根本腦補 所以我現在也可以推測 你可能因為受過傷害所以習慣幫別人腦補?? 第2點更好笑 分食不是施捨 就算是分食 也請注意禮貌跟衛生 要分食 是在"吃過"以前就先分不是你"吃過"以後才要分 基本的禮貌跟衛生問題 你不知道?另外 既然你可以接受 那理所當然也有人不能接受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還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跟我不一樣的選擇對方不是心裡有鬼 就是身上有屎??如果以你的邏輯來看 人家說養貓的人心裡都怪怪的 我本來不相信的 看了你的發文以後 突然覺得會有人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的 如果這世界都是非黑即白 像你想的那麼單蠢就好了XD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7-05-16 14:41:00
天啊~前面幾樓在說沙小,你覺得不衛生,你不要分啊用這論點管到別人的習慣是沙小某大甘脆每次打炮前都去醫院檢查一下好了
作者: kuokuokuo (義守韋禮安)   2017-05-16 15:29:00
口水是多髒?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7-05-16 15:57:00
分食的雙方都可以接受就好了 又不是你不想分硬督給你這樣會多沒禮貌我也是不明白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7-05-16 16:02:00
完全不覺得分食有什麼…一堆人這麼小心眼噢?就常跟朋友分食啊你不要就不分不就好
作者: chudly   2017-05-16 16:02:00
這件事的尺度真的因人而異 而且range拉很開 就是一種價值觀的選擇 回到源頭 男女雙方就是溝通吧!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7-05-16 16:05:00
而且吃過再分是怎麼了我覺得好吃才分享啊~不然難吃分給別人才不禮貌吧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05-16 17:28:00
我外食很容易剩一半以上朋友都幫我吃剩下的所以對分食真的完全無感
作者: Cynosury (指引)   2017-05-16 17:53:00
我覺得你應該把公筷母筷補充在本文,更能理解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7-05-16 17:54:00
懶得提個人經驗了,極端一點的例子,請參考"新郎不是我"當然,要看那個異性好朋友是什麼作風、是否有過肉體關係
作者: tonyparker18 (tonyparker183)   2017-05-16 18:02:00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價值觀和想法啦 不需要去批評別人說你不能接受就小心眼 我覺得價值觀這種東西沒有對錯 有些人可以接受 有些人不能接受 重點還是在他跟他女友之間要如何在這上面取得平衡吧就我自己認為 如果女友是分給我「有敵意」的男生我才會不爽 如果是純朋友或工具人型男生就完全沒差
作者: jojia (jojia)   2017-05-16 18:09:00
推 在意成這樣根本病態了吧
作者: NTPUpigeyes (朱哥)   2017-05-16 18:24:00
不敢吃口水是沒交往經驗吧?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5-16 18:43:00
可以接受,分食在一大群人聚餐很可能發生,沒有特定給特定人員,或特別不衛生的動作,不會特地聯想到要特地吃到誰口水的問題。但有這樣禁忌的朋友也能體諒
作者: goyce123 (臉紅紅˙﹏˙)   2017-05-16 19:39:00
覺得分食可接受啊!上面某些人是不是都要公筷母匙?這樣一起吃火鍋好麻煩喔...
作者: kaleo (豆漿人)   2017-05-16 19:40:00
衛生不衛生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但是只要分食雙方都接受就沒問題吧況且原原PO在意的根本不是衛生問題 他就是在吃醋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05-16 20:00:00
我不吃別人口水,不過別人吃我口水沒差,除非那人超討厭。
作者: everyheart25 (everyheart)   2017-05-16 21:03:00
樓上一堆可能都只吃個人小火鍋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21:20:00
吃火鍋應該用湯匙舀料,不可以徑自把筷子伸進湯裡,這很沒禮貌,應該是常識吧?
作者: chudly   2017-05-16 21:22:00
現實中很多人愛用自己的筷子去夾 還夾肉在裡面涮……部門聚餐吃老四川就有這種同事……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6 21:27:00
遇到這種把筷子伸進湯鍋的,當次我就會乾脆不吃了,然後列為拒絕同桌名單。
作者: Ting83 (Q口Q)   2017-05-16 22:03:00
阿就毛很多啊.....當你朋友還真累不然你大概跟我老爸是同輩?起碼跟我同輩的我還沒遇過有這種毛的另外,好友之間,有得「會透過口水傳染的疾病」還「故意分食」,你確定他是你朋友不是仇人?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7-05-16 22:11:00
毛超多XD
作者: cathy9089 (gagaohmyga)   2017-05-17 03:30:00
我想朋友也大概都把你列為拒絕一起吃飯的名單吧?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7-05-17 08:26:00
分食有人能接受有人不能,上來公審伴侶沒有意義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7 09:33:00
你補充的是錯的,要求吃完再吃剩下的那位對你一定有想法
作者: Taiwanbiru   2017-05-17 09:57:00
Ting83 有些人是不會主動告知喔,為什麼呢?因為有些人認為這是屬於個人的隱私,而且想保有正常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在隱瞞下,妳怎麼會知道是誰傳染的?
作者: Ting83 (Q口Q)   2017-05-17 17:32:00
什麼樣「透過口水傳染的疾病」是「有隱私問題」,不適合告知「好友」的?同樣的問題,你確定隱瞞的那位是你好友不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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