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身分的合理化侵犯?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3:25:11
你朋友的故事喚醒了我塵封已久的回憶,但我的腳色是那個可怕男子的女友......
我曾被他大聲指責:「我會被告、被判刑都是你的錯!因為你不給我,所以我才會找別人!」
那年我十六歲,我以未成年不能發生性行為為理由拒絕了對方,他當年二十五歲,在網路剛興起的年代認識了國一女學生,在一個週末瞞著我帶她去開房間。
然後女學生回家後告知父母,報警後調閱監視器,確定就是他本人。
他事後對我振振有詞的說是你情我願,覺得對方怎麼能提告。我只能搖頭覺得自己像個蠢蛋,初戀就以為能走一輩子。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友善,判個三年多還可以假釋,一年多就出獄了。
很多時候不只是「受害的一方」會「合理化」事情的發生,我在經歷這件事情覺得「加害的一方」也在合理化整件事情。
至於他們當時是否你情我願?
我不清楚,我不在現場。
但他最後詛咒我永遠找不到像他那麼好的人,還有把犯罪的動機都怪罪於我,這是我一輩子都難以忘懷的事情。
輕描淡寫的寫了這篇,還是想要告訴原po的朋友,事情已經發生了,日子還是要過的,就當上了一課吧!下次認識一個人的時候,多觀察、保持警覺,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會尊重你,不會強迫你做你不想要的事情。
每一個願意付出真心的人都值得擁有真正幸福。
祝福你的朋友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7-05-03 09:34:00
這種就一切都是they錯的人渣廢柴心理呀 不會改的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7-05-02 13:38:00
以後別再鬼遮眼就好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3:38:00
哈哈哈
作者: lovetoo (too)   2017-05-02 14:02:00
如果妳能找到像他這麼好的人,我只能說妳眼光一點都沒長進
作者: is2586537 (淺草吩)   2017-05-02 14:18:00
女生懂得保護自己真的蠻重要的 還好你提早看清他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5-02 14:38:00
這麼好笑的事情妳沒有錄音寫成回憶錄真是可惜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4:39:00
其實有寫耶 在日記裡面 只是太多日記 已經被我燒了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7-05-02 17:06:00
這真是奇葩,自己的問題去怪別人
作者: diess (影靈)   2017-05-02 17:31:00
女朋友不答應,要就乖乖自己來,要就分手找其他人在那屁因為不答應所以去劈腿還犯法,根本是白癡界的霸主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7-05-03 17:50:00
感謝過來人分享
作者: wutsubasa   2017-05-04 18:26:00
算妳那陣子卡到陰吧~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5-05 16:17:00
標準的人渣,誰會去跟小女孩你情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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