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友精神出軌CCR泰國帥哥....

作者: creaton (Mr.艾爾默)   2017-05-01 02:23:37
小二更
有朋友站內說這男的跟很多女生聊
要我請其他朋友注意
http://i.imgur.com/Tq9GTf8.jpg
我是原po...不知道這樣回文是否正確,
如果不正確小的願意E修改原始文章就好,謝謝大家.....
謝謝前幾天各位前輩的幫忙與建議、鼓勵、批評。
剛剛本來在住處兩人好好談一談,
我只問了兩件事,
1. 你是不是已經不愛我了
2. 跟我在一起只剩下習慣
她一直搖頭說不是這樣....
接著,我看事情並沒有一個結論或方向。
我就問她,妳借我看手機,我就知道未來方向怎麼走了....
發現她還是與泰男你儂我儂的熱線中,去哪玩、做了甚麼事。我好想你(對泰男......
(昨天打這篇文時已經有封鎖及告知泰男,
滾開我女友身邊。(get the fuck out...etc.
(我搶她手機的,我氣不過、害怕她被泰男騙、想死得明白....
以及,她與朋友對話,說我很奇怪,
為什麼都這樣了還要一起去日本? 覺得原PO很噁心 (乾...誰想發生這種事
因為我那時候回她,飯店她名字,機票都訂了,就去吧....
不然就是再想辦法...(對不起這裡一樣有點M屬性...
看到持續對話的時候,我理智線就斷了.就開始了報復的作為....
(以下可能大家會說我太衝動、沒有想過結果等等...如果妳先分手後再這樣我接受...
我就把她的親朋好友全部加入Line群組,
把ptt文章與事情始末及封鎖後發生的事情po給大家看,
謝謝大家三年來的照顧,造成大家困擾,打擾大家了。
她的舅舅提醒我,這麼做會有 強制罪 以及 妨礙秘密 的罪刑,
而且原po目前是軍人身分,請將所有人移除,這是最後寬限。
1. 不知道有人知道如何將人加入聊天後(不是群組那種,
然後將所有人踢除嗎?(這個有去instant_Mess 詢問
算是對於這段感情最後的終結吧,只是手段有點衝動.
不留往日情面、不給對方台階下....
現在就大事化小,之後讓時間幫忙吧。
謝謝大家的幫忙跟觀看。
如果有任何意見請告訴我讓我改進、提醒、使之後自己更好....
ps. 已經搬出一起住的地方,明天要去看房子...
她知道我做的事之後大哭........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7-05-01 02:33:00
幫QQ
作者: gg7965977 (吸血鬼的茶包)   2017-05-01 02:34:00
這樣處理方式的?而且排版很亂
作者: khakibye (bridge)   2017-05-01 02:35:00
拍拍
作者: wiiam1005 (Chen)   2017-05-01 02:43:00
女表 原po加油都你的ex被泰國人上過她就知道了 記得不要心軟 還有後續文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7-05-01 02:53:00
就算了吧,賤人不用留戀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7-05-01 02:57:00
太衝動
作者: cola556601 (Cola)   2017-05-01 02:58:00
好奇這樣真的有罪??
作者: doa2 (邁向名師之路)   2017-05-01 03:16:00
意思是你用她帳號發文吧 這樣可能真的有觸犯某些法律
作者: kingofapes (stand up, fight back.)   2017-05-01 03:27:00
你不只衝動,還有恐怖情人的病症了
作者: a09270927 (@@)   2017-05-01 03:48:00
冷靜點 沒必要為一個女表這麼衝動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01 03:51:00
辛苦了,知道你一定不好受,身為一個不止被劈過一次的人,了解這感覺。就算有觸犯法律,真的會被告的話再說吧,難道你前任要成為法院認證的__?
作者: aaronjet (深海魚)   2017-05-01 04:21:00
倒覺得你不是恐怖情人,你唯一做的就是用較實際的方式讓其他人知道你的極限到了,加油,會過去的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5-01 04:25:00
那些罪也許有,不過要有人告才有不過犯罪手法就是不可取
作者: leo07172737   2017-05-01 05:07:00
也罷 這樣結束才不會內傷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你太衝 但就這樣把女友送給泰國男忍受婊子對自己感情的踐踏 對付出很多感情的你這樣算是還可以了沒有幾個人是聖人 可以忍受這種事 祝福的給外遇的人教訓才會讓所有人知道外遇是沒好下場的不愛了 就先分 再交 有很難嗎 要不要而已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7-05-01 05:15:00
衝動?已經夠冷靜了,在這種狀況下....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7-05-01 05:49:00
到此為止吧 不要讓自己受更多傷了
作者: Cayota (Cayo)   2017-05-01 06:09:00
拍拍,就是衝動,做的當下爽了但後續可能得承受很多麻煩這樣,不只是可能被告也有些人會覺得你做事太過,對,就算你是被劈腿的那個,只要處理方式太過激也會被黑。祝你順利,加油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05-01 06:20:00
如果操作的都是妳 要告應該是可以的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06:43:00
原po這樣真的有可能會被告 說真的能不能成罪一回事但是一直跑法院就讓你煩到死。雖然知道這種事情真的很令人氣憤 但是不要為了想要報復一時衝動反而衰到自己
作者: Pheromone (費洛蒙抗體)   2017-05-01 06:47:00
別為了婊子毀了自己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06:52:00
說真的之前推文有些建議 不要說會不會成罪 如果願意告光偵查庭就可以跑到讓你人生得很浪費 實在不要因為氣憤就圖自己一時爽快少一個字 覺得人生很浪費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7-05-01 07:21:00
不用為了這種女生不開心,分手也不用捨不得,更不要為了報復攻擊對方,你應該要很慶幸結婚前發現,祝福她早日找尋到她真正的幸福吧。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5-01 07:30:00
她對不起你不代表你可以對她做這樣的事。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01 07:31:00
機票訂她的名字,就問她要不要去,要去就把錢給你。你的行為應該還沒有到妨礙秘密啦!就算有也不嚴重。恭喜分手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7-05-01 07:38:00
他x的 好恐怖情人阿 女生會跑走是對的 保護自己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2017-05-01 07:56:00
賤女人 分的好
作者: chudly   2017-05-01 07:57:00
泰國人擺明只是跟她玩玩 分的好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7-05-01 08:00:00
加油這樣做剛好,噁心的劈腿垃圾。
作者: LIKKIE ( )   2017-05-01 08:11:00
想看女生版本
作者: twodays (zzz...)   2017-05-01 08:15:00
........
作者: monson0412 (大辣不切)   2017-05-01 08:18:00
po給她親友團會挨告又沒什麼殺傷力 幹嘛這樣弄自己
作者: UltraRaRa (葉大俠)   2017-05-01 08:19:00
為捨摸你不要用fb放話或者直接當面跟有力長輩告狀就好喇齁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17-05-01 08:34:00
雖然衝動但看得很爽,拍拍而且移除了訊息還是看得到
作者: t609661   2017-05-01 08:51:00
你傻啦 分就分給自己找麻煩幹嘛
作者: lracneus (拉克尼爾)   2017-05-01 09:02:00
做得好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05-01 09:12:00
拍拍 QQ
作者: kept (?)   2017-05-01 09:14:00
.....還好她離開你了,替她開心,你這種處理分手的態度超爛的,雖然你覺得痛快,但是行為非常幼稚,哈哈哈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7-05-01 09:17:00
其實,再怎麼大哭,遇到新人就忘了
作者: kept (?)   2017-05-01 09:20:00
我也被劈腿過,但是我很感謝那渣男,他讓我的眼光變好許多。失敗的感情就讓他走,這只是人生的一段過程回憶,有必要為了一個爛人毀了自己嗎?這種玉石俱焚的做法太差勁了,提升你自己,好好找更棒的對象讓她羨慕才是正解好嗎......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01 09:22:00
分手還這麼屁,也好分一分了啦
作者: herniaB (hernia)   2017-05-01 09:33:00
強制跟妨礙秘密在哪裡?條紋在此,你覺得你符合那一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LCNOS=+315+++&LCC=2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7-05-01 10:05:00
她是不對 但是你這樣做以後有新對像 然後被傳出去萬一新對像不接受你不是更慘 備份替自己留底才是真的結婚被抓到鬧再難看也只能離婚 心受傷了回不來也討不到還有你可以告知親友是她劈腿 但是搶手機搞後面那些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0:07:00
硬搶手機傳訊給泰男有可能會強制罪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7-05-01 10:07:00
其實有點可怕還在當兵的話顯然很年輕 還好沒做更糟的事 Orz多替自己跟父母想一想 不要做蠢事 人生還很長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7-05-01 10:11:00
分了也好,能早點看穿一個人,比婚後好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7-05-01 10:15:00
我隱約覺得她舅舅在用你現役軍人的身分對你施壓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1 10:15:00
你到底在怕什麼?你知道謝依涵也沒有被判死刑嗎?說真的這種婊子如果遇到更衝動的她早就已經死了…………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7-05-01 10:18:00
另外,這件事應該還沒結束,可能會變成她家人跟你的戰爭
作者: pikmin520 (莫再提)   2017-05-01 10:18:00
一堆說恐怖情人的真是笑死人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1 10:19:00
這種爛貨也只會欺負像你這種軟腳蝦而已Zzzz
作者: pikmin520 (莫再提)   2017-05-01 10:19:00
那些人是被人戴綠帽還能笑笑的祝福對方嗎?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1 10:21:00
笑死人了,就不要真的遇到恐怖的,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作者: cryy ( 哭歪 )   2017-05-01 10:46:00
這強制在哪 0.0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5-01 10:47:00
把事情始末跟ptt文章給大家看犯哪條罪?
作者: oldman315 (老人)   2017-05-01 10:48:00
說恐怖情人的我也是笑笑 不過手法有點差 在自己塗鴉牆上po比較安全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5-01 10:49:00
樓上說恐怖情人的是哪裏恐怖?敢做敢當啊有種婊就不要怕讓大家知道,不然到時候搞不好還在其他人面前說原po壞話害他被黑
作者: thewaymilky (德維謬祈)   2017-05-01 10:49:00
唉,其實他的家人好友終究不會在意這件事,不過還是希望你好好走出來,過自己的人生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1 10:52:00
爛貨的家人朋友通常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寶寶)   2017-05-01 10:57:00
衝動歸衝動,這樣的做法我覺得無可奈何,畢竟女方……原PO加油吧,下一個會更好&沒什麼大事不要這樣對你下一個女友
作者: lena2015 (Lena)   2017-05-01 11:04:00
不該用對方帳號做這種事。大不了你發在自己臉書還哪裡就好而且她都不想跟你出國了,就不要去啊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7-05-01 11:10:00
LOL 這M到極致
作者: q7619713 (飆風電電)   2017-05-01 11:14:00
為什麼家人會沒差 發生在自己身上想想逢年過節聚會多尷尬連結婚 薪水 學校 成績都會拿來說嘴比較 這種事情不會嗎??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7-05-01 11:20:00
當兵當到腦殘 妳這樣昭告天下等於是把大家拖下水 是在斷自己後路跟支援 就算不是你的錯也沒有人會站在你這邊
作者: amy6272000 (PoPa)   2017-05-01 11:26:00
拍拍,應該冷靜一點的,對方是她家人不管怎樣都是站在她那邊的,其實這樣做沒什麼意義
作者: ff20   2017-05-01 11:30:00
要是我像你這麼有種就好了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05-01 11:32:00
舅舅真奇怪 不知道他有沒有女兒 希望女兒男友不會劈腿
作者: pionxzh (不為彼岸)   2017-05-01 11:35:00
不算恐怖情人啊 自己婊怕別人知道? 這處理方式雖然衝動看起來是蠻爽的啦...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5-01 11:42:00
爽啦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05-01 11:50:00
自己外甥女表表的 妨害秘密 廠廠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2017-05-01 11:58:00
女的爛成這樣還有人替她開心 哈哈
作者: cyndia (馨)   2017-05-01 12:00:00
好爽
作者: teaball (茶球)   2017-05-01 12:02:00
這到底犯什麼罪
作者: flygaga (ga)   2017-05-01 12:05:00
你父母生你不是讓你去給人糟蹋的。當個男人吧。愛情就跟人出生一樣,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做好我們自己
作者: icf10076328 (八)   2017-05-01 12:07:00
不會 ,這樣剛好 ,不然你會被抹黑
作者: flygaga (ga)   2017-05-01 12:07:00
本分就好。別做會讓自己朋友與親人會傷心的事情。
作者: tomgod17 (湯神17)   2017-05-01 12:08:00
哪有什麼恐怖情人?恐怖情人是肉體傷害或是持續精神恐嚇不給你分,你們這些說恐怖情人的是哪裡有問題?乾脆說他前任才是恐怖情人,在那邊冷暴力不分手還跟朋友言語霸凌噁心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2:15:00
不知道犯什麼罪的 除了強制以外 可以用刑法318-1加手機下去搜尋 因為不能貼網址所以也沒辦法= =不要以為自己情緒氣到腦衝就可以想要整對方(攤手)當然先提告 到底會不會判刑那就是法官的問題(笑)應該讓大家請假跑法院也夠嗆了
作者: S9125126 (SS)   2017-05-01 12:30:00
這結解不開就分了巴 別拖者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2017-05-01 12:33:00
你太衝動了 對方狠起來告你你就完了
作者: deuxcremes (hi)   2017-05-01 12:40:00
拍拍
作者: errantry (活該)   2017-05-01 12:41:00
放心,她不敢告你,因為不敢跟你對質啦!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2:42:00
太衝動了真的........
作者: flutter8 (空)   2017-05-01 12:44:00
我覺得滿冷靜的啊?不想曝光又想精神外遇哪裡這麼好康?要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處理那些渣男渣女也比較難繼續渣人啊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2:50:00
笑死人了回文,原來先做錯事情的還能被護航成這樣,台灣奇觀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7-05-01 12:53:00
傻子,這樣最好有強制罪。對方嘴一下你當真歐!你強制了什麼?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2:55:00
反正不管你愛的人做了什麼,你都不能怎樣啦,這就是女權懂了嗎,女生最大啾咪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2:56:00
https://tahrpapd.wordpress.com/2011/05/13/news0512剛好搜到案例近似的 不知道的拜託看一下= =
作者: chumeeyee (帥氣丁格格)   2017-05-01 12:57:00
你太衝動啦 不過恭喜你跟她分手了 加油
作者: abcdot (abcdot)   2017-05-01 12:58:00
你好可怕 他好噁心
作者: t609661   2017-05-01 13:02:00
唉~你就當作跟她在一起這幾年是遇見髒東西被鬼遮眼吧過好自己的人生比任何事都重要
作者: gsxr600 (魯蛇600)   2017-05-01 13:06:00
更新推
作者: fishpool (魚池)   2017-05-01 13:09:00
幹得好啊!
作者: duonat (貓奴大叔)   2017-05-01 13:11:00
跟遠距離的人精神外遇就這樣...讓她們見面豈不是都生孩子把自己過好消失在她生命中就是最好的報復了。其餘都多餘的
作者: amy45613 (空語夜思)   2017-05-01 13:15:00
看了一下其實兩項罪名都不成立吧,如果你講得事情你都有留有證據,我的話應該會氣到讓他變法院認證的xx
作者: duonat (貓奴大叔)   2017-05-01 13:15:00
讓她們爛在一起就好,保護好自己啊!記得告訴自己 千萬不能變成那種傢伙! (紅明顯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3:18:00
要報復可以,但方法要聰明一點,再怎樣女方家人一定站在她那邊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7-05-01 13:20:00
我聽過一句話 我知道她是錯的 可是她是我朋友 所以我挺她OuO
作者: sunsinbios (sun)   2017-05-01 13:25:00
幹得好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7-05-01 13:47:00
母狗耍婊還怕別人知道喔
作者: loveriver777 (夢幻白老虎)   2017-05-01 14:07:00
分手是兩個人的事 搞到其他人都捲一起很幼稚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1 14:10:00
這種母豬就是要讓她得到教訓
作者: mlda888 ((╭ ̄3 ̄)╭♡ )   2017-05-01 14:22:00
拍拍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7-05-01 14:25:00
哪裡恐怖情人了?
作者: Note8 (Note8)   2017-05-01 15:05:00
幹這就是標準的恐怖情人阿 推文在蠢什麼就算她是個渣女 也不代表被劈腿可以這樣報復
作者: imhaha (嘿嘿)   2017-05-01 15:48:00
恐怖情人= =
作者: Mr0829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   2017-05-01 15:56:00
告訴她家人 她的真面目 叫做恐怖情人 ???
作者: Oswyn (Oswyn)   2017-05-01 16:00:00
只是手法不漂亮,除非內容不是事實啦,那裡恐怖了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7-05-01 16:02:00
是不是恐怖 不曉得 但絕對是個愚蠢舉動
作者: joenot (序哥)   2017-05-01 16:02:00
分了就算了 還扯到其他家人就太過份了....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6:04:00
因為你傷害我 所以我就要讓你身敗名裂 基本上就是恐怖情人的想法而且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合理並且正當的……把對方客體化的傷害
作者: Indigoa (小彥oO)   2017-05-01 16:11:00
沒有加油添醋的話,也只是公布一個事實而已啊,為什麼先做錯事的人還能走得瀟灑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5-01 16:28:00
這女人不值得你這樣,不要浪費自己人生
作者: aq200aq (肉汁)   2017-05-01 16:32:00
拜託哦加左括號好嗎?*右括號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5-01 16:32:00
另外被對方傷害的話,傷害回去有甚麼不對嗎敢傷害別人就要有被傷害的覺悟只是原PO選擇了傷敵一千自傷八百的方式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6:51:00
根本沒強制罪跟妨礙秘密 別被騙了
作者: lookhear (小喬)   2017-05-01 16:53:00
傷害別人的想法就是恐怖情人的想法盜用帳號不太對…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7:11:00
總之現在兩性交往單純一點 上面看得出來很多人都覺得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5-01 17:12:00
有啊 搶手機過來這部分就有犯法了阿 不過你們分了也好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1 17:12:00
沒什麼不對而且理所當然 無關男女好自為之眼睛睜亮點因為在一起的時候是寶 分開的話對方怎麼死都可以
作者: Veeshan ( )   2017-05-01 17:19:00
好恐怖.....
作者: kramkram (黃伯)   2017-05-01 17:23:00
才精神出軌你就這麼激動,肉體出軌你不就要殺人了,拜託長大一點好嗎?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5-01 17:24:00
刑法318-1
作者: misha37 (Misha)   2017-05-01 17:59:00
本來就是恐怖情人了…竟然有人覺得這種報復正常女方出軌,跟原po手段都是錯的好嗎…分個手而已也太幼稚
作者: Disk9o9 (蔚藍一邊天)   2017-05-01 18:02:00
會過的 她真的不值得 你跟我情況跟本一樣 但我沒讓她親朋好友知道好聚好散 會過的
作者: a3280264   2017-05-01 18:38:00
太傻了,其實你並不恨她,你恨的只是與她產生疏離的感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8:38:00
你傷害我,我報復你=恐怖情人,那我想問鄉民們,你沒傷害我,我先傷害你叫什麼呢?
作者: justlovedada (Mini Leopard)   2017-05-01 18:39:00
真的已經麻痺ptt上這種奇幻價值觀了原來是白人呀,我懂囉
作者: kkenn (kkk999)   2017-05-01 19:30:00
這裡就一堆假聖人啊
作者: wade5888 (世界和平)   2017-05-01 19:32:00
原po加油
作者: zooguo (嘎喔~)   2017-05-01 20:13:00
無法理解那些說恐怖情人的想法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5-01 21:26:00
敢作敢當不用怕啊,被告活該
作者: zamora (nana肥肥)   2017-05-01 21:42:00
幼稚
作者: smile810601 (Sssuper)   2017-05-01 22:07:00
真的被告活該
作者: atk1266 (YI)   2017-05-01 22:22:00
我也被劈腿過,覺得會劈腿的人就是會劈腿。好險你有發現,這次去泰國精神出軌,下次如果去其他國家也會
作者: a2005414 (PTT金城武)   2017-05-01 22:24:00
ㄏㄏ 偉哉女權 看看這回文 被這樣綠還要冷靜當M
作者: Cactusman (仙人掌人)   2017-05-01 22:25:00
恐怖情人,還要拉親友根本呵呵
作者: shrug (形狀這回事)   2017-05-01 22:28:00
理解你的舉動,祝你走出來
作者: rick4282 (Roderick)   2017-05-01 22:38:00
分了就分了~不過就賴而已!精神外遇個鬼~你有本事就一輩子不要跟女的搞曖昧!
作者: guligula (å’»)   2017-05-01 23:44:00
你也沒比她高尚多少
作者: Icanmakeit (台大法男)   2017-05-02 00:04:00
唉 雖然原po是太衝動了 但某些推文……
作者: zillzill   2017-05-02 00:19:00
Good
作者: vm3u4c04 (Vousneige)   2017-05-02 00:23:00
雖然不推做事方法不過分得好
作者: alex57133   2017-05-02 00:44:00
拍拍
作者: Linda (林達)   2017-05-02 00:59:00
你的作法老實說真的很幼稚,而且很笨。先不講有沒有犯法,你告知她的親友團,頂多她再跟他們解釋道歉,過幾個月他們還是依然會是家人朋友。反倒是你的行為被傳出去,只會被人家認為你很幼稚,嚴重一點還可能被說成是恐怖情人。再者,如果從旁敲擊的曖昧對象之前有過這樣子的行為。還是會害怕有天他情緒再次失控,做出相同甚至更奇怪的事。影響在一起的念頭。
作者: a6dddd (111)   2017-05-02 01:15:00
祝福你找到好女孩,有勇氣分手我就推你勇敢啊!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02 01:50:00
有分給推
作者: Alan555 (聽了想流淚)   2017-05-02 01:52:00
這麼恐怖情人,分了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SamZJ (SamZJ)   2017-05-02 02:31:00
et al的用法原來是這樣......
作者: ying78331 (翎)   2017-05-02 04:54:00
就讓他被泰男玩玩吧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2 08:30:00
被劈腿心很痛很不好受 你已經分手了現在是療傷的過程我看你的回覆其實覺得你有機會變成更好更成熟的男人把療傷的時間讓自己沈澱一下 想想當初你們這段關係哪裡出了問題(最好找客觀專業或是多看點書)讓自己未來有機會遇到更好的女生 否則把自己搞糟就算你想浪子回頭 你也無法認出適合你的女生 或是好女生也看不上你不用太快投入一段感情啦 空窗期有必要性 太快又遇到爛女人 久了你會覺得自己怎麼老是遇到這種咖 而且麻木
作者: sm801101 (阿斯光年)   2017-05-02 08:50:00
噓文的該不會都是女森吧?出軌就是不正常,說不定去泰國就發生過關係了,廠廠
作者: yeajan (牙隹77)   2017-05-02 09:23:00
小心你前女友把錯都歸在你身上,「都是你有恐怖情人徵兆才一時鬼迷心竅跟泰國人談心>_<」保護好自己吧!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02 09:40:00
這種婊子還有人要護航,台灣女權真的很誇張耶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2 10:18:00
我覺得你難過很正常 我反而很反對一定要快點切斷這種情緒 因為你是真的付出真心的人被傷害了當然會痛苦一直壓抑這種痛苦的情緒久了反而會在內心腐爛 所以才希望你往正面的方向走 而且你越願意面對自己的情緒 其實或許跟未來的女友交往你會和女生比較有好的溝通專業的部份 因為你是軍人看你要不要花點錢作一兩次諮商 因為有時候我們吸引爛咖跟童年陰影有關 書的部份我幫你問我比較懂的朋友了 之後再回你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17-05-02 10:42:00
泰男94狂@@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7-05-02 11:00:00
釣出一票_子 建議原PO記下這些ID遠離之 顆顆
作者: vux (點點)   2017-05-02 11:33:00
好多婊子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02 12:22:00
給你書名--親愛的其實那不是愛 我問的是人夫所以你不用覺得看這種書很娘砲ww你可以先搜尋網路心得 剛看一下還不少之後也可以買書忘了說雖然好像是寫給女生看得 但是人的情感可以互通
作者: jespere (只願長夜將近天快亮)   2017-05-02 12:52:00
相信兩年後看這篇你會覺得自己有夠白癡 因為我就是.....而且只有我覺得這泰男沒很帥嗎...?
作者: wuknow (夕陽無限好..只是情侶多)   2017-05-02 15:48:00
年輕人 你真的太衝動 沒必要的留些後路給自己 你還有大好未來 嗯湯安捏
作者: ji394snoopy (asdf60513)   2017-05-02 18:55:00
為什麼會有強制罪@@?
作者: ky860224 (kenry)   2017-05-02 20:12:00
我完全可以體會你的心情跟動機,幫你拍拍
作者: jialuo (心有牛肉麵)   2017-05-02 20:32:00
他婊你,你婊他剛好而已
作者: mimi95742 (mimi)   2017-05-03 11:23:00
報復之前考慮一下後果 不要把自己未來賠在這種咖身上
作者: ChenDotQ (好人好事代表 no.4440337)   2017-05-03 17:23:00
對賤人不必手軟,保護好自己才是真的
作者: lemontea1011 (混混a檸檬)   2017-05-03 18:43:00
我覺得其實可以拉朋友就好,長輩完全沒必要也沒用
作者: gary5240 (瑋)   2017-05-03 21:04:00
加油 話說原潑真的有點小M的感覺XDD
作者: crt0921 (蝴蝶)   2017-05-03 21:30:00
救得了就救,救不了就不用留戀,原PO真男人
作者: finis (黑暗的盡頭)   2017-05-04 05:15:00
這男的哪裡帥.................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5-05 13:59:00
大快人心
作者: Accusatoris (鍵盤緝毒組)   2017-05-05 14:38:00
首先恭喜原PO,另外如果是女友自願交付手機供你使用,也告知你手機密碼,亦即明知手機內隱私將被你窺視而其發生未必違背其本意,亦無使用強暴脅迫手段使其行無義務之事,強制罪OUT既然EX同意你觀看手機內秘密,亦無「無故拆開」他人書信的問題,但是將手機內秘密散播他人,318-1應該是閃不掉了。告訴乃論之罪。
作者: errantry (活該)   2017-05-05 15:10:00
A大,只是轉述看到手機裡面的內容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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