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敝人與女友認識一年多,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因為住的地方很近
,幾乎每天都會見面,漸生好感,一個月前才決定在一起。敝人是從來沒有過戀愛經驗的
人,再加上身邊的朋友幾乎都是男性,而且對男女感情也都沒有概念,所以遇到一些對我
來講頗為費解的狀況也不知道該找誰諮詢。
女友喜歡一個住在附近的男性,這是在交往前我也知道的,而且那位男性我也算是有所
認識(之前一起打球認識的)。談吐過程中,發現是一個蠻善良,蠻吸引人的人,所以覺得
女友會喜歡他也是無可厚非。女友有時候跟他在附近巧遇會閒談幾句,也都會跟我講聊天
大概聊什麼東西,也跟我保證過只是朋友之間的純友誼,而我也不疑有他的相信。只是有
次女友和那位男性在晚上一起出去散步聊天,她後來跟我講這件事,我們討論過後,我也
覺得這是她交友的自由,不想多做干涉,而且我也堅信我女友是自己知道分際在哪裡的人
。只是考量到跟一個我不是很熟的男性在晚上單獨出去,我心中難免不安害怕,害怕她受
到傷害,所以已經跟她表明希望她不要在晚上單獨和男性出去,就算真的只是兩個人聊天
散步,女友也答應了。
疑問是,考量到之後兩人各自的生活環境會有所改變,和新認識的異性出去絕對是無法
避免的,同時為避免受到不必要的騷擾。所以在想是不是應該要求女友(當然我也要求自己
)在跟其他異性有比較密切的互動時,先表明自己已經有男/女朋友。想問問各位版友,宣
示自己有伴侶,是否有其必要性?
補充一下,那位男性目前是沒有男/女朋友的,女友有時候表達開心比較直接,有點怕
引起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