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友阿公去逝 全家人來借住

作者: kets (KAI)   2017-03-04 04:36:39
※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提要一下現況
: 我買了一間新房子跟女友一起住
: 房子是我的名字
: 現在女友的內公往生了
: 女友的父母兄嫂姊都要來借住
: 方便前往辦後事,住到送走為止
: 請問一下這在台灣文化上會有什麼影響呢
: 我該做一些擋煞防煞的處置嗎?
: 我父母一定會很反感 所以我沒說這件事
辦喪事ㄧ般也要1-2週,住商旅ㄧ天1千也要1-2萬/人,既然提出這問題就是想省錢,關鍵在你有沒打算娶你女友,沒打算娶又不想借,就用你爸媽出來擋,如果想娶,最好是借,如果想娶又不想借,那就得有更大的借口,例如要裝潢,或者你家也要辦事,因為不借以後ㄧ定會被拿出來講,而且這個是永遠洗不清,但如果現在不想娶,拒絕了,但未來不小心要娶,那只能祝福你了
作者: livability (livability)   2017-03-04 08:29:00
我會出商旅的錢讓他們去住。不過這種女生和這種家庭,我不會娶。有重孝在身還這樣麻煩別人佔人便宜,還沒結婚就什麼都當自己家,以後還得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3-04 09:23:00
我就算想娶 看到這狀況 大概就直接放生了
作者: shine2gogogo (Julianne)   2017-03-04 10:10:00
推1、2樓, 這種占人家便宜的 才不想結緣當親戚
作者: pully37 (小綿狼 大野羊)   2017-03-04 10:14:00
不給住可以理解,但幹嘛要出錢給對方住??有義務?
作者: Doralice   2017-03-04 10:23:00
一樓的作法是把自己當ATM嗎? 比借住更爛吧
作者: belucky   2017-03-04 10:48:00
為啥要幫出商旅的錢 呵呵 包個白包表示心意就可以了
作者: Necuta (Atucen)   2017-03-04 11:06:00
真的不能借住也輪不到原原po出旅館錢給女友一家人吧 太誇張了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7-03-04 11:24:00
看熟識程度
作者: butterwalk (奶油走路)   2017-03-04 12:21:00
這篇中肯XD
作者: k7t7v7 (老王)   2017-03-04 12:48:00
阿公過世連住宿費都想省,這種家庭應該會養出姆斯
作者: gr1031 (G.R.)   2017-03-04 13:58:00
開得了這口 我也是佩服那張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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