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聘金與婚前協議的要求 現在都是這樣?

作者: hoopps (none)   2017-02-12 11:23:04
※ 引述《Wolfchief (............. )》之銘言:
: 2. 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
: 婚禮、蜜月、婚紗照 也是男生的責任
: 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也要男方全額負責
: 3. 女生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 (公務人員),
: 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
: 因為兩人都有工作,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
: 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工資的零用金
不才敝魯提個簡單想法:為啥一定要其中一方全額負責?財產分開不好嗎?
愚以為應該夫妻財產都私有,家用可以另外開個帳戶,家庭支出全部從裡面出
至於家用帳戶裡面錢怎麼分攤,由夫妻雙方共同協議
房子的部份自己買或租都好,財產的部份盡量不要跟家人有牽扯
俗話講親兄弟明算帳,一有牽扯以後就難看
如果買的話誰出錢就登記在誰名下,不要囉哩八唆
其他私人費用包括各自的孝親費通通自己出,不夠可以用借的(當然你錢多要請客也可以)
這樣最沒有爭議
不客氣地講,傳統作法就只會導致八點檔在你家真實上演,差別在你沒有片酬可拿
一堆人超愛傳統作法,提到財產分開像見到鬼一樣,出事情再來靠北
都不知道腦袋裝什麼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17-02-12 11:30:00
請支持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去法院申請本來就是分開來計算,對雙方最有保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