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方之後要求AA制(文長)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7-02-06 16:44:52
我很認真的回妳,妳真的要還錢啦!
不管男女,就算是撕破臉分手,
都不要在金錢上留下這種莫須有的臭名。
其實妳自己被罵很大一部分妳自己要負責。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妳有手有腳有口有腦(?),
妳為什麼可以容忍一個人三番兩次對妳罵三字經汙辱妳?
妳還可以想出拿錢換罵的爛招,這不是擺明告訴對方,
我的臉皮值2000由你罵。(快拿錢砸我臉上)
是妳自己先把尊嚴放地上讓別人踩,還好意思出來公審別人喔?
這不是做賊喊抓賊是什麼?
難不成妳前男友罵完妳沒有拿2000給妳?
收了錢還反咬,跟瀧本O繪有什麼兩樣。(誤)
我相信妳不是一個愛錢的女生,
那妳更應該把買手機的錢 還 給 人 家!
不然妳手機用得心安喔...拜託擠勒!!
妳如果覺得這段感情妳也有付出,
那妳可以列清單跟對方講清楚,到底是誰欠誰啊!
我跟前任分手的時候就是前任來跟我要錢,覺得我欠他錢(他幫我換日幣),
所以我就把當時我們正準備結婚的訂金(被沒收的部分)跟先墊付的清單開給他,
算一算他還要還我萬把塊。
(結果去他家拿錢,他媽還硬扣了我算命合日子的錢...哈哈哈哈哈)
我本來沒打算跟他要錢,自己賠一賠認栽,
誰叫他自己來要錢,那只好一翻兩瞪眼,算清楚一點的好!
更甭提交往過程他送給我的東西我都全數歸還,
我送他的哀鳳、哀怕還有我自費買的安全帽、雨衣、鞋架都在他家。哈哈哈。
(西裝錢對分,但西裝也是全給他,我爸還說不會扣2條西裝褲下來給他穿也好)
總之妳想要公審別人,又想說自己不是一個愛錢的女人,
至少要站得住腳啊....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7-02-06 16:46:00
推站得住腳
作者: PuElLa ( )   2017-02-06 16:55:00
反正不跟她一起罵前男友就是不挺她不懂她發文的意思XD
作者: airanfernee (ever be young...)   2017-02-06 17:18:00
推這篇 你覺得男友有問題早就該設停損點並且把財務面問題分清楚 硬要複合卻老是要用錢來解決問題在上來要討拍拍順便讓網友公審男友 又怪網友沒看清楚文章..原原PO最大的問題就是她覺得在這段感情付出很多又受了委屈 所以那些錢她拿的心安理得男友憑什麼跟她要網友只能附和她的想法不能站在中立或是詢問的角度
作者: wade19920725   2017-02-06 17:41:00
我給你因該,不給就該死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2-06 17:45:00
哈哈哈哈推你~
作者: acanle209802 (acanle209802)   2017-02-06 18:03:00
推男方好不要臉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7-02-07 00:27:00
推六樓 不過有骨氣的人通常品德也不會太差 所以就算真的吃虧也是默默承受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7-02-07 11:32:00
你前男友跟你要回禮物的時候你怎麼沒跟他要回禮物?
作者: miramira (How)   2017-02-07 12:28:00
我覺得我比妳的遭遇好多了,覺得安心多了,哈哈。公審是什麼意思,自己愛給人貼標籤,有什麼樣的想法,造就什麼樣的說法。
作者: klvs   2017-02-07 12:46:00
原po聽不見聽不見 你就是不懂原po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7-02-07 13:51:00
要回禮物可以幹嘛?他送我的禮物都是他自己喜歡的,我送他的都是他需要的,所以要回來幹嘛~ 我只是要跟原PO說拿人手軟的道理...
作者: gary910729 (明天meeting換你報)   2017-02-07 16:28:00
推 不過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tomgod17 (湯神17)   2017-02-07 19:29:00
抱歉,原PO聽不進去也看不懂文章,貌似理解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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