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each (L.L.L)》之銘言:
: 事情發生到現在大概一個月了,由於自己有躁鬱焦慮的症狀已看醫生十多年
: 故聽從醫生建議,找地方把心情抒發出來...
: -
: 我的前女友與我同居共同生活了大約將近四年,四年來我不能說自己是100分的男友
: 但我心中一直以來都只有她一個人,只是也許因為種種因素
: 也許朋友圈也許外表也許我的社群網站使用~也可能是雙方家庭都不健康
: 她,非常對我沒有安全感,我相信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我將會更盡力的去給予他安全感
看描述根本妳女友先主動追X先生
一下去質疑X先生
一下又在臉書發洩X先生
一下質疑X先生不保持距離
請問x先生有什麼義務一定要保持距離
一直煩X先生
感覺X先生已經夠有耐性了
更奇怪的是
為什麼不是先質疑妳女友
用臉書發洩妳前女友
叫你女友不要喜歡x先生
只是分手而已 搞得這麼臭 有好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