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需要
三年前 婚姻結束那晚
前妻跟我算是很理性平和地商談離婚一事
(只是在簽字前她跟前任複合 趕我出門是另一回事)
她問了我一個問題
"我們 可以退回情人或朋友嗎"
"不 我做不到"
"你是在恨我?"
"你清楚我的 界線已經跨出"
是這樣的 某些關係 一旦產生了 要嘛 保持或是更進一步
但退回時 就真的看人了
對我來說 在確定離婚已成定局 我真的不恨她
(但之後被趕出門 真的很XX)
那為何要如此堅決連朋友也不當?
喔 因為 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某日 某場合 她牽著新對象 甚至 帶著孩子 跟我打招呼
也許場面話我能說得還算得體 表情也可以放上一點微笑
再大方地跟她另一半握個手之類.........
男人嘛 總要點風度儀態 呵呵
可是 心裡一定難受 非常難受 曾經用心力 用上所有一切 去愛的
在那樣的場合 情境 只覺得諷刺 自己還得偽裝 恨透了
身邊藕斷絲連 分分合合 故事也不少 但好抱歉
最終 仍是各分東西 沒看過有真正復合並幸福的收尾
身為十分懷舊的星座 那是折磨 人不在 回憶仍在刺痛
面對內心的黑盒子 躲也躲不了
壓抑著情緒 還得被內外夾攻 倒也沒那麼自虐
如果 還保持著一個關係 絕非好事 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
"那 你 可以不要那麼快搬走嗎" 她說
其實在協議好離婚 隔天 已經找到新居 並也領到鑰匙
也計畫這周就搬入
"你可以 再陪我一個月嗎"她拉著我的手說
於是 我留下 兩個人 仍睡同張床(沒發生性行為)
她仍保有之前的習慣 牽著我的手入睡
心軟 是戀舊外 一個致命傷
也讓自己明明可以瀟灑離去
最後變成一個灑狗血劇場
如果 還是要保持一個關係 在分開後
那你確定自己可以收放自如 完全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