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發生關係後被爸媽發現(代po)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6-11-24 16:17:15
我覺得生理上女生還是吃虧的。
你爸媽只是擔心沒做好防護的話懷孕的會是你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當然你有性自主的權利
感情有時候可以很脆弱,也能很堅強,我不知道你們的感情屬於哪一種
身體也沒有給不給的問題,身體是你自己的
要好好保護、保管。
但個人覺得還是太快了一點
做都做了,把後悔的風險降到最低才是當務之急
不論如何都是種經驗,過段時間回憶起來或許有不同感受
按我說呢
十八歲要談永遠,好像早了點。
※ 引述《EveHathaway (伊芙~*不追了)》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
: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1-24 16:24:00
嗯,我知道備份很重要
作者: thoughtful (cc)   2016-11-24 16:30:00
不是有做防護措施了?
作者: Coordinate (Dr.)   2016-11-24 16:58:00
哪裡快?
作者: aee36319 (皮皮)   2016-11-24 17:06:00
我覺得有些父母很奇怪,孩子都成年了還不准交往,是要等到人老珠黃的時候再來緊張孩子都沒有交往對象喔
作者: luca911228 (卡卡)   2016-11-24 17:13:00
所以做愛就是不保護自己身體?
作者: nnkw (卡路鯉)   2016-11-24 17:54:00
還好吧 而且當下最喜歡的人就是男友 有何不可
作者: sarah101999 (風和日麗)   2016-11-24 22:58:00
為什麼18歲不能談永遠 難道30談永遠比較容易?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6-11-25 15:48:00
我跟我太太就是她18歲那年在一起的
作者: linjack315 (lin315)   2016-11-27 10:03:00
快慢是由他們倆界定吧,乾旁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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