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同居真的很傷名聲嗎?

作者: GJmoon (啪啪兔)   2016-11-15 19:16:56
先接續妳原文下面的回應
其他往下分段收
如果一定要分開
與其結婚後離婚
不如同居後分手
不要蹉跎別人多年歲月後講到結婚才分手
非 常 自 私
※ 引述《AYTOuO (鼻要這樣)》之銘言:
: 先說,我個人是不會想要同居的
: 我也會勸我重視的親友別跟他尚未結婚的情人結婚
: 同居
: 原因不是對女生明聲的損害
妳可以分析同居的厲害關係給她們聽
盡量別參入個人喜好
至於怎麼選擇就是她們的事了
請別用濃厚的個人觀點去“勸”
不然可能會吵架
: 我比較覺得結婚後就是兩人世界
: 為什麼要急著把自己跳進去那個坑
: 可能我個人比較注重個人空間
其實不是注重個人空間
是妳比較愛自己而已
這也沒什麼不好,個人選擇不予置評
只想到自己點數+1
這之後會用到所以先別吐嘈
: 跟朋友討論的時候,他們說同居也是一種婚前磨合
: 這樣才知道彼此適不適合
: 這對我來說或對部分的人來說根本不成立
對戀愛理想化的族群來說的確不成立
: 這就像是打英雄聯盟的積分和NG的分別
: 打NG的時候也許會認真,但畢竟沒什麼牌位機制
: 真輸了也會一笑置之,在打下一場
: 說不定還不到20分已經再等投降
: 積分就比較不一樣了,我們會努力找出問題點,並去試試看各種方式來順利贏得遊戲
: 就像婚姻
: 同居除了生活便利之外,另一面不是也在消耗新鮮感嗎?
: 無關膩了不膩的問題,我覺得如果你真愛一個人
: 保持一點神秘感讓這段感情維持溫度
: 不也是一種負責任
新鮮感跟神秘感不是妳說了算
妳這段是“單方面要求對方必須讓妳有感”
神秘感?我恨不得對方給我公開全部
只想到自己點數再+1
目前累計:2
不然妳問男女版希望另一半開誠佈公還是神神秘秘?
偶像劇少看點,根本與現實不符
: 同居讓自己醜態百出,然後加速地讓感情淡化轉為家人
: 而且我想婚後有一段時間,是終於變成夫妻,回家老婆/老公再等的感覺,一定是還是

: 侶時無法體會的
先別管醜態了
妳知道婚後如果不是一方全職一方顧家
這感覺還真的難以體會嗎?
兩人都工作在目前可是多數喔
現實就是錢錢錢
如果又不小心有小孩就更要錢了
不過妳只想戀愛大概不懂吧
只想到自己點數+1
目前累計:3
: 同居還會喪失這種蜜月期,不明為什麼要因為生活可以便利點,而要這樣做
: 其它的缺點例如女生名聲、跟家人鬧翻等等...
妳把情侶熱戀鬼遮眼期放哪了!!!!
熱戀期可是比蜜月期長呢
: 也許部分的人會覺得很麻煩,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 但
: 年輕人
: 談戀愛本來就是件麻煩的事阿!
妳這兩句矛盾耶
說只要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是妳
說戀愛本來就會麻煩的也是妳
如果戀愛都跟妳要的一樣怎麼會麻煩?
短短的文內妳只想到自己的點數就累計到3了
有沒有考慮多替別人想一下?
整理一下妳的觀點
戀愛=戀愛
結婚=結婚
同居=結婚
區分的很清楚
但戀愛時沒想以後要跟對方走一輩子的話
妳把感情當什麼?兒戲嗎?
只戀愛不結婚請跟對方講好
不然跟玩咖其實沒兩樣
而且以下可能妳考慮過嗎?
以結婚為前提同居
以結婚為前提戀愛
同居不結婚
結婚不同居
同居後更恩愛
沒有
因為妳只想到妳自己
點數累計4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6-11-15 19:39:00
推 那篇真是過度包裝的自私文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6-11-15 19:39:00
覺得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自己的看法,不認同其實也沒什麼,而他也不會因為你的不認同就改變自己的想法,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回一篇ps 避免誤會 我並不是認同他的看法 那篇我沒看完
作者: fuzzlog (殤)   2016-11-15 20:39:00
結婚一定是唯一終點?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1-16 08:33:00
原文是個社會新人的完美戀愛主義,祝福她找到她的歐爸,到底同居好不好?走過才知道,我倒是因為同居而少走了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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