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擺脫不掉的前女友

作者: iamjun (跟我說說話吧)   2016-11-07 05:15:33
現在心情比較平復,也盡量不去想了
只是上來吐吐苦水而已
老公有一個交往十多年,一起出國讀書的前女友
我和老公交往時,他們已經分手2-3年了,
那時我們一南一北,後來因為要準備結婚的事
我搬到北部與他同住,
在這之前我知道他住處還留有許多前女友的東西
衣服、包包、鞋子、化妝保養品還有許多日用品
有表示希望他能整理好前女友的東西,不要到處都是
想不到搬入時那些東西還是沒有收
我為了放我的衣物,丟了不少東西(老公一起整理)
事後也跟他說希望他能自已整理剩下的部份,
不要讓我時時看到這些東西,特別是書桌的抽屜應該會有許多照片之類的東西
但他還是沒有收,
所以我時不時會在某個地方發現前女友的東西,
還有前女友的一些帳單、通知單等都還是寄到老公家
我時不時會收到給前女友的信件
準備結婚時因為他工作忙,準備的事多是我處理的
常要找什麼就需要開他的抽屜
抽屜裡除了有前任的照片、信用卡、存簿等等
做影片、喜帖等需要用到電腦,也看到許多他們的照片
甚至前女友老家裡水費的電子收據都寄到老公的MAIL裡
讓我覺得我就是生活在"他們"的房間裡,
一段時間下來讓我心裡真的非常非常的不舒服且在心裡造成了陰影
簡直是一種精神的凌虐,我幾乎都覺得我快憂鬱傾向了。
我在和他的親友見面都很難不想到,也許他們都跟老公前女友很熟
以前和其他人交往根本不會在意這種無聊的事的
後來讓我真正爆炸的是在結婚前一個月發現的一些事,
老公剛回國時,和前女友一起住在前女友老家,
我們拍婚紗就是去前女友老家的縣市,要去那裡拍是老公提出來的
那個縣市和我們完全沒有去過,他說因為他當兵是在那裡
但我心裡已經太在意太在意了,
所以很難不計較為什麼我的婚紗要特地跑去他們一起住過的城市拍。
另外,我發現一個沒有在用的隨身碟,在裡面看到一些照片及影片
是他與前任去法院公證的影片,雙方家人也都在…
有種發現即將結婚的老公,以前曾和別人結婚過的驚嚇
他解釋,那是在他剛回國時,
當時是因為他媽媽是基督徒不容許婚前同居
強迫他們一定要先公證,但公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他也沒有求婚、沒有登記也不覺得自已結婚,也沒有給對方戒指
全部都只是為了應付他媽媽而已,他覺得是一段不開心的往事
他自已也都忘了,所以就沒有跟我說了
那時我幾乎快崩潰,也差一點打算不結婚了
他也因此真正整理好前任的東西也把照片刪光了
後來結婚後搬了一次家,
我的生活只剩下部份前女友買的家電
再來因為老公工作的關係我們一起搬出國,
連那些家電也沒有了,我以為我可以完全擺脫前女友的陰影
除了~住的國家就是當初他們一起出國讀書的地方之外,
但…是…好日子不長,才剛到新地方沒幾個月
得知了一個消息,
先生與前女友現在雖屬不同公司,但是同一個集團
前女友也被派來了同一個國家,
集團下的各公司派在這個國家的員工都是在同一棟辦公
辦公室就在上下樓,雖不常但很難免會遇到
而且集團一年至少會辦一次大型晚會,旗下公司員工都需參加
至少在這個場合也難免碰面
剛得知這件事,我整個情緒都回來了,
有種我的人生被下了一種"前女友"的魔咒的感覺
但已經知道了一陣子,我的心情也慢慢恢復
也盡量不去想件事,偶爾想到心裡還是會難過
想到就想嘆長長的一口氣~~
作者: kairou (爛泥)   2016-11-07 05:23:00
幫你拍拍 我也討厭前女友QQ
作者: etintin (不想用大腦)   2016-11-07 05:51:00
我也幫你拍拍 這種感覺很可怕 而且默默在心中是一個揮之不去的傷口 但覺得老公對妳隱瞞公證那件事很扯 不管有沒有法律效力 都應該要講一下 我覺得要好好跟他講這件事在你心中有多痛 他可以選擇覺得你在無理取鬧而忽視或是為了你做調整 但有必要讓他知道這件事對你的影響
作者: spanner4848 (spanner)   2016-11-07 06:46:00
他們當年分手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6-11-07 07:22:00
公証那邊蠻扯的 是哪時候公証? 為什麼沒法律效益不去登記是無效沒錯 但父母不知道他們沒登記嗎?
作者: finalcentury (新鮮的貓)   2016-11-07 07:43:00
公證好扯...有點佩服你居然還是結婚了
作者: miuking0510 (姑獲鳥之夏)   2016-11-07 07:58:00
印象中民國97年後就走登記制了,若有錯誤請指正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1-07 08:06:00
97年正解
作者: wassabi (哇)   2016-11-07 08:09:00
很扯 更扯的是你還是跟他結婚了
作者: modernday (藍天綠地)   2016-11-07 08:15:00
如果97年前公證過,男的現在登記結婚,算重婚嗎?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6-11-07 08:17:00
97年以前公証就有效力了
作者: smallx3   2016-11-07 08:20:00
十多年 你把他當前妻看差不多
作者: senlinno4x (中間人)   2016-11-07 09:12:00
光整理的態度消極被動就夠不爽了,提醒他好像又變自己小心眼一樣。
作者: maryg (瑪西)   2016-11-07 09:17:00
妳人好好喔,看到非住戶的信,我就會信上寫無此人後退回。能用的我會繼續用,不能用的就丟掉,或是覺得某電器不好用就買新的換掉。根本不用等你老公處理啊…放在家裡的東西就是一起使用的,都有權利做處理等他處理,不是尊重他,只是為了透過這個儀式看他是否在乎妳。如果他確實值得信賴,妳不需要等待他進行處理,妳先照顧自己的情緒=透過適當的理由來自己更換掉她留下的東西
作者: links1987101 (洛)   2016-11-07 09:52:00
我要是搬來看到東西沒收 信也都寄男友家裡 說了一次還不整理丟掉我就閃人了
作者: bonniehsu (BS)   2016-11-07 09:59:00
這種東西我直接自己用掉或丟掉
作者: cranial (cranial)   2016-11-07 10:17:00
拍拍
作者: eve0903 (小狐狸)   2016-11-07 10:31:00
你好衰啊…囧
作者: wassabi (哇)   2016-11-07 11:28:00
不是說帳單跟信用卡都還在 要還前女友的話就會聯絡吧?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6-11-07 11:30:00
看po文都覺得好勁爆 可以想像你當下有多錯愕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6-11-07 11:37:00
你是不是無縫皆軌、化暗為明被扶正的小三啊?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6-11-07 11:38:00
陰魂不散
作者: amber626 (Amber)   2016-11-07 12:06:00
感覺不單純 好多重要的東西都放著是怎樣
作者: dalepp (無)   2016-11-07 12:17:00
拍拍,光聽就很阿雜,拍拍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6-11-07 12:17:00
基督教(笑)
作者: fromage (cheese cake 2.0)   2016-11-07 12:46:00
這真的超煩 陰魂不散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6-11-07 12:50:00
乾脆跟他前妻當朋友比較快
作者: ikik002200 (wheewhee欣)   2016-11-07 13:53:00
你是不是被騙了?
作者: love05110601 (誼)   2016-11-07 14:01:00
他真的沒結婚過嗎?去申請你們的戶籍謄本加附註就能知道他有沒有結過婚
作者: keydiablo (天晴)   2016-11-07 14:26:00
真的愛他就努力點吧..真的很難解的結
作者: roudolf (蒜頭)   2016-11-07 15:08:00
這只能調適囉,畢竟整體看起來老公也沒幹嘛,前女友也沒幹嘛…
作者: lescafes (Cafe)   2016-11-07 15:20:00
太誇張惹
作者: ppc ( )   2016-11-07 15:33:00
好像很有緣份xddd
作者: vmp1017 (薰薰兒)   2016-11-07 15:37:00
太可怕了......光看事件,非當事人都有壓力
作者: CHARLENEPINK (蝦拎拼)   2016-11-07 16:15:00
光看文字就受不了了!
作者: wonbin781124   2016-11-07 17:53:00
能理解你的感受 男方基於懶 女生確是ㄧ輩子陰影精神折磨
作者: love05110601 (誼)   2016-11-07 18:13:00
戶籍謄本跟戶口名簿不一樣啊
作者: aviolet (aviolet)   2016-11-07 18:41:00
我能理解你...
作者: stevexbucky (zz)   2016-11-07 19:06:00
這真的很痛苦 精神折磨
作者: dacun10045 (肯兒)   2016-11-07 20:04:00
你在意它就永遠不會消失
作者: dreaming213 (沐沐。)   2016-11-07 20:15:00
這...好勁爆 光看用想像就覺得痛
作者: dacun10045 (肯兒)   2016-11-07 20:19:00
拍拍 我以前也會很在意 後來發現其實都是我自己的毛釋懷就好哈哈哈 加油
作者: chu0309 (路易絲)   2016-11-07 20:33:00
拍拍 我懂這種很難釋懷的感覺
作者: beyir (迷鹿了)   2016-11-07 20:35:00
加油啊
作者: gy19900710 (FLY)   2016-11-07 20:48:00
這只能拍拍了,老公看起來也是有在處理的,但就真的陰魂不散的感覺QQ
作者: Braket (Murphy's Law)   2016-11-07 21:08:00
揮之不去的前女友
作者: NiniQs (Nini~)   2016-11-07 21:09:00
天哪 拍拍
作者: Jerusha (小助理)   2016-11-07 21:14:00
如果是我就刷老公的卡買一台大型碎紙機,在期限內不處理好,之後我看到什麼就咔什麼。
作者: glaucoma (豆芽菜)   2016-11-07 22:52:00
既然也沒聯絡那不就是妳自已的問題? 還是人不能有過去?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6-11-07 23:03:00
接受人有過去不代表該容忍現在還得時時刻刻看到痕跡吧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11-07 23:16:00
看完你補充的 覺得還好 老公都站妳這了 妳也說沒聯
作者: rore (戴耳機聽音樂)   2016-11-08 00:06:00
完全體會...公證那件事我無法接受
作者: xoxoMiriam (滅火器少女)   2016-11-08 00:09:00
我懂 好難受 原po加油
作者: jasterliang (小葉柳)   2016-11-08 01:09:00
他要陪伴妳接下來的30~40年,難道你要一直抱著這顆石頭不往前走嗎?重點不是過去的他,而是現在的他吧
作者: helloer (哈囉兒)   2016-11-08 01:17:00
覺得妳可以忍受當時還只是男友的老公跟前女友住在前女友老家.........真是充滿大愛阿......前女友怎麼這麼陰魂不散!妳老公自己也不會避嫌!
作者: semind (Lee)   2016-11-08 02:31:00
我覺得妳的感受正常,但讓他把事情拖那麼久而傷害到自己不對。他不動妳應該要更堅守立場、強硬態度。搞到自己內傷太不划算了。以後無論再遇到前女友的事情,妳一定要強硬反擊因為妳的確不是可以不在乎的人,就不要裝成很尊重對方文中無論是哪件事,妳其實都有更強烈表達自己感受的機會我不懂妳為何要尊重他不尊重妳的那些作為像是婚紗,幹嘛妥協啊,婚紗不是應該以女生意願為主嗎我沒見過男生在乎婚紗的。所以妳的痛苦我覺得一半以上是妳自己造成,退讓太多忍太久
作者: eileen7516   2016-11-08 05:34:00
要是我決不嫁
作者: kevin841219 (JohnSmith)   2016-11-08 07:18:00
這揮之不去的感覺讓我以為來到marvel版...
作者: lena2015 (Lena)   2016-11-08 09:43:00
真的沒聯絡怎麼知道前女友在哪上班
作者: linan718c (linan718c)   2016-11-08 09:45:00
原po善良,但這陰影還會跟好陣子啊...心理要很強大才行QQ
作者: irpkone (快樂休假)   2016-11-08 09:46:00
你選擇要嫁,就不該來抱怨這些。不然我建議你離婚
作者: CCatCat (貓咪愛雙魚)   2016-11-08 10:50:00
幫QQ 我也不愛前女友(們) 覺得為何分手還不能斷乾淨呢呢呢(拍桌指男人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1-08 11:20:00
但願不會到五十年後多一個小孩分遺產
作者: cxatt   2016-11-08 13:06:00
非常能體會前女友魔咒,如果是我可能無法繼續下去阿....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6-11-08 16:19:00
我覺得妳被騙了吧,沒聯絡怎麼會知道前女友住哪
作者: paopaotw (pao)   2016-11-08 17:05:00
和前女友同一棟樓真的是剛好嗎?有沒有可能是他先知道前女友在該集團工作?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6-11-08 17:28:00
你把自己逼成這樣還要嫁給他 我是覺得啦..不要嫁比較好
作者: xtyelf (小恨)   2016-11-08 18:19:00
我之前有任,前女友保險業務要他簽約,於是後面幾任都得接受他要經常去找那任業務女友。重點是業務女友結婚生子還說她忘不了他!!
作者: mikiyu (原來幸福還離我很遙遠)   2016-11-08 19:28:00
男友也有個交往超過10年的前女友,看到這文好有感觸!
作者: qweasd (無聊)   2016-11-09 17:33:00
前女友這種東西真的....很愛有事沒事就出現
作者: Ruth (Ruth)   2016-11-10 00:23:00
你到底那裡看出他們沒有在聯絡?好奇是不是故意調到同一公司不同樓層。如果是我,我會跟他下最後通牒,換工作,或調地點首先,你實在是太好騙了。他事後才讓我知道他去外拍的地點是前女友老家,原因是因為當兵,騙肖ㄟ~我知道的,當完兵都完全不想再接觸當兵時的事。再來,兩個同一個集團這已經提前知道了,竟然會那麼巧的在同一棟樓,這你信?我是不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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