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劈腿跟嫖妓那一個嚴重啊?

作者: ddss (像風一樣)   2016-10-11 11:44:49
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紅燈區就在市中心,最近看新聞介紹才知道,沒記錯數字的話,每
天在當地有500萬件合法性交易,是全球公認的性都。
不是認同嫖妓是對的,而是台灣女生所追求無限上綱的「感覺」,正好會把乖乖牌不嫖的
推向「那我只好嫖妓」這個選項,是沒那麼肯定那些感覺是不是跟西方價值觀類似,只是
用錢買的到激情,用真心要不到一個微笑,甚至得到變態的稱號,那嫖不嫖呢? 如果大
家都認同西方價值觀,那其實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也可以完全複製過來台北,這也沒什麼

※ 引述《nnlisalive (nnlisalive)》之銘言:
: 中華民國刑法第 239 條規定
: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想必通姦對於婚姻影響巨大
: 為了社會安定與和諧 此法存在有其必要性
: 但是沒有結婚就不構成通姦拉(≧▽≦)
: 不過劈腿跟嫖妓在狹義上還是有差異
: 劈腿是精神跟肉體出軌(約砲算劈腿)
: 嫖妓是純肉體出軌
: 看似劈腿比較嚴重 但是嫖妓可以嫖上百個
: 劈腿最多劈不過10個吧
: 如果有那這人也太天賦異稟 就認了吧
: 簡言之 一個重質 一個重量
: 在普偏的女性觀點中
: 那一個對於愛情的殺傷力比較強大啊?
作者: nnlisalive (nnlisalive)   2016-10-11 11:48:00
單身嫖妓沒錯啊 但是交往中嫖就不好啦不過看起來劈腿還比嫖妓更嚴重一點
作者: kicwprpi (kicw)   2016-10-11 12:00:00
什麼都臺灣女生的錯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6-10-11 12:04:00
女生可以有小秘密但是男生不能嫖~這中間是不是有啥誤會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6-10-11 12:16:00
你覺得自己買ok 那你交往對象可以賣也是很合理的對吧^_^
作者: Junkie5566 (薑薑薑薑)   2016-10-11 12:19:00
都是they的錯
作者: spineC (史派西)   2016-10-11 12:28:00
原來嫖還是被女生逼的喔,你左右手都斷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0-11 12:33:00
你的舉例有點失當,嫖不嫖都是自己的選擇,況且嫖妓大宗也不乏台灣女性啊
作者: sugachowada (塗鴉廚)   2016-10-11 12:54:00
你最棒了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6-10-11 12:54:00
單身嫖沒差啊 有另一半還嫖就...
作者: dxfox (╮(’ω‘)╭ 我是宅男)   2016-10-11 13:08:00
全阿姆斯特丹人口都沒破百萬了,你的每天五百萬次性交易哪來的?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6-10-11 13:17:00
推樓上,一天有一千萬人在打炮,你信?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6-10-11 13:22:00
每個月500萬件還差不多
作者: sakura94425 (ML)   2016-10-11 13:26:00
愛嫖還怪別人哦
作者: animara (誰是衣莎杜)   2016-10-11 19:27:00
不同意1F 因為衛生問題
作者: JUKLU (雨天你看不見我。)   2016-10-11 22:39:00
那你還住在台灣幹嘛?趕快搬過去啊!慢走不送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6-10-12 06:35:00
國情不同啊 你能接受你女友以前是百人斬嗎?台灣就是比較保守 對男對女都一樣 別只遇到男的才轉彎老外把性開放當進步象徵 因為他們以前受基督教文化制約這是對他們文化的反思 在亞洲的性解放則不完全這種角度切入 還有西方人還是對性氾濫的人評價不太好的愛嫖妓絕對不是個典型的'正直好男人'他們只是覺得沒嚴重到要特意去批評公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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