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過分,然後呢?
現在問題是你爸媽覺得不過分,
結婚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
也可以是兩家人的事情
現在地雷已經埋下去了,以後誰知道會不會因為這些事情
引發更多問題
過不過分是你爸媽跟他爸媽決定的
不是鄉民決定的
像我覺得娶個老婆,給聘金天公地道,天經地義
老婆嫁妝是房子,做老公的當然不能輸對方
隨便拿個幾百萬甚至幾千萬聘金也合理呀
我家給得起
36萬這種小錢
男方爸媽也不想給
說真的,我也覺得合理,
一點也不過分,
畢竟36萬對某些人-例如我,出國一次就花光了
但是我知道36萬也有不少人是辛苦賺6個月-1年才存得到
甚至兩年才存得到
當然,如果對方一天就能賺36萬,卻捨不得給
你可能需要好好思考看看為何對方不願意給
是在測試你是不是為了錢嫁入他家?
還是在測試你是不是值得跟他兒子走一輩子的人
※ 引述《ponyking (請勿餵食)》之銘言:
: =========記者勿抄,也請已經抄的記者撤下新聞,謝謝=========
: 朋友沒ptt帳號代po,以下第一人稱,
: 因為父母疼愛我,所以在確定要結婚時,便決定給我一間房作為嫁妝當新房(無房貸),
: 前幾天父母跟男友爸媽談到婚禮相關事宜時,要求小聘36萬(大聘不拿),
: 男友父母拒絕,他們的意思大約是說現代人沒有在收聘的,
: 而且嫁妝是給新娘,聘金又不是給新郎,要聘金沒道理,
: 因此雙方父母不歡而散,
: 可我的觀念一直是以為有嫁妝就有聘金,沒嫁妝就沒聘金,
: 依媽媽透露,雖然小聘會給我們夫妻貼補家用,但他們就是要拿,那是一種奇蒙子,
: 事後,我私底下告訴男友我爸爸的意思,
: 男友反問我,那他父母直接把36萬給他不好嗎?同樣也是貼補家用,
: 我現在一下覺得男友家沒道理,一下又覺得好像也有點道理,
: 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