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為了房子快走不下去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08-02 13:35:23
其實差距沒有很大啊
第一個點就是 房子買大比較好
第二個點就是 不要離開台北市
結論就是 租大空間的房子
然後你自己的套房出租給別人 cover貸款
你男朋友跟他媽自己去買一間房子
不是很困難的問題
沒有必要硬要買一間房子
在一起8年卻分開 很可惜
你說租屋不如住套房 但妳男朋友不要住小間的
所以折衷一下囉
※ 引述《bread10x (開心就好)》之銘言:
: 應該是月經文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 以下文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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