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分手後是如何恢復聯絡甚至復合的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6-07-16 22:28:12
※ 引述《dun17 (candy)》之銘言:
: 大家好
: 在文章中很常看到推文有寫到誰跟誰分手半年、一年、兩年甚至更久後又復合的
: 但是推文沒有提到是如何恢復聯絡甚至如何復合
: 是被分手的那個或是提分手的那個先主動聯絡的??
: 想復合的一定要等提分手的那個先主動聯絡才可以??
: 半年或一年就復合其實滿快滿厲害
: 幾年前有類似文章但沒有討論很多
: 有經驗的大家可以利用回文或推文簡單說明一下嗎
分手三個月後復合。
分手也分的不甚愉快,
期間許多朋友也暗中幫了些忙。
他的忘不掉,我的還放不下,
應該就是復合的主因。
於是他釋出善意,我也平和回應,
然後就見了面,
把當初爭吵至分手那件事完全講開,
他的抱歉,我的諒解,
然後就復合了。
如果不是真心的抱歉與原諒,
我不建議復合,
因為那會成為以後沒完沒了翻舊帳的來源。
如果只是誤會,
那我會建議不管哪一方可以先邁出一步,
而接受到善意的那方,也不要拿翹,
面對著還深愛的他(她),
還講面子就蠢了。
當然如果你(妳)是鐵了心要離開的。
就不用考慮那麼多了。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6-07-16 22:51:00
讓對方去給人打炮一次就好了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16-07-16 23:42:00
崔西姐!?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6-07-16 23:52:00
嗨~喜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