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情況是:
在台灣,有一定外表、身材、內涵、談吐、涵養的女生,身邊都至少會有 3~5個追求者。
現在競爭激烈的戰場不只是經濟,在感情上也是一樣。
而且說實在,在現在,我不認為要用「追求」來描述男女之間,對於親密關係的追尋過程
不就是男女的吸引而已嗎 ?
女的吸引男的想更進一步瞭解女方,男方在過程中展現自我優勢提升女方的興趣,讓女方
有動力去更瞭解男方。
這一來一往的過程沒有誰去「追」誰,地位應該是平等的。
在這樣競爭激烈的環境裡,如果男生一個時間只與一個女生互動,如果他剛好只能是
第二名而落敗,這所花的時間不就是毫無意義 ?
這不是什麼分散風險,只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男追女,女生選擇最好的追求者交往;同樣的,男生也選擇最好的女生追求。
這過程中是一個選擇,選擇就要有選項,只有一個選項的叫做是非題。
女生篩選出符合標準的幾個男人,讓他們展示優點,也向他們展示吸引力,
最後選擇覺得最好的交往。
男生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幾個女人,向他們展示優點,也看看女生的優點,最後看看那個
一拍即合。
這完全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
他對妳有興趣 不代表 他喜歡妳,只代表 妳吸引到他,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