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被無縫接軌 未來該怎麼走

作者: saisai9230 (小為)   2016-03-23 16:07:35
您們擁有共同的過去,卻早已沒有共同的未來。
雖然在這個時間點真的不宜檢討您,應該給您多一點安慰。
但是推文和前面的文章已經多有這些安慰舉動了,我則就不再多做安慰拍拍的動作了,
因此除去安慰拍拍,這篇會比較像是檢討和討論,口氣和言語上若造成您的不悅,
請您見諒。以下是我的意見分點述之:
1.您一直都在:是交接關係,不是競爭關係。
今天如果是您和他共同追求您的前女友,而最後您的前女友選擇他,而沒有選擇了您,
那可以說是競爭關係。但是如果先選擇了您,後來選擇了他,那麼就是交接關係。
而無縫接軌也是強調交接關係,您是前面的軌道,他是後面的軌道,
軌道無縫接合在一起。所以您的前女友的現任男友所愛上的人,是跟您交往三年的她,
是您照顧了三年的她,她在未來的生命中以及他們兩人關係中一直有您的存在,
這是任誰也無法抹殺掉。
2.您沒有真正處理到兩個人的問題
elfinsoul (多喝水有益健康)已經講到高齡產婦的問題。
您當初可能沒有意識您前女友快為高齡產婦的憂鬱,也錯解了對方的需求,
您的重點在於「買房」結婚,但是對方重點在於「跟她」結婚,
您一直沒有處理到她的問題,等於是讓她「白白的等」,
因此她選擇用離開您來處理她的問題。有關這個議題,
elfinsoul (多喝水有益健康)講的非常清楚,就不再加以陳述。
而我提出另一個事情請教您,如果真的是買房結婚的話,
為什麼房子的事情似乎跟她無關,您提到:
我每月省吃儉用 , 女方反而花錢揮霍月光族,
  
我問您一個問題,未來這個房子只有您在住嗎?結婚後她不住嗎?
為什麼她沒有責任義務去負擔購買這間房子的費用,而可以花錢揮霍當月光族。
您卻必須要省吃儉用當房貸族。您一定會跟我說社會上就是要求男人要有房子,
或許這個社會是對男生比較苛責一點,但是絕對不是您房子的錢100%都由您付出,
而對方只要坐享其成就好。而且如果您有財力直接買下房子,無須猶豫,
您何須跟30歲的女生在一起,您可以有更好的選擇,不是嗎?
您不是郭台銘,也不是李嘉誠,只是一般的市井小民。
您不應該把購買房子的事情當成您自己的責任,而放縱您的前女友,
讓她一點責任也沒有。到最後您的做法反而變成了:
「您省錢買房」和「她花錢等結婚」兩條平行線。
愛她不等於要寵溺到讓她變成廢物。
3.您真正的輸不是輸給那個男生,而是你答應分手後做情侶般的朋友。
感情不分輸贏,只分愛與不愛,所以我不認為您在這段關係中有輸什麼?
如果真的有輸什麼?可能是您輸給您自己,您放棄了自己的底線,
如果對方的無縫接軌真的存在,也是您同意之後所導致的,
不論您的同意是否甘心與否。是您自己陷您自己於不義之中。
原本可以好好分手,她尋找下一個人,但是您因為不甘心還愛對方等諸多理由,
進入討價還價的階段,同意對方分手後還能當朋友,甚至有一些情侶的舉動,
是您自己讓自己誤以為這段關係還有機會,您們的分手是假性的。
可是顯然對方早已不把您當成另一半看待了,藕斷絲連的結果都是絲斷了。
最後,我同意gn1146348 (Cavendish)所說的:
「只有你覺得幸福,她應該覺得生活無聊」的看法,似乎只有您自己覺得有平淡的幸福,
而有意或無意的忽略兩人關係底下的暗潮洶湧,甚至您早就感受到那些暗潮洶湧,
而有意識或者無意識選擇忽略它。接著您並未釐清了「買房結婚」與「和她結婚」,
這兩者不同的差別;也沒讓她去負擔購買房子的費用。
甚至後來還答應對方分手還像情侶般朋友一樣。
無不顯示出您在這段關係中已經失去現實感,沒有感覺到兩人關係的問題在那,
也沒有能力解決兩人關係之間的問題,結果是分手可想而知。
您們的共同未來早已不存在,存在的只有您和她兩者分別的未來
以上是我的想法以供您的參考,我的想法不一定是對的,只是提供您不同的思考方式,
祝您早日走出情傷。
※ 引述《apididymas (young)》之銘言:
: 一個交往3年的女友 , 過的平淡但卻很幸福 ,
: 我知道我們有爭吵 , 也因為女方快30歲了 ,
: 女方有小催婚 , 但因為經濟問題現在的我並沒有能力買房子 .
: 但我真的很努力在存錢 , 我每月省吃儉用 , 女方反而花錢揮霍月光族,
: 直到有一天女方已沒有未來 , 提分手 ,
: 我尊重他 , 分手後答應要當朋友 , 分手後一樣每天聊天 ,
: 甚至出門做一些情侶因有的互動 ,
: 但直到分手後2個禮拜 , 在FB出現他和別人牽手的照片 ,
: 我好痛 , 一開始分手還沒有那麼難過 , 感覺被無縫很不甘心 ,
: 感覺被別的男人比過去 , 三年的感情就這樣輸給一個外人 ,
: 我很不甘心 , 半夜都會哭 , 現在的我已經沒有勇氣和她說話了 ,
: 但如果他聯繫我 我又會心軟 , 我真的很煩 我該怎麼走下去
: 謝謝你 , 素昧平生網友 , 還願意看我打這些文章
作者: hsinnn9771 (矮莉絲夢魷先敬)   2016-03-23 17:41:00
推 中肯
作者: apididymas (young)   2016-03-23 19:59:00
謝謝你 , 我很贊成你的分析 , 讓我學到很多
作者: PLAYPAN (溺死的魚仔)   2016-03-23 23:57:00
推!! 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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