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告白是需要用說的嗎?

作者: weiweigirl (特納喝紅茶)   2016-03-21 01:55:04
※ 引述《lateao (拉踢喔)》之銘言:
: 之前看了許多文章及討論
: 許多人說 告白是非常愚蠢的方式
: 就像真的喜歡你的人 你不用追那樣
: 在雙方都有共識與曖昧下
: 自然而然有個時機 就會有承諾並且在一起
: 不太知道這樣的說法是否適用在所有人
: 就算很明白的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
: 對方也沒有表示的話
: 代表著 不夠用力追或者根本不需要再努力?
凌晨安臺北 凌晨安BG
你的問題讓我想到以前的狀況,
那時我隨口問了友人一個問題,
『你交過幾個女朋友?』
「怎樣算女朋友?」
『就 … 。』
「告白嗎?還是上壘?一個月也算嗎?」
是啊,怎樣才算是自己的另一半呢?
這是個做愛過都不一定愛過的年代。
開始與人談感情到現在,被打槍的次數兩雙手還數得出來,說來我也是個討厭模糊不清關
係的人,往往都是確認完自己的感情就衝了,可能成功,也避不了失敗;
彼此曖昧了好一陣子,行為模式如同情侶,你開心的想著『太好了,有情人終成眷屬!』
,萬一她不這麼想呢?雖然說感情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是契約型態,不是非要正式告白然後
說好那我們現在正式在一起了,只是上面剛說了,我們生長的這個年代,真的僅以相處就
能斷定彼此的關係嗎?
告白的形式也沒有任何條件,怎麼說那是你的決定,可能只是一句話,可能只是一個舉動
,我想,真的懂的人,一定會明白的,
『我們現在算是在交往嗎?』
陳腔濫調,不建議,
『我媽昨天打給我叫我禮拜六回去吃飯。』
「然後呢?」
『我說我要和女朋友出去,改天再回去。』
聽起來似乎就不那麼老套了,說不定女朋友還會說那一起回去啊,除了可以確認關係,還
能順便帶回去見家長,如此一舉兩得。
SL
作者: takomalu (~(╴△╴)~)   2016-03-21 06:21:00
"原來你真的還有其他女朋友!!! 受死!!!!" -Bad Ending-
作者: IBzz (→剎 氣 a 你 逆←)   2016-03-21 12:22:00
原來你有女朋友 我們別再聯絡了吧 (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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