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想認真討論一下價值觀

作者: a165423x (好自在)   2015-12-15 19:42:41
我是原po女友的朋友,以下代po
//
我附上了我們的對話照片以免的我解釋有所偏頗,
大家配著看或許可以更了解事情經過。
在正式開始之前我先感性的抱怨一下,
論事理的人可以先跳過。
我基本上從來沒在用批踢踢,
除了有時購物前參考大家的評論外使用批踢踢經驗為零,
我們用電話討論這事到吵起來後掛電話,
後面內容如大家所看到的,
我沒有帳號,連什麼是boy girl版都不知道,
當然也沒有所謂發言權限,
不對等的發言讓我很不開心,
本來想不理了,但跟姊姊討論的結果,
或許他真的不知道怎麼溝通了才來這裡問對錯,
好,那我也回應讓大家來幫助他或我來理解這件事。
從剛開始說起,
大家也很明白這是我姊姊跟他男朋友”東”的問題,
姐姐遺失東西的序號交給男朋友記,
其中原因為何我沒有探究,但東也承認有答應幫忙記。
然後誠如上所言,序號遺失了東也無所謂的繼續玩遊戲,
姊姊幾次暗示明示的問有什麼解決方法,東也是不在意的忽略玩手機,
最後姊姊爆走了,叫他打電話去客服詢問有什麼解決方式,一路上的口氣十分兇悍。
電話結束後姊姊很生氣大概就是說,這麼簡單的一通電話為什麼要等到她發火才去做,等
等,後來一陣沉默我也不知道過多久後聽到關門聲,
阿東跑出門了,姐姐過了幾分鐘後追出。
其後的說法,阿東說:被姊姊罵得有點難過想去打咖放空,姊姊說天氣這麼冷這傢伙要出
去冷靜也不帶外套。反正回來就是恩恩愛愛了,如照片同對話所說。
結束這章節回到很好笑的我跟原PO。
他堅持這件事情是姊姊的錯,她別弄丟東西就好了。
我的論點是,一碼歸一碼,姐姐弄丟東西是她的問題,但是如果序號交給東保管,結果遺
失了,這當然有錯,而且我能說最惹姊姊生氣的是阿東後面一直在玩手機,忽略或腦經大
條的沒注意到姊姊已經怒火中燒的事不關己。
然後鬼打牆一會兒,她覺得姊姊不弄丟就沒事,我覺得兩回事這件事是東錯。
接下來他提出一個論點:為什麼我就要幫你記咧?
我:你可以不記阿!又沒人逼你,如果你真的在忙,沒心思當然可以啊!
原PO:如果沒理由呢?你們又要生氣!
接下來是大家爭議最大的「不OO就不愛我」的東西了,
對!我承認我會不開心,不針對這件事,單就宏觀許多事情而言,我不否認如果男朋友不
幫我做我會不開心,甚至覺得不愛我。
沒有任何理由,我現在在講電話,手邊沒紙筆,請在用電腦的男朋友幫忙記一下東西,他
不願意,試問大家會不會覺得莫名其妙?
要用「不OO就不愛我」來解釋我的說法,確實行得通,但是太簡單到感覺片面,相信我我
不是單單這樣講,我的說法中最重要的附加而被忽略的是討論。
我覺得有些事情是你很愛我就會做的事情,但你覺得那是你很愛我也不會做的事情,那就
是我們可以討論的空間了。
忽略了這點,我自己看「不OO就不愛我」這句話也很好笑阿!我或許有帶著這樣的涵義,
可是絕對不是這樣的說法,我自己看都要笑死了!
我不知道我的表達出了什麼問題,我男朋友就是不懂我的意思,導致他發這篇文說我在放
大絕,覺得我用「愛」來壓他。
如果是這樣,那我說,每次我們吵架的時候我就不想給原PO碰或抱,但他卻說不管怎麼生
氣都不應該這樣,說只有不愛一個人才不給他碰不給他抱,問問大家問問你,這不也是「
不OO就不愛我」的概念嗎?人本來就會對感情中某些付出有期待,我不能否認當事實與這
些期待不符我會失落我會不開心,但這是每個人的人之常情,是要靠理解跟溝通的,我實
在不懂這在我們之間怎麼這麼困難。
最後,
不讓大家這麼嚴肅的說個笑話。
姊姊他們恩恩愛愛的回家後知道我們的吵架也看得PO文
姊:東東我們去洗澡好不好~~~
東:蛤?可以分開洗嗎?好冷耶…
我:齁~~~~你不陪我洗澡你不愛我~~~~
我們笑成一團。
















後續補充 姊姊發了一篇文描述這件事
事情簡單來說是這樣的
我在捷運上遺失東西,昨天早上(12/14)遺失物中心打電話過來叫我領取
因為人在床上手邊沒有紙筆,就請男友用電腦記下失物序號,接著忙了一整天,睡前整理
行程的時候詢問男友時他居然沒存到序號
(記在CROME的搜尋列上,關分頁的時候關掉)。
他居然只說一句:「啊,我沒記到」就回去滑手機了。
好家在是在家裡發現的遺失序號,如果是在遺失物中心那不就尷尬。
我就繼續用電腦,尋找有沒有序號的紀錄訊息,天煞的真的左翻右翻上翻下翻,就是找不
到。
所以我就詢問:「你不來找一下你遺失的序號嗎?」他唷了一下,簡單翻了一下瀏覽器的
分頁,說沒有就回去繼‧續‧滑‧手‧機了
類似的事情大約重複四次左右,他都是那樣子的態度。
所以我就暴怒了,你序號弄丟都沒有後續動作嗎?網頁找不到不會想方法?蒼翼是有那麼好
玩膩!!長髮愛諾兒不好看啦還我貝雷帽!
這個時候男友才知道要打客服詢問
以上都是幫我朋友代po
作者: silitech (silitech)   2015-12-15 19:51:00
不覺得好幼稚嗎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12-15 20:25:00
兩對都半斤八兩,可喜可樂
作者: hilotsubomi (hilo)   2015-12-15 23:32:00
其實我不太懂姐姐一定要男友打電話的原因...男友跟遺失物中心比較熟嗎...姐姐是因為甚麼原因無法自己打電話詢問呢..如果記序號在網頁上面, 那除了翻找(四次)找不到之外還要負責打電話詢問一直到找回失物, 好公親變事主喔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6 01:17:00
不是應該貼在記事本嗎
作者: accuphase (愛克費斯 吉諾)   2015-12-16 02:31:00
有些事用文字表達很好 但是有是後就是需要當面溝通 往往文字上所表達並非真意才會造成誤會 我覺得這是個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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