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0:08:25
※ 引述《Fiesta2010 (Fiesta)》之銘言:
: 女方在婚姻版的發文自砍了,剛好備份到片段
: http://imgur.com/1y3Xlnt
: 看完就沒甚麼好講了,一下搬出女方家境不好,女方媽媽被爺爺驅趕的故事
: 暗示女生對婚姻有不安全感;一下子搬出"都是爸媽的意思反對貸款買房",
: 到最後搬出"可以貸款買房,但必須登記在女生名下"這種看似折衷的結論,表面上是當
: 爸媽跟準公婆之間的和事佬,壞人給自己爸媽跟準公婆當,還說反正婚後貸款付不出來會
: 幫忙付錢,實際上裡子面子都自己拿。
: 你現在還相信是房不房租、尊不尊重、有沒有持分的問題嗎?
看完可講的可多了,
男方:我要買房子!
女方:坪數呢?總價呢?位置呢?
男方:你同不同意!
(無視問題,顯然自己就先有看爽的物件了女方意見不重要)
女方:你不是工作不穩定,可能要再找工作嗎?
男方:我有存款可以繳幾。個。月的房貸
(我靠,你存款老底拿去繳房貸,請問你這幾個月的家用呢?
 全靠女方,還是拿你叫女方吐的3k5*n支付?)
女方:不然你爸媽有四間房,我們租其中一間,付房租給你爸媽
   住一年再考慮要不要買房好不好?
男方:我要買房子!你同不同意!
女方:他媽的買啊!!!登記老娘名下要不要!!!
然後只提最後這一句女方被氣到起笑的話,
絕口不提前面男方放大絕放得隨心所欲,
我看被看得一文不值的是女方吧。
男方安全感事蹟還包括:
(1)交往期間上網裝單身
(2)吵架時叫女方滾回台中去,順便把他補貼房租的3k5吐出來     
(3)男方父母嫌女方家境學歷不好,想換個媳婦
女方腦就腦在跟這種男的交往八年了才想到要跑啦。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0:13:00
26不嫌晚,早跑早好
作者: specialcat1 (布丁喵)   2015-12-15 00:15:00
笑了...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15 00:15:00
雖然是兩個人八年感情 不過真的說白了就是這樣這種凹下去值不值得看怎麼看囉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5-12-15 00:16:00
就期望當聖母不是嗎?沒那個能力硬要(被迫?)到台北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15 00:16:00
賭對了 後半生也是OK 不過可能經濟無虞 卻憂鬱症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2-15 00:16:00
原來這麼... 八年才跑算善良了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15 00:17:00
看是要錢還是自己能不能撐得過去
作者: mgtylu (節能減碳救地球)   2015-12-15 00:18:00
超想看全文的,但始終認為男生只是在找分母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0:19:00
情滅只在一瞬。現在跑已經算晚了,要3.5k跟把妹時早該跑了
作者: rio6625 (半糖冰綠)   2015-12-15 00:20:00
看完全文沒來得及備份 男生是在找分母+1 女生自己也傻不過文中說已經是(前)男友了看來有意願要分了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12-15 00:21:00
鬼遮眼都這樣的 有一天某個點被打到才會瞬間清醒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12-15 00:21:00
26不晚,但要學到東西才值得
作者: s41429 (〃小淡ˇ有你真好>///<)   2015-12-15 00:24:00
看完對話笑了XD超有既視感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12-15 00:35:00
男生的父母才是最可怕的大魔王 用頭期款這招騙女方當分母怎麼算自己家都不吃虧
作者: bobshan (bob)   2015-12-15 00:35:00
這女的真可憐><
作者: sbbk9t23 (selll)   2015-12-15 00:36:00
其實感覺男生不太會去佔女生便宜啦 有些地方說太重了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5-12-15 00:43:00
男方媽幫女友每月出3千多耶、不覺得會要女方當分母
作者: mgtylu (節能減碳救地球)   2015-12-15 00:43:00
相同的感覺,男方都不提自己裝單身和跳針要人買房的事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12-15 00:46:00
一個月多出3000如果是買個妾在身邊 很便宜滴 知道襲人嘛?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0:47:00
婚姻版有成功備份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12-15 00:47:00
有個固定伴侶照顧兒子 不會讓他玩太兇 搞不好陪睡 很划算的不好意思我講太直 但是古代就是這樣 要娶老婆那再說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0:48:00
前期覺得女生蠻好的,後半好像被鬼遮眼,爆沖了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12-15 00:49:00
三千可以讓女方待在台北順便拴住兒子很便宜好嗎?看完感想是薑是老的辣,高招。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0:50:00
3k5對他們家不算什麼吧,他兒子要是每星期去台中也是要花錢假日還跑不見人,那花3k包一個超便宜的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0:52:00
男方媽是為了趕女的出家門才出3千的好不好。。。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0:52:00
去外面玩一天都不只了本來住男方家里的,後來被趕出去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0:53:00
老的就是老的,公務員干到退休沒點功能是忍不下去的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0:53:00
而且我以為3K5是男方出的,搞老半天是他媽出的啊?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0:54:00
看習性很快就會去外面牽線回來了....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0:55:00
幹我好想知道什麼公務員可以幹到台北四棟房,我家南部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12-15 00:55:00
可以找回文說要嫁的那位www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0:56:00
一棟偏僻透天爸媽白手起家也是好久才還完房貸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0:56:00
女方條件不好照樣被幹掉啦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0:57:00
我就好奇啦,女方條件好誰會想不開進去你這種有錢屌大用鼻子看人的家庭裡當媳婦?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12-15 01:04:00
這翻譯清楚多了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1:11:00
小宝的棋應該是宝媽教的可是太嫩不知道宝媽的目標跟他不同
作者: monzuki (咩月)   2015-12-15 01:13:00
突然覺得這篇超有道理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5 01:13:00
對宝媽來說目前是喜劇,一家二樣情
作者: yoyocat   2015-12-15 01:16:00
推這篇。一些PO文前因後果都看不懂,一直說沒重點,直接跳針女生貪房產。我是說隔壁版。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1:20:00
但是他有備份到原文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12-15 01:22:00
這篇有懶人包,但是懶人包也是有另一種目的,兩個都...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5 01:24:00
分了就好了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1:25:00
這不叫懶人包,只是我看我回的這位f版友有點閱讀障礙弄成對話型式給他看。原文可以到隔壁版找
作者: yoyocat   2015-12-15 01:26:00
備份到原文,但…看不懂前因後果如何導致結論。回文很傻眼,通篇說人沒重點,直接開駡登記説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12-15 01:52:00
太厲害了
作者: asgy (大毛)   2015-12-15 02:06:00
女生好傻,浪費八年在這種天龍媽寶身上
作者: liar5566 (我只是她的寢具)   2015-12-15 02:31:00
男方家問題很大,女方快逃吧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5-12-15 02:35:00
一個高學歷+家境優越的女生,為什麼要選你兒子這種上網裝單身的靠爸族 大推99999999999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5-12-15 02:39:00
推文講男方父母出3千是各種惡意,那女方不拿這3千不就好了。其行不正還能護航,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meijhang (Mei)   2015-12-15 03:12:00
推一樓!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12-15 03:16:00
某些人不挺這邊就是挺那邊的非藍即綠觀念真可笑
作者: Cauchy2008   2015-12-15 04:29:00
大推這篇,前因後果邏輯清楚
作者: rossie (敝姓陳~)   2015-12-15 04:51:00
推!
作者: abby9160 (Abby)   2015-12-15 07:09:00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12-15 07:21:00
這種媽寶還偽裝吃虧,矯情到不行推這篇
作者: jcom (may)   2015-12-15 07:50:00
推 這種只能說女生逃得好 男方的文章對他不利的部分半點都沒提 還一堆人推
作者: 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   2015-12-15 09:04:00
本來就想分了吧 只是用婚姻的摩擦當成手段
作者: dalepp (無)   2015-12-15 09:17:00
想搬進新房當女房客的快呦,慢了沒有呦,馬上寄信呦~
作者: 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   2015-12-15 09:21:00
女的也傻 男生如果是獨子 她結婚就賺幾千萬那棟付房貸的房子是掛在男生名下 但他父母其他棟的等人走了 都是可以平分的婚後財產現在老一輩的都很喜歡叫年輕人吃苦。真不知道有什麼毛病
作者: CAMPER0519 (DANDAN)   2015-12-15 09:45:00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5 09:48:00
所以我說女方不是貪房啊,話說以現代人平均壽命,等他父母過世那個時間,我幹嘛不找個正常人開心過日子,還蹲在旁邊等他兩老噴裝啊,當然是塊陶。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12-15 09:52:00
推整理
作者: elsa50320 (啾依)   2015-12-15 09:56:00
婚姻版有完整的備份女方洋洋灑灑條列為何沒安全的原因結論:房子要給她
作者: bobshan (bob)   2015-12-15 09:59:00
樓上,她都堅持分手哪裏來要房子,而且她明明就是一開始就願意租房吃苦耐勞的人
作者: athena0610 (飆飆)   2015-12-15 10:16:00
如果是我早就飆原原po,然後回家鄉住了
作者: soooooooo   2015-12-15 10:38:00
這篇講的是最開始那個原po嗎我怎記得之前在討論六千 怎降價了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2-15 10:42:00
如果不要錢 其實就不要談錢了
作者: wilson85772 (hanhan)   2015-12-15 10:45:00
幫你推
作者: lylliah (莉小貓)   2015-12-15 11:11:00
這個戰力XDDDDDDDDD
作者: lonelypeggy (香草)   2015-12-15 11:50:00
給elsa大,女方文章最末結論明明是提分手,你怎麼沒看到OAO
作者: qwqtwwt (小易)   2015-12-15 12:33:00
這篇很完整
作者: aaaaa9292 (咖哩麵糰)   2015-12-15 12:58:00
推噴裝XD 要等噴裝 嫁給男方爸還比較實際...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5-12-15 13:14:00
推這篇 男方超過分
作者: jamesiris (hi)   2015-12-15 15:13:00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5-12-15 16:01:00
那男的真是有夠廢....
作者: vell   2015-12-15 16:18:00
推這篇XDDD
作者: yanis (∀⊥S!┘∀Σ)   2015-12-15 16:48:00
推懶人包...早知道看這個就好了 原文好長喔 ~_~
作者: cka   2015-12-15 17:18:00
推懶人包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5-12-15 18:33:00
應該是郭冠英口中的高級公務員、不過以前房子很便宜、隨便買都賺
作者: wak (默艾)   2015-12-15 18:46:00
這男的一定是超級媽寶...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5 21:26:00
哇裝單身,我錯過什麼精彩的爆料了這篇在兩個版看起來真是一篇打掃戰場的文章
作者: MSSM (呀~)   2015-12-15 23:09:00
作者: littleen (小恩)   2015-12-15 23:13:00
至少結婚前看清這男人了ww
作者: kellylo   2015-12-16 00:23:00
結婚前看清一個人或一家子人,都不算晚,何況女生才20幾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5-12-16 10:26:00
推,男方+男爸媽的想法,逼出女生說名字登記她名下大絕,女生當然也會愛錢,但後來決定不會為了"當房客"委屈自己
作者: rear (四十不惑)   2015-12-16 17:34:00
真的是好棒的分析,女生的發言不利的地方都視而不見
作者: SnowMars (雪)   2015-12-18 01:53:00
請問女版完整備份網址
作者: kyll (包子)   2015-12-19 00:40:00
26不嫌晚,早跑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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