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48:18
恩 首先你不要覺得自己吃虧 因為你根本沒吃虧
然後女方很沒安全感 建議你們多瞭解一下彼此的想法
不要說自己無路可退 明明一堆路可以退
不管怎樣房子都你的 你是在不能退到哪去啦
分手啊 租人啊 一堆路可選好嗎
以下有兩種方法看你要不要
1.房貸你出 生活費她出 雖然你要付的多 但房子是你的 如果你要跟她計較房租的話 那
你可以選第二種
2.房貸一樣你出 房子租人 你和女友另外租房 一人付一半房租 生活費也一人一半
我覺得你女友太沒安全感了 看她為了你來台北自己出大部分房租 生活費也自理
然後一開始說不要買房 用租的願意出一半
其實她不是真的要錢吧
記住她說過她很討厭台北這件事 在台北她沒有安全感 而且你也沒給她
我猜你們沒有一起住過也是她沒安全感的原因之一
而且看起來你們都不太相信對方 如果不適合就放手吧!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5-12-14 12:41:00
原po有說6000名目上是房租 但實際上是家用 只是想說有匯款證明 女方比較不吃虧 他是這樣說啦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12-14 18:26:00
女方傻了才會以生活費名義出 20年後男方有房子女方屁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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